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双鸭山热电
2×200MW机组
烟气脱硫工程
除雾器招标文件
第三卷 附件
招标方:
10月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适用于双鸭山热电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除雾器, 包含除雾器本体及辅助设备系统功效设计、结构、性能、制作、安装、供货、调试和试验等方面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所提出是最低程度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要求,也未充足引述相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供方应确保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优质产品。
1.3 供方提出产品应最低程度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
1.4 供方提供全部设备及组件在技术上应是成熟可靠、优异,并经过几年运行实践已证实是完全成熟可靠产品。供方应已经有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运行成功经验(提供近三年中国外业绩表),同时必需满足国家相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法规、标准要求。
1.5 凡在供方设计范围之内外购件或外购设备,供方最少应推荐2至3家产品供需方确定,而且需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供方负责归口协调。供方应提供高质量设备。
1.6 在签署协议以后,到供方开始制造之日这段时间内,需方有权修改技术数据,并有权提出因参数、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改变而产生部分补充修改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些要求,并不额外增加费用,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约定,而供方不应提出商务修改要求。
1.7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标准,如碰到和供方所实施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实施,但不得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假如本技术规范和现行使用相关中国家标准准和中国部颁标准有显著抵触条文,供方应立即书面通知需方进行处理。
1.8 本工程采取KKS标识系统。本标书中全部设备包含备品备件均需要有KKS编码,具体编码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1.9 全部技术资料和文件中单位均采取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0 协议谈判及协议实施过程中一切图纸、技术文件、商务信函等必需提供汉字及英文两种版本(具体要求见附件3),但以汉字为准。投标书采取汉字,其它语言投标书一律拒收。
1.11 协议中同一参数出现不一致时,将根据满足工程质量及有利于需方要求标准修改确定。
2 工程概况
2.1 概述
本脱硫工程机组容量为2×670t/h锅炉,脱硫工程和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完成。工程进度根据1号机组7月1日点火, 8月1日并网,9月30日投产,2号机组9月30日点火,11月30日投产实施。
2.2.1 厂址概述
大唐双鸭山热电厂址在双鸭山市计划工业开发区内,安邦河、双水路及国铁东側,北距福利镇5.0公里,南距双鸭山市尖山区4.0公里。厂址自然地面标高在135.7米至145.7米之间,该地域百年一遇洪水位为111.30米,不受百年一遇洪水威胁。
2.2.2 气象条件
厂址气象关键特征值以下:
双鸭山市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特点是,春迟夏短,秋早冬长。
关键气象资料以下:
年平均气温: 3.2℃
一月平均气温: -18.2℃
七月平均气温: 21.7℃
极端最低气温: -37.1℃
极端最高气温: 36℃
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27℃
采暖期日平均温度: -9.7℃
年平均降雨量: 521.5mm
无霜期: 149天
年日照时数: 2482小时
年平均风速: 4.3m/s
最大风速(50年一遇,即1968年12月2日出现最大风速): 34 m/s
最大冻土深度: 2.60m
常年主导风向: 西南
地震烈度: <6度
2.2.3 水源及水质
脱硫系统用水取自电厂循环水废水和循环水系统。
工艺水分析资料(采取电厂循环水)
项目
单位
数值
项目
单位
数值
Na+
mg/L
8.05
CL
mg/L
12.8
K+
mg/L
1.95
SO42-
mg/L
32.4
Ca2+
mg/L
39.67
NO3-
mg/L
1.3
Mg2+
mg/L
12.66
NO2-
mmol/L
/
NH+
mmol/L
/
HCO3-
mmol/L
2.47
∑阳离子
mg/L
/
PO43-
mg/L
/
Fe3+
mg/L
1.1
HSiO3-
mg/L
/
Cu
mg/L
/
∑阴离子
mmol/L
/
总溶解固形物
mg/L
225.6
临时硬度
mmol/L
2.47
全固形物
mg/L
232.6
永久硬度
mmol/L
0.57
悬浮物
mg/L
7.0
全硬度
mmol/L
3.04
化学耗氧量
COD(Mn)
3.0
