资源描述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苏交规〔〕 5 号
相关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
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
评定措施》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江苏交通控股,厅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落实交通运输部相关对用好抓好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要求,规范本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从业行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深入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措施(试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措施(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我厅在结合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了《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评定措施》。现将该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单位在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遵照实施,并将实施过程中发觉问题和提议立即反馈我厅方便修订完善。
联络人:厅建设办,程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评定措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专题词:交通 建设 信用 管理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11月18日印发
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评定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从业行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措施(试行)》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措施(试行)》等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交通项目”)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从业行为考评和信用评价适用本措施。
第三条 本措施所称现场责任人是指交通项目现场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跨江大桥主桥项目标项目经理或项目常务副经理)、总监办总监(或现场监理组驻地监理组长)。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厅质监局”)负责交通项目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评定具体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厅建设办”)负责交通项目施工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评定具体工作,并负责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档案建立、信用等级审定、公告及公告等归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将现场责任人信用情况作为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评价依据之一。交通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该将现场责任人信用情况作为在招标资格预审、评标阶段对现场责任人信用评价依据。
第二章 现场责任人信用档案建立和更新
第六条 现场责任人信用档案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础情况;
(二)担任现场责任人经历;
(三)在建项目标从业情况考评统计;
(四)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奖励、处罚、通报不良行为统计。
施工、监理单位应该对填写信息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信息发生改变,应该立即更新。依法进行年检、年审和变更,应该在年检、年审和变更后30日内进行更新;未按上述要求更新,省交通运输部门能够暂停该项目责任人使用其信用档案,直至其更新相关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在施工、监理单位填写或更新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对关键证实材料原件进行校验,对和原件相符信息在招投标信息系统中给予确定。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和甲级监理单位和非本省施工、监理单位填写或更新信息校验和确定;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其它施工、监理单位填写或更新信息校验和确定。
第八条 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在本区域内从事交通项目标现场责任人从业行为作出奖励、处罚、不良行为通报统计,应该立即报送省交通运输部门。
省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将采集奖励、处罚和不良行为通报统计,填入现场责任人信用档案,并定时向本省人民检察院查询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行贿统计,并填入对应信用档案。
第三章 现场责任人从业情况考评
第九条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定时考评同时,应该对项目现场责任人从业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工作应该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标准。
第十条 考评现场责任人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完成之日止。
因客观原因协议生效之日未实际推行,以协议实际推行日期为考评开始日期。
项目交工验收、协议段交工验收或协议段工作完成后至项目完工验收期间,除现场责任人有不良行为外,不再进行考评。
第十一条 考评内容包含现场责任人职业道德和廉政协议推行、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质量和安全控制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二条 考评工作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相关人员(能够包含其它施工、监理单位代表)组成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考评小组负责实施。
考评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并以扣分法进行综合评定。季度考评满分为100分,最终考评得分为100分减去各考评分项扣分后余值,100分扣完为止(考评标准见附表1、附表2)。综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平均值(评委为七人及七人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每三个月考评结束后填报季度考评综合统计汇总表(见附表3);省交通运输部门每十二个月采取算术平均法计算年度评定综合得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该每三个月对现场责任人进行一次考评,不足一个季度根据一个季度进行考评,并在每三个月第30天15日前将上季度考评结果填入招投标信息系统。省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对填入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招投标信息系统中统计和公布。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能够依据本措施,结合交通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考评细则,并将本措施和考评细则纳入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该根据本措施和考评细则对现场责任人进行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负责。填报考评结果需要变更,应该向省交通运输部门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交重新评定具体材料。
