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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10∕T 300-2023 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智能化管理规范(廊坊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242638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89.9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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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07.080CCS B411310廊坊市地方标准DB 1310/T 3002023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智能化管理规范2023-4-20 发布2023-5-20 实施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1310/T 300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廊坊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三河市继仁家庭农场、三河市农业农村局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霞、司文辉、王爱民、于连生、郝博、肖志国、薄文喜、石娇、任海燕、吴海英。DB 1310/T 30020231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智能化管理规范

2、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应用网络平台对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处理对象、处理方法、工作流程、记录全程进行智能化信息采集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地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管理技术。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病死畜禽和

3、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22年第3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将染疫死亡、因病死亡、不明原因死亡或者经检验检疫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死亡动物统一收集、运输至专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风险的过程。4处理对象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病死或者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尸体,以及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可参照本文件执行。5处理方法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4

4、.1焚烧法、4.2化制法、4.3高温法、4.5.1硫酸分解法。DB 1310/T 300202326工作流程(网络平台操作流程)整个流程均需下载使用“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养殖 365APP 操作,以下简称“平台系统”。可参见图 1 工作流程。官方兽医、保险勘查员、处理场收集人员统一到现场勘查确认人员统一到现场查勘确认装车运输官方兽医在“平台系统”上确认直接处理运输车辆称重待处理库暂存运输车辆消毒集中无害化处理处理产物打包出料,定点存放消毒废水达标处理气体达标处理执业兽医进行重大动物疫病诊断登录“平台系统”进行病死动物申报非重大动物疫病重大动物疫病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处理图 1工作流程人员

5、要求6.2.1人员组成由执业兽医、官方兽医、保险勘查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人员组成。6.2.2人员职责DB 1310/T 30020233执业兽医负责病死动物的死因诊断;官方兽医负责病死动物无害化全流程的审核、勘查及监督处理;保险勘查员负责病死动物的保险勘查等相关工作(未投保动物不需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人员负责全流程的病死动物的收集、运输、处理、记录等相关工作。6.2.3人员防护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或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装备,工作服、护目镜等经清洗消毒后可再次使用。申报及受理6.3.1申报养殖场(户)可登录“系统平台”进行无害化处理申报。6.3.2诊断执业兽医深入现场

6、进行疫病诊断。如果是重大动物疫病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处理;排除重大动物疫病后按照常规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6.3.3受理官方兽医通过“系统平台”提示,及时对申报信息进行受理。收集6.4.1现场勘查结合现场实际工作,官方兽医不少于2人、保险勘查员2人、收集人员2人,统一到达申报者约定的现场,按各自职责进行审核、监督、现场勘查、扫描耳标、核对数量、测量动物体长或体重、拍照录像等工作,将勘查信息录入“系统平台”,养殖场(户)负责人、官方兽医、收集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并上传,上传信息形成勘查二维码。6.4.2运输6.4.2.1信息核对勘查完成后,收集人员扫描勘查二维码,核对申报养殖

7、场(户)的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动物种类、数量、体长或体重等信息。6.4.2.2装车运输将现场勘查的病死动物装入专用运输车辆,装车完成后经收集人员签字确认上传装车图片形成收集二维码,开始运输。6.4.2.3运输工具要求病死动物运输须用封闭厢式专用车辆,车厢四壁及底部要求使用耐腐蚀材料,并采取防漏、防渗措施;车辆安装定位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实时上传信息,全程监管。处理厂接收DB 1310/T 30020234运输车辆到达无害化处理厂后,接收人员扫描收集二维码,核对列表的数据信息,确认无误后接收,病死动物存入待处理库或直接处理。处理处理人员登录养殖“系统平台”选择库存中

8、当次处理病死动物种类、数量,该批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由处理人员、官方兽医签字确认上传信息。消毒应及时对运输车辆在出厂前、装载后、入厂前进行清洗,卸载后进行清洗、消毒、烘干;收集病死动物场地、二次使用器具等均需彻底消毒;处理车间每次接收、处理完毕及时清洗、消毒。对运输车辆、场地、器具、车间及时进行消毒,严格执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22年第3号)。废水、废气及危废处置废水排放执行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执行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次性防护用品使用后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危废处置执行GB 18597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7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记录档案信息智能存储到平台,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相关影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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