全碱度
mmol/L
2.47
胶体SiO2
mg/L
27.4
PH
7.43
SiO2
mg/L
1.2
外观
无色
说明:采样地点:电厂循环水(12月03日)
2.2.4 交通运输
大唐双鸭山热电厂在双鸭山东部经济开发区,在双鸭山东环高速内侧,距区中心4.0公里,厂址在城市计划之内。厂址含有扩建条件。
厂址占用土地为沙丘荒地,场地内无任何农作物,只有局部杂草植被覆盖;无岩溶、滑坡、危岩和坍毁、泥石流、采空区、活动断裂等不良地质作用。
双鸭山矿区煤可经过哈同高速国道,经福利南环高速路,直接进厂运煤公路运至电厂,石灰石粉采取密闭罐车经过公路运输至厂内石灰石粉仓。
电厂主进厂道路和运煤道路均从电厂南侧环路同心路引接,混凝土路面。主进厂道路宽度9m,长度100m;运煤道路宽度7m,长度30000m。
厂址处及周围无名胜古迹、军事设施、通讯设施、机场、地下矿藏等,厂址处不属于文物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设备运行方法、运行条件和部署要求:
数量: 每台塔配置一套完整(两级)平板式除雾器,本期工程共一套。包含:优化部署两级除雾器、冲洗水系统等。
部署要求: 吸收塔内上部
3.2 设计和运行参数:
吸收塔横截面积是 141平方米(内径13.4米)。
烟气设计流量参数见下表:
参 数
负荷1 (100%)
负荷2(110%)
负荷3(60%)
吸收塔直径(m)
13.4
烟气流量,干(Nm3/h)
1470098
烟气流量,湿(Nm3/h)
1595331
运行流量(m3/h)
2436739
氧气含量(%, 体积,干基)
6.45
SO2含量(mg/Nm3,干基)
840
烟气速度(m/s)
4.8
清洁气温度(饱和温度)
51
冲洗水流量(m3/h)
76.5
4 技术要求
4.1 设计标准及要求
本工程除雾器应采取优质、成熟、可靠进口设备,除雾器叶片进口,中国组装。除雾器采取叶片式垂直流动型式。除雾器材料应采取带加强聚丙稀,能承受高速水流冲刷,尤其是人工冲洗造成高速水流冲刷。
内部通道部署应适于维修时内部组件安装和拆卸。
除雾器冲洗系统应能够对除雾器进行全方面冲洗,不能有未冲洗到表面。冲洗水压力应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部署应能使每个喷嘴基础运行在平均水压。
除雾器将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单个组件应易于搬运、维护,而且组件应能经过塔体除雾器段人孔门。除雾器部署应结合吸收塔设计统一考虑,出口烟道段应不会造成在下游表面上形成物料累积。在二级除雾器下游出口烟道上应提供测试孔进行性能测试,以方便运行和维护。
系统应配置除雾器冲洗和排水系统,冲洗系统包含喷嘴、外部和内部管道、冲洗水泵和控制件。除雾器清洗水管由耐腐蚀合金钢或FRP、PP制作,排水直接进入吸收塔。
喷嘴应和除雾器冲洗水供给母管连接,邻近喷嘴喷淋范围部分重合,以确保100%冲洗效果,喷淋范围最少有130%叠加(平均值)。
对供水管线上冲洗水压力应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尺寸应能使每个喷嘴运行在平均水压波动范围之内。
除雾器冲洗用水应采取工艺水,由工艺水泵提供。
全部除雾器组件、冲洗母管和冲洗喷嘴应易于靠近进行检修和维护。设计除雾器支撑梁可作为维修通道,最少应能承受300kg/m2活荷载。
4.1.1 除雾器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应符合国际相关标准和中国最新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加工制造前应根据本规范书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报需方认可。
4.1.2 除雾器材料可采取带加强聚丙稀,应能承受高速水流冲刷,尤其是人工冲洗造成高速水流冲刷,选择材料应提交给需方确定。所用材料中应不含石棉材料。
4.1.3 除雾器元件、喷管及喷嘴应该按介质规范表采取对应耐受材料制造。
4.1.4 供方应提供每个除雾器进出口冲洗循环程序(暂停次数)相关数据(和负荷相关),协调FGD水平衡。
4.1.5 供方应提供整个除雾器系统所必需全套设备,供方应提供适合衬胶吸收塔整个除雾器支撑结构设计。
4.1.6 除雾器第一级上下部和第二级下部均应有自动冲洗装置。
4.1.7 供方应采取方法使全部烟气均不会产生烟气“逃逸”。
4.1.8 除雾器设计应尽可能使维护工作量减到最小,支撑结构应有足够机械强度。
4.1.9 除雾器设计应充足考虑芯片断面设计、芯片间距离、芯片部署、冲洗系统设计和喷嘴选择等对除雾器运行影响。
4.1.10 除雾器整个系统应该对流径介质、混浊液夹杂物、固体颗粒含量及冲洗喷嘴压力等运行条件有很强适应范围,即要在各运行条件、参数发生改变时仍有很好除雾效果,而且各确保值不变。
4.1.11 冲洗喷嘴采取切线满锥型式,喷角为90度,采取PP材料。喷嘴在设计中应含有良好雾化状态并考虑防堵方法,要确保整个除雾器表面均能被冲洗到,喷嘴最少含有130%重合部位(平均)。
4.1.12 为确保现场安装工作顺利进行,结构件在出厂前应进行预组装工作以确保现场组装尺寸。
4.1.13 除雾器脱除液滴尺寸要求:
液滴极限尺寸是吸收塔负荷函数,在二级除雾后有效,在100%吸收负荷时是26微米。
在全部工况下(直至达成100%锅炉负荷)除雾器下游自由残留水分不应该超出75mg/Nm3。
供方应对达成上述分离效率时可接收最大烟气量进行说明。
4.2 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
4.2.1 除雾器安装在净烟气出口处用来分离夹带雾滴。
4.2.2 除雾器设计、安装和运行应确保可利用率高、除雾效果好。必需对极小水珠也有很高清除效率。供方应提供可清除最小水珠粒径及可确保最小水珠粒径数据。
4.2.3 供方应确保所提供除雾器压降和结垢均为最小。
4.2.4 残留湿份和对应液滴尺寸应满足本标书和相关中国外标准和规范要求。湿份测量方法由供方提供,并提交给需方确定。