交通运输部门应该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现场责任人考评工作检验,发觉考评结果和实际情况不一致,能够依据本措施或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制订考评细则责成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重新核定现场责任人考评结果,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被考评现场责任人。
第四章 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四条 省交通运输部门应该依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季度考评情况每十二个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和教授,对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能够将现场责任人信用确定为AA(优异)级、A(称职)级、B(基础称职)级、C(不称职)级四个等级。各等级标准以下:
(一)AA(优异)级:
严格遵遵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有优良职业道德,严格实施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精通业务和管理工作,严格推行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义务和职责,勤奋努力,在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和廉政建设方面业绩突出,项目经理部、总监办(或监理组)履约考评等级各季度均为优或良。
当年年度考评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当年季度考评中最低得分不少于80分。
(二)A(称职)级:
遵遵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有良好职业道德,实施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业务和管理工作,推行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义务和职责,主动努力,在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和廉政建设方面完成工作目标,项目经理部、总监办(或监理组)履约考评等级没有被评为差且最多只有一个季度被评为中。
当年年度考评综合得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且当年季度考评中最低得分不少于70分。
(三)B(基础称职)级:
遵遵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职业道德通常,基础了解业务和管理工作,工作态度通常,管理能力不强,仅能勉强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缺乏主动性,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方面有通常失误,或发生通常违反廉政协议行为,发生通常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项目经理部、总监办(或监理组)履约考评等级有一个季度被评为差或有两个季度被评为中。
当年年度考评综合得分和各季度考评得分均在60分(含60分)以上。
(四)C(不称职)级:
不遵遵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方面有重大失误或发生违反廉政协议行为并采取行贿手段谋取利益,或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项目经理部、总监办(或监理组)履约考评等级两个以上(含两个)季度被评为差或三个以上(含三个)季度被评为中。
当年季度考评有一个季度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
第十五条 被考评人担任现场责任人参与交通项目取得国家、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优质工程奖,且在该协议推行期间现场责任人未更换,其在获奖年度中能够在原评定等级基础上提升一个等级。
第十六条 依据《江苏省交通厅相关限制违反廉政协议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若干要求》,对违反廉政协议现场责任人直接定为B级,违反廉政协议并采取行贿手段谋取利益现场责任人直接定为C级。
发生被安全监督部门或交通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直接定为C 级。
第五章 考评评定结果认定、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对现场责任人从业情况季度考评结果应该在考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公告并书面通知被考评人(见附件1)。
被考评人、被考评人从业单位或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考评其它被考评人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能够在考评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或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收到书面申诉材料后,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书面申诉材料,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责成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作出是否变更考评得分决定(见附件2)。调查处理结果应该立即报交通运输部门,并由省交通运输部门对应变更考评得分。
第十八条 省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将被评为AA(优异)级和A(称职)级现场责任人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告7天,并将正式确定为AA(优异)级和A(称职)级现场责任人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给予公布。
对信用等级被评为B(基础称职)级和C(不称职)级现场责任人,省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向其从业单位发出抄告书(见附件3)。收到抄告书从业单位应该根据要求责令现场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汇报和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对整改书面验收意见报省交通运输部门。对抄告书有异议从业单位或现场责任人,在收到抄告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省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在收到到书面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见附件4)。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公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时,能够对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提出要求,作为评审、评标依据。
第二十条 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评标阶段,对现场责任人相关评定应该以其在信用档案统计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作为评判依据。
第二十一条 在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相关评审、评标措施中对现场责任人信用评价应该单列分值进行评定,分值权重在资格审查阶段应该为10~15%,在评标阶段应该为3~5%。
第二十二条 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招标资格预审、评标时,对信用等级为AA(优异)级现场责任人,应该给其信用分满分。在综合得分及施工、监理单位信用等级相同情况下,该现场责任人所在施工、监理单位经过资格预审和中标推荐排序优先。
对信用等级为A(称职)级现场责任人,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其信用应该扣分,但最多扣减不超出信用分20%。
