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方面落实党十七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创新型经济工作布署,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依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江苏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决定共同开展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现制订实施方案以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关键,以培育一批含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创新型企业为目标,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创新型
2、企业建设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机制,分类指导;上下联动,集成实施”标准。二、关键任务依据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突出对企业创新发展引导,集成科技政策、平台、人才、项目等资源,大力支持和培育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关键建设一批自主创新企业,充足发挥创新型企业引领作用。1、引导企业增强研发能力。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发展系统计划,支持创新型企业主动申报国家、省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主动建设国家、省和地方关键试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主动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主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2、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主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
3、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采购等激励企业创新关键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要高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百分比,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关键支持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议主体、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负担主体。 3、引导企业加紧知识产权发明。把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作为企业技术创新关键,实施“自主创新双百工程”;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发明,大幅度提升企业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在全省总量中比重;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质量确保体系、品牌建设体系和财务核实体系;建立创新型企业信息网,促进企业之间交流和合作。4、引导企业优化技术创新管理。改革和完善激励创新机制,以深化技
4、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关键,支持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责任人业绩考评关键内容。主动开展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能竞赛,提升企业职员技能素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群众基础,组织职员开展合理化提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发明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加强职员技术交流和协作,促进职员技术结果转化,营造创新气氛,建设创新文化。三、创新型企业命名标准及程序1、创新型企业命名必需符合以下条件:(1)含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企业掌握发展关键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中国同行业中处于中国领先地位。标准上近三年内最少拥有1项关键自主知识产权(含授权专
5、利、软件专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2)创新投入强度高。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百分比较高,并达成一定标准。标准上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企业,百分比不低于6%;最近十二个月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企业,百分比不低于4%;最近十二个月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企业,百分比不低于3%。(3)含有较强连续创新能力。企业有较为完善创新发展战略或发展计划,健全研发机构,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确保体系,并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制订工作。含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连续发展能力。(4)有较强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企业重视自主品牌管理和创新,
6、主导产品市场拥有率高并享受相当著名度,在行业发展中含有较强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标准上企业主导产品须拥有注册商标。(5)企业信誉好。为在江苏省境内依法注册企业法人,资产负债率合理,信用好,无违法违规统计或不良行为,盈利情况很好。2、创新型企业命名程序(1)地方培育,省级命名。创新型企业前期培育工作,包含试点企业遴选及初步评价,由地方科技部门会同同级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命名标准,开展试点培育,对符合条件企业组织初步评价,评价结果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地方评价结果进行确定并命名。(2)明确关键,择优支持。创新型企业关键从地方创新型试点企业,列入省政府“双百工程”百家关
7、键自主创新企业,和在当地或行业内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文化理念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企业中择优命名。四、支持方法1、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依据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实际需要给支持,建立绿色通道,加大扶持力度:(1)省科技结果转化专题资金、科技支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科技计划对创新型企业给优先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负担。主动支持创新型企业参与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2)强化对省属创新型企业业绩考评,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责任人业绩考评关键内容。(3)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对创新型企业优先安排和组织职员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8、,共同推进并帮助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培训。2、支持创新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创新型企业取得受理重大发明专利和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和实审费,省、市、县财政专利申请专题补助资金按要求给全额补助。支持创新型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订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3、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题资金,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培养和引进本省前沿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急需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及优异企业家。4、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表彰和奖励。对成绩尤其突出且符合条件创新型企业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科技进步奖评选
9、。在创新型企业建设过程中取得显著创新成效企业或个人,省科技厅、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给表彰或奖励。五、组织实施省科技厅会同省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负责组织并指导全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开展。各市县科技局会同当地国资监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创新型企业前期培育试点和推荐工作。1、创新型企业前期培育。各市县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启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组织辖区内企业围绕创新型企业建设内容开展试点工作。2、创新型企业推荐申报。各市县面向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试点企业进行初步评价,择优推荐符合条件企业。由企业填写江苏省创新型企业申请书(关键内容包含本企业基础情况、建设任务、具体方法、工作进度和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等),经地方科技局会国资监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初审后,一式三份上报省科技厅。省属企业直接报省国资委。3、创新型企业确实定命名。省科技厅会同省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组织相关教授开展创新型企业确实定工作,择优确定创新型企业名单并公告。公告结束后,正式命名“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并授牌。4、创新型企业管理。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将加强对创新型企业指导,实施动态管理,对建设过程中发觉不符合条件,将撤销“江苏省创新型企业”称号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