4.2.5 除雾器系统应由两级组成,并应尤其注意FGD装置入口飞灰浓度改变对本装置影响。除雾器系统中还应包含去除沉积物冲洗系统。除雾器运行时能依据对应合理冲洗程序进行自动冲洗。
4.2.6 除雾器芯片应采取带加强丙烯材料,含有较强刚性,能承受高速水流,尤其是人工冲洗时高速水流冲刷。
4.2.7 除雾器应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单个组件不应超出两人即可进行搬运和维修,而且组件应能经过吸收塔体除雾器段人孔门 (对应吸收塔人孔尺寸联络会确定) 。
4.2.8 通道设置和采取方法应便于维修时对内部组件进行固定和拆卸。
4.2.9 除雾器系统应配置冲洗,排水直接进入吸收塔。冲洗系统最少应包含:便于更换喷嘴、内部管道。除雾器清洗水管PP制作(塔内)。
4.2.10 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应能全方面冲洗除雾器,避免去雾器堵塞。邻近喷嘴喷淋范围部分重合,以确保100%冲洗效果。
4.2.11 除雾器应能承受烟气流速在流通截面上相对于平均流速±25%偏差不均匀性而保持基础性能不变,供方应提供在流速不一样条件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持液量曲线。
4.2.12 喷嘴和除雾器不一样区域单独冲洗水母管连接。自动开关阀应在靠近壳体外部每根母管上,使每根母管能独立运行,全部母管应和冲洗水供给管道连接。
4.2.13 除雾器应能承受80℃条件下连续运行而没有任何不良影响,85℃条件下许可运行10分钟对设备没有影响。
4.2.14 应对冲洗水压力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尺寸应使每个喷嘴运行在平均水压波动范围之内,喷嘴压力偏差应小于10%。
4.2.15 除雾器冲洗用水由FGD工艺水提供。供方应提出除雾器冲洗水参数要求,如水量、水压、水温等要求(本工程所用冲洗水为工艺水,具体水质见本文件2.2.3条。
4.2.16 供方应提出阀门要求如类型、数量、口径等。
4.2.17 除雾器部署应合理、易于靠近、便于更换。
4.2.18 除雾器部署设计应和吸收塔设计统一考虑。不会造成出口烟道(关键指从除雾段出口至烟气换热系统入口,供方应提出合理间距要求提议)积污。在二级除雾器下游提供测试孔能够进行性能测试。
4.2.19 除雾器支撑梁应可作为维修通道,最少应能承受3kN/m2动荷载。
4.2.20 供方应提供除雾器压力降和运行时间关系曲线、速度和极限水滴尺寸关系曲线、速度和压力降关系曲线。
4.3 对除雾器制造、运输基础要求
4.3.1 设备制造严格根据制造规范、标准进行。加工前根据本技术规范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报需方认可。
4.3.2 按需方提供KKS编码要求,对系统各设备进行编号。
4.3.3 除雾器和喷管全部应用专用木箱、工具、装置吊运、安装、拆卸。而且应尤其注意环境温度等不良条件(高低温)对材料影响。
4.3.4 材料确保
4.3.4.1 全部材料应能确保连续运行16000小时以上,供方应提出自己确保时间。
4.3.4.2 作为除雾器材料聚丙烯或等同材料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高表面硬度
受热情况下尺寸稳定性
对于化学及其它介质耐受性。
确保能承受温度80度(短时间内85度)。
4.4 对仪表和控制基础要求
4.4.1 供方采取标准化元件和标准化设备组件,以适合电厂使用更换需要。
4.4.2 供方提出控制具体方案。
4.4.3 供方应提供除雾器正常运行时压降和开关阀响应时间。
4.5 标准
除雾器及其隶属设备设计和制造,符合现行使用相关中国国家标准和中国部颁标准或技术起源所在国家规范和标准。
假如本技术条件书和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显著抵触条文,供方立即通知需方进行书面处理。
从订货之日至供方开始制造之日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改变而产生补充要求,供方最少应遵守这些要求(供方可列出更高要求或更多标准)。
设计、制造用中国家标准准索引
GB4174-84
《高耐候性结构钢》
GB50229-96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DL5000-
《火力发电厂技术设计规程》
DL5027-93
《电力设备经典消防规程》
DL5053-1996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JB8-82
《产品标牌》
GB191-85
《包装储运标志》
4.6 性能确保值
除雾器运行满足本招标书中提出相关设计参数要求。关键确保值以下,但不限于此:
4.6.1 供方应确保在设计烟气流速下两级除雾器总压力损失小于 95 Pa。
4.6.2 在设计煤种和锅炉BMCR负荷下,二级除雾器出口烟气持液量不得超出75mg/Nm3(干、标态)。
4.6.3 除雾器冲洗水耗量小于 9 l/m2·min。
4.6.4 除雾器压力降应在线监测,除雾器系统全部设备引发阻力降均应包含在内。除雾器采取在线冲洗方法。
4.6.5 全部PP材质部件其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0小时。
4.6.6 除雾器应该在FGD装置没有停机清洁情况下能连续运行 10 小时。
4.6.7 供方应确保整体设备质保期为设备移交后1年或供方发运最终一批交货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大修周期不低于5年。使用寿命不低于。
4.6.8 供方应确保除雾器实际工作期间,因为老化和塔内环境引发结构损坏不得降低除雾器去除效率等性能指标,而且该系统必需根据原设计条件下冲洗强度、频率、周期工作。
4.6.9 在协议要求时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无偿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4.7 质量确保技术文件