对信用等级为B(基础称职)级现场责任人,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其信用应该扣减其信用分30~40%。
信用等级为C(不称职)级现场责任人,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能够拒绝其作为现场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试验室主任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或投标。
第二十三条 现场责任人在项目交工验收、协议段交工验收或协议期内工作完成并经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书面同意,能够在其它项目担任现场责任人。现场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为本身原因中止作为该项目现场责任人,在新项目投标中,其信用等级最少降低一级。因其它原因中止,在新项目投标中,其信用等级最高为A级。
第二十四条 被考评现场责任人参与交通项目时间不满一个年度或首次担任现场责任人,其信用等级暂按其从业单位在省交通运输部门当期信用等级确定,但最高只能为A级。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评定后,不再从事现场项目管理,其信用等级在两年内保持不变,两年后根据首次担任项目现场责任人确定其信用等级。被评为B(基础称职)级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直至项目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信用等级最高为A(称职)级,十二个月后根据首次担任项目现场责任人确定其信用等级。被评为C(不称职)级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直至项目完成后两年内信用等级最高为A(称职)级,两年后根据首次担任项目现场责任人确定其信用等级。
第二十五条 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评定资料应该在其从业单位信用档案中归档,其从业单位发生变更时,由新从业单位按本措施第七条要求办理变更手续,档案中已经录入以往考评评定资料不再作认证。需要更新,根据本措施要求办理。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该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现场责任人考评评定资料归档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能够参考本措施对现场施工项目常务副经理进行考评并纳入其信用档案。
交通项目大中修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评定工作,能够参考本措施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措施自1月1日起施行。
附表1
一、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季度考评标准
序号
考评项目
考 核 内 容
扣分标准
1
职业道德
和
廉政协议推行
当季在现场工地出勤未达成除法定节假日外工作天数
1分/天(5)
有事离开现场,未按相关制度事先报驻地监理组长同意
2分/次(10)
因为本身原因,在取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更换
5分
因为本身过失,被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要求更换
20分
未取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私自更换
20分
检验中发觉有恶意虚报计量、虚报变更等相关资料行为
10分
未经监理书面审核报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同意,进行分包
10分
违法分包或转包
20分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发觉其它问题,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1-10分
2
技术能力
和
管理能力
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或专业施工方案未经审批
10分
发觉不按要求进行档案管理
1分/次(5)
专业工程师私自离岗后未立即作出补救方法
2分/次(10)
因为本身管理原因,发生各类纠纷,并严重影响项目进度
5分
因为本身管理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未达标且未采取补救方法
5分
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力、以包代管,对工程造成严重影响
5分/次(10)
因为本身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
10分
不按规范进行施工,又拒不整改
5分
因为本身管理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并被相关部门查处
5分/次(10)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发觉其它问题,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1-10分
3
质量和安全控制能力
现场质量、安全等管理制度不完善,又拒不整改
10分
检验中发觉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违规操作、事故防范方法不全,又拒不整改
5分/次(15)
发生质量问题,又不立即采取补救方法
2分/次(10)
发生通常质量责任事故,按一级通常质量事故、二级通常质量事故、三级通常质量事故等级
25、20、15分/次
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后不按要求整改
25分/次
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后虽经整改仍未达成要求
10分/次
发生质量事故拖延汇报期限
20分/次
发生质量事故谎报
30分/次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
40分/次
发生安全生产问题,又不立即采取补救方法
2分/次(10)
发生通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其事故伤亡和损失程度
15~25分/次
发生安全事故拖延汇报期限
20分/次
发生安全事故谎报
30分/次
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40分/次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发觉其它问题,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1-10分
4
工作业绩
现场责任人被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市级、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10、20分/次
现场责任人被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市级、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加2、5、10分/次
注:1、括号中数值为当季最大扣分值,如该项没有括号,则能够按实扣分,没有上限。
2、因为本身原因,在取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更换,不得评为AA(优异)。
3、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发觉其它问题酌情扣分,应有明确事项和充足理由。
4、工作业绩批评和表彰只计一次,以后季度不再反复考虑。
附表2
二、现场总监或驻地监理组长季度考评标准
序号
考评项目
考 核 内 容
扣分标准
1
职业道德
和
廉政协议推行
当季在现场工地出勤未达成除法定节假日外工作天数
1分/天(5)
有事离开现场,未按相关制度事先向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汇报
2分/次(10)
因为本身原因,在取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更换驻地监理组长
5分
因为本身过失,被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要求强制更换
20分
在未取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私自更换驻地监理组长
20分
和承包人串通虚报工程量或虚报变更资料
10分
将不合格工程、工序、材料或设备根据合格签字,
2分/次(20)
现场各类监理报表弄虚作假
5分/次(20)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发觉其它问题,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1-10分
2