每台除雾器关键零部件按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功效检验和试验,以确保设计和结构满足本规范要求。
供方提供全部材料和零部件质量确保书和/或复检试验汇报。采取材料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必需符合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并充足考虑耐腐蚀性能。
供方在设备出厂发运同时提供相关质量确保各项质量文件和技术文件。这些文件最少包含: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关键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
关键零部件材料试验汇报;
各项相关试验结果;
按相关标准提供电气试验结果;
质量控制计划;
质量检验计划;
安装、使用、维护手册;
本体设备及隶属设备总图及相关部件图;
4.8 供方填写设计数据
4.8.1 除雾器设计数据(空白处由供方填写)
序号
项 目
单 位
参 数
1
相关吸收塔
1.1
除雾器前吸收塔直径
m
1.2
单塔烟气流量 (湿,38.8℃)
Nm3/h
1.3
烟气流速
m/s
1.4
喷淋层数量
层
1.5
每层喷淋量
m3/h
1.6
吸收塔喷淋方法
上/下
1.7
吸收塔喷嘴形式
1.8
最大液滴尺寸
μm
1.9
烟气温度:正常运行/设计
℃
1.10
Cl-浓度
PPm
2
除雾器数据
2.1
直径
m
2.2
第一级
2.2.1
形式
2.2.2
材质
2.2.3
重量
kg
2.3
第二级
2.3.1
形式
2.3.2
材质
2.3.3
重量
kg
2.3.4
除雾器上沿距出口烟道下沿距离
mm
2.4
除雾器出口烟气持液量(干,标态)
mg/Nm3
2.5
压力降(两层)
Pa
2.6
除雾器塔内材质
2.7
喷淋管材质
2.8
喷淋管总重
kg
2.9
喷嘴材质
2.10
喷嘴压降
2.11
喷嘴数量
个
2.12
喷嘴单重
kg
3
冲洗水量
3.1
第一级上部
m3/(h·m2)
3.2
第一级下部
m3/(h·m2)
3.3
第二级上部
m3/(h·m2)
3.4
第二级下部
m3/(h·m2)
4.8.2 除雾器数据表(空白处由供方填写)
项 目
内 容
生产厂家
除雾器型号
寿命
通道数
材料
部署位置
烟气流速
烟气流向
除雾器叶片数量
叶片间距
临界速度
设计流速
最小连续运行温度,常规/设计
除雾器压降
除雾器面积
去除效率(26μm及以上)
出口持液量
烟气平均密度
烟气平均流速
厚度(1级/2级)
冲洗层数量
管道尺寸
管道材质
连接件材质
4.8.3 除雾器喷嘴数据(一台)
项 目
单位
除雾器冲洗喷嘴
一级下部
一级上部
二级下部
二级上部
设计依据
单只喷嘴流量
m3/h
设计流量下喷嘴压损
Bar
液体流向
烟气流向
烟气流速
m/s
喷嘴规范
喷淋方法
喷淋角度
°
喷嘴方向
喷嘴流速
m/s
喷嘴压力
Bar
数量
个
连接方法
连接尺寸
材质
5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和供货界限及范围
6.1 供方设计界限为:一套完整功效齐全除雾器系统。
包含:
6.1.1 除雾器本体设计、部署、安装方法。
6.1.2 冲洗管网设计、部署、安装方法。
6.1.3 供方提供除雾器及其配套设备支撑结构,冲洗水接口连接方案。
6.2
6.3 接口
6.3.1 工艺水接口。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和储存
7.1 设备必需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预防受潮。包装费包含在设备总价内。
7.2 全部外露部分有保护装置,预防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全部管道端头全部有封堵。
7.3 产品包装、运输、储存符合标准GB191-73要求及国家主管机关要求含有长途运输, 数次搬运和装卸坚固包装。包装确保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方法。若包装无法预防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发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设计结构上给予处理。包装按设备特点,按要求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保护方法,以确保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协议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验清理,不留异物,并确保零部件齐全。
7.4 标识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部件号、零件号标识清楚。
供方提供设备包装采取木箱封闭方法,有多种防护方法和标志。
供方提供设备铭牌上标明该设备KKS编码,该编码在设备招标时由需方提供。
供方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油漆以显著易见汉字字样印刷以下标识:
协议号;
目标站/码头;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箱号/件号;
毛重/净重(千克);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出二吨货物,在包装箱侧面以运输常见标识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方便于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特点,装卸和运输上不一样要求,包装箱上显著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对裸装货物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相关内容。大件货物带有足够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每件包装箱内,附有包含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具体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实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二份。技术条件书中列明备品备件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备品备件分别包装并一样注明上述标识,专用工具也分别包装。多种设备松散零星部件采取好包装方法,装入尺寸合适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降低运输费用。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包装,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设备及零部件。全部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端口必需用保护盖或其它方法妥善防护。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对于需要正确装配明亮洁净加工面货物,加工面采取优良、耐久保护层,以预防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组装前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从内外表面清除全部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做喷丸处理。油漆选择中国较优异漆种,并能合适地环境条件。轴承和油系统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以后涂上适宜油溶性防锈剂。
供方交付技术资料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数次搬运、防雨和防潮包装。每包技术资料封面上注明下述内容:
协议号;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目标站/码头;
毛重;
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附有技术资料具体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设备发运前,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假如有)等时,供方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全部开口﹑法兰﹑接头采取保护方法,以预防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进出口﹑管孔用盖板封闭。
需要现场连接螺纹孔或管座焊接孔采取螺纹或其它方法给予保护。
遮盖物﹑紧固件不焊在设备上。
凡因为供方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一经证实,供方均按协议相关条款要求负责立即修理、更换或赔偿。
附件2 供货范围
1 技术要求
1.1 本附件要求了协议设备供货范围,供方确保提供设备为全新、优异、成熟、完整和安全可靠,且设备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协议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具体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部件,即使本协议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实施同时补足。
1.3 供方应按下列要求中确定备品备件(包含仪表和控制设备)和专用工具格式,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4 提供所供设备进口件清单。
1.5
2 供货及服务范围
2.1 供货内容
供方设计及供货范围包含:两套完整、功效齐全平板式除雾器系统。
供方应提供包含设备材料及其设计、制作、供货、运输、测试在内整个系统完善所必需全套。供货范围还包含系统工艺设计和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提供现场指导、负责质量管理并对需方人员实施培训方便于安装、开车和调试。
供方应在协议要求时间内,提供需方所需数量设备和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在安装、调试、功效和性能测试、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服务,并确保符合本标书条文和需方书面提出特殊要求。
供货范围为两套完整功效除雾器及其辅助系统。其中,每套最少包含:
2.1.1 主体设备:
除雾器本体(两级除雾) 。
除雾器冲洗系统,包含冲洗管、喷嘴和支撑紧固结构等。
结构件,包含吸收塔外连接法兰。
连接装置,包含螺栓、螺母和垫圈等。
2.1.2 备品备件:
供方应提供上述全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及十二个月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价格含在协议总价内)。并提供5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清单。