技术能力
和
管理能力
现场监理机构监理日志统计不全
2分/次(10)
对施工工序独立抽检频率达不到规范要求
5分/次(20)
资料签认不规范
2分/次
现场监理人员私自离岗后未立即作出补救方法
2分/次(10)
不按要求进行档案管理
1分/次(5)
未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或专业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10分
发觉施工现场质量或安全隐患没有立即提出,并监督施工单位消除质量或安全隐患
5分/次(20)
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人员质量和安全责任未作明确要求
2分/次(10)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发觉其它问题,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1-10分
3
质量和安全控制能力
发觉施工质量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整改
2分/次(10)
发生通常质量责任事故,且监理负有责任,按一级通常质量事故、二级通常质量事故、三级通常质量事故等级
25、20、15分/次
发生质量事故拖延汇报期限
20分/次
发生质量事故谎报
30分/次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
40分/次
需检测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检测
2分/次(10)
发生安全生产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整改
2分/次(10)
发生通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监理负有责任,按其事故伤亡、损失程度和责任程度
15~25分/次
发生安全事故隐拖延汇报期限
20分/次
发生安全事故谎报
30分/次
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40分/次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发觉其它问题,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1-10分
4
工作业绩
现场责任人被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市级、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10、20分/次
现场责任人被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市级、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表彰
加2、5、10分/次
注:1、括号中数值为当季最大扣分值,如该项没有括号,则能够按实扣分,没有上限。
2、因为本身原因,在取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更换驻地监理组长,不得评为AA(优异)。
3、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发觉其它问题酌情扣分,应有明确事项和充足理由。
4、工作业绩批评和表彰只计一次,以后季度不再反复考虑。
附表3
年 季度现场责任人季度考评综合统计汇总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评委打分
去除分数
(评委为5人
以上时)
季度
得分
考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评委8
评委9
最高分
最低分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盖 章)
附件1
现场责任人从业情况季度考评结果通知书
(现场责任人姓名):
你在(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号)项目中担任(现场职务)。经(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全称)组织考评小组于 年 月 日对其进行季度考评,结果以下:
在 年 季中从业情况考评得分为 。
对以上考评结果若有异议,请于收到该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投出书面申诉,不然,视为认同上述考评结果。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盖章)
责任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现场责任人所在单位)。
附件2
现场责任人从业情况季度考评重新核定通知书
(现场责任人姓名):
依据你 书面申诉,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全称) 对你 年 季在(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号)从业情况考评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结果通知以下:
□维持原考评结果,考评得分为 。
□重新核定:考评得分为 。
对以上核实结果若有异议,请于收到该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出书面申诉,不然,视为认同上述重新核定结果。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盖专用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现场责任人所在单位)。
附件3
现场责任人从业情况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抄告书
(现场责任人姓名):
你在(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号)项目中担任(现场职务)。经我厅组织评审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对其进行 年度从业情况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下:
因为 原因,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责任人信用等级评定措施》第四章第 条第 款要求,该现场责任人在 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 级。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现场责任人在参与本省交通项目投标时将会受到下列第 项对待:
一、招标评标委员会或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给该现场责任人信誉分扣减满分
%;
二、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拟以该现场责任人担任项目经理、总监、监理组长或试验室主任参与投标和资格预审申请;
三、信用等级情况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四、信用等级情况将报交通运输部而且抄送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请于收到本抄告书后,针对上述原因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将下列第 项资料报我厅:
1、 现场责任人整改汇报;
2、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对整改书面验收意见。
如不服上述处理决定,请于收到该抄告书后10天内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具体受理部门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
特此抄告。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专用章)
年 月 日
抄送:(现场责任人所在单位)。
附件4
现场责任人从业情况年度信用等级评定重新核定通知书
(现场责任人姓名):
依据你书面申诉,我厅对你 年度在 (项目名称及标段号)中从业情况评审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结果通知以下:
□维持原评审结果,该同志 年度从业信用等级为 。
□重新核定,该同志 年度从业信用等级为 。
对以上重新核定结果若有异议,请于收到该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建设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不然,视为认同上述重新核定结果。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专用章)
年 月 日
抄送:(现场责任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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