系统中易损件必需提供备品备件,每个备品备件必需和原件有相同性能和尺寸方便于更换。同时,对于供方提供备品备件中非标准件应提供其完整、正确车间加工图,对于国际标准件,应该提供其KKS编码。
提供20年备品备件和磨损件保障, 即供方应确保在装置投运后20年内, 当需方提出要求时,继续以优惠价格和条件向需方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和磨损件。如供方停止或不制造一些备品备件, 供方有义务提前六个月通知需方, 方便需方有足够时间订购一批所需备件, 在此种情况下供方有义务向需方无偿提供该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
2.1.3 专用工具:
上述全部设备在开车、调试、运行和维护专用工具(价格含在协议总价内)。并向需方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及说明书。
供方应提供满足大修时安全而有效地拆卸部件或组件及特殊维修和检修要求专用工具, 并应依据其使用寿命和使用频率考虑一定余量。每项工具均需附有必需说明。
2.2 供方提供全部设备清单(不限于此):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生产厂家
备注
1
除雾器
套
2
2
3
4
2.3 供方提供安装, 运行, 维护(包含仪表校正) 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2.4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运行寿命
(小时)
生产厂家
备注
1
除雾PP清洗喷嘴
只
5
2
3
4
2.5 安装调试期间及十二个月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运行寿命
(小时)
生产
厂家
备注
1
2
3
4
2.6 供方应提供5年运行备品备件, 易磨损件清单(供方填写):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运行寿命
(小时)
生产
厂家
备注
1
除雾器标准组件
2
除雾器标准组件
3
喷嘴
4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通常要求
1.1 供方提供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汉字和英文),进口部件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供方无偿翻译成汉字(并提供对应英文版本给需方)。
1.2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协议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觉,供方应立即无偿提供。
1.3 需方要立即提供和协议设备设计制造相关资料。
1.4 供方提供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4套(其中汉字版本12套,英文版本2套), 对应电子版本各2 套。
1.5 供方在协议签署后1周内提供设计阶段所需设计资料(电子版),其它资料按上述要求提供。
1.6 供方应提供各阶段技术资料电子版(文本文件用WORD、EXCEL,图纸文件用AutoCAD三种格式)。
2 技术资料内容和交付进度
2.1 提交资料进度和内容
设计、制造、交货、安装和试运总时间进度表,分解到关键组件、开始日期、准备工作日期等。
设备制造、材料供货、试验、工厂验收、车间组装、运输至现场、分包商供货等具体进度。
具体资料交付进度。
具体安装进度。
具体试运进度。
2.1.1 协议签署后资料和图纸
2.1.1.1 设备资料(协议签署5天内提供)
供方在协议签署5天内提供正确接口尺寸,及需要需方确定数据资料。
设备总图:要求注明型号、设计介质、设计运行温度、设计全压等;
冲洗水系统图、冲洗水量、水温、水压、水阻等,和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关键零部件材料清单及说明。
2.1.1.2 其它设备资料(签署协议15天内提供)
外形图及具体部署图;
供货清单;
荷载分布图;
物料(水)消耗计算书及操作说明书;
其它全部系统所必需图纸;
供货清单(含仪表、控制设备及其附件供给清单);
专用工具表和备件表;
关键零部件材料清单及说明;
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包含配套供给特殊测量保护仪表使用技术说明书);
设备结构说明书;
质量控制手册。
2.2 设备发运同时供方向需方提供上述技术文件最终版
2.3 设备检验所需要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协议设备检验/见证所需要全部技术资料。
设备和部件工厂试验结果汇报。
建设和安装期间实施试验资料。
安装和性能试验后试验结果汇报和资料。
在机组故障和设备故障情况下,装置性能及保护描述。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技术资料(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定)。包含但不限于: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和组装、拆卸时所需用技术资料。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技术资料(包含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组件图和必需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含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开启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要求和控制数据、定时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供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
2.5 供方提供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定)。包含但不限于:
检验统计、试验汇报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汇报。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照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含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具体资料, 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和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明细表和外形图)。
具体产品质量文件(包含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性能检验/试验等)证实。
附件4 进度
1 总则
供方应按协议要求期限交付全部设备,
2 交货
交货地点:协议设备(含协议材料)交货地点双鸭山热电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现场。
暂定要求在6月15日前一批交付全部设备,由供方提出能够做到最快交货批次和时间表以下:
设备交货批次和时间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
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
2
3
4
5
附件5 监造、工厂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监造
1.1 总则
本附件用于协议实施期间对供方所提供设备(包含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设备符合附件1要求要求。
1.2 监造内容(不限于此, 具体内容由供方提出提议,需方确定)
序号
零部件及
工序名称
监 造 内 容
监 造 方 式
文件见证
现场见证
1
2
3
4
5
1.3 供方应在协议生效日期起15天内,向需方提供本协议设备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要求。需方将进行设备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监造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另行协商。
1.4 监造方法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推行签字手续。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供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统计或汇报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需方监造代表参与检验或试验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供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需停工等候需方监造代表参与检验或试验项目,即停工待检。
需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立即派代表到供方检验或试验现场参与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假如需方代表不能按时参与,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假如没有需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供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和需方约定更改见证时间,假如更改后,需方仍不能按时参与,则H点自动转为R点。
1.5 对供方配合监造要求
1.5.1 供方有配合需方监造义务,并立即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供方必需为需方委托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监造检验提供:
本协议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生产计划及每30天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
提前15天提供设备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和本协议设备监造相关标准(包含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统计(包含中间检验统计和/或不一致性汇报)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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