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前言
本标 准 是 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
原则项目筹划告知》(发改办工业【] 1093号)安排对
SDJ 5-198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修订。
原水 利 电 力部颁发SDJ5 -198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
规程》自实行以来,在电力工程配电装置设计选型、设备布置
中起到了重要指引作用,为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设计、
优化、创新提供了科学技术根据。随着国内外电气技术和电力
建设发展,各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在配电装置中应用
以及国内能源政策进一步修订,SDJ 5-1985中制定设计标
准及某些条款已不能适应技术发展规定和电力行业发展需
要。
本 次修 订 工作,是依照当前国家技术、经济政策,结合近
来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经验进行。与SDJ 5-1985相比,
除保存了其合用条文外,还补充增长了如下内容:
1) 使 用 范畴;
2) 引 用 原则;
3) 环 境 条件;
4) 气 体 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使用范畴及规定;
5) 变 压 器及其她带油电气设各防火规定。
6) 配 电 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规定;
7) 屋 内 配电装置采光、通风及防风沙、防污秽规定;
8) 屋 外 配电装置内继电保护小室防护规定。
本标 准 实 施后裔替SDJ5- 19850
本标 准 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资料
性附录。
本标 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公司联合会提出。
本 标 准 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原则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
责解释。
本 标 准主 要起草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本标 准 参 加起草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 准 主 要起草人:曹永振、张蜂蜜、石凤翔、张晓江、
杨月红、穆华宁、杜晓东、伍小艾、阳少华、邵建雄、计绿野、
毛永松。
本 原则 首 次发布时间:1985年9月17日;本次为第一次修
订。
范畴
本标 准 规 定了发电厂和变电站新建工程中3kV-500kV高压
配电装置设计基本规定。
本标 准 适 用于发电厂和变电站工程中交流3kV-500kV新建
配电装置设计。扩建或改建配电装置设计可参照执行。
涉外 工 程 要考虑所在国国情,并结合工程详细状况参照执
行。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 文 件 中条款通过木原则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条款。
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涉及勘误内
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勉励依照本原则达到协
议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 /T 2 9 00.1 电工术语基本术语(EEC6 0050,N EQ)
GB /P 2 9 00.15 电工术语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和电抗器
[IEC 60050 (421):1990. IEC 60050 (321):1986,NEQ1
GB /P 2 900.19 电工术语高电压实验技术和绝缘配合(EEC
60071-1:1993,NEQ)
GB /T 2 9 00.20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60050( IEV):
1984,NE01
GB 3 0 96 都市区域环境噪声原则
GB 1 2 34 8 工业公司厂界噪声原则
GB /T 1 6 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别级
及外绝缘选取原则
GB 5 02 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 5 0 016 律筑论计防火规布
3 术语和定义
GB / T 2900.1. GB/T 2900.15,GB/T 2900.19. GB/T 2900.20
确立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原则。
4 总则
4.0.1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应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
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运营维护以便、经济
合理、环保规定。
4.0.2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应依照电力负荷性质、容量、环境
条件、运营维护等规定,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在技
术经济合理时应选用效率高、能耗小电气设备和材料。
4.0.3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应依照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
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4.0.4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必要坚持节约用地原则。
4.0.5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
合现行关于国标和行业原则规定。
5 基本规定
5.1 敞 开 式 配 电 装 置
5.1.1 配电装置布置,导体、电气设备、架构选取,应满足
在本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营、安装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时安全
规定,并满足规划容量规定。
5.1.2 配电装置各回路相序排列宜一致。普通按面对出线,从
左到右、从远到近、从上到下顺序,相序为A,B,C。对屋内
硬导体及屋外母线桥裸导体应有相色标志,A,B,C相色标志应
为黄、绿、红三色。对于扩建工程应与原有配电装置相序一致。
5.1.3 配电装置内母线排列顺序,普通靠变压器侧布置母线
为I母,靠线路侧布置母线为II母;双层布置配电装置中,
下层布置母线为I母,上层布置母线为n母口
5.1.4 HOW 及以上屋外配电装置最小安全净距,普通不考虑
带电检修。如确有带电检修需求,最小安全净距应满足带电检修
工况。
5.1.5 110kV - 220kV配电装置母线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
用一组隔离开关;330kV及以上进、出线和母线上装设避雷器
及进、出线电压互感器不应装设隔离开关,母线电压互感器不适当
装设隔离开关。
5.1.6 DOW 及以上电压级别线路并联电抗器回路不适当装设断
路器或负荷开关。330kV及以上电压级别母线并联电抗器回路
应装设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5.1.7 66kV及以上配电装置,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靠断路
器侧,线路隔离开关靠线路侧,变压器进线隔离开关变压器侧,
应配备接地开关。66kV及以上电压级别并联电抗器高压侧应
配备接地开关。
5.1.8 对屋外配电装置,为保证电气设备和母线检修安全,每
段母线上应装设接地开关或接地器;接地开关或接地器安装数
量应依照母线上电磁感应电压和平行母线长度以及间隔距离进
行计算拟定。
5.1.9 3 30kV及以上电压级别同杆架设或平行回路线路侧接
地开关,应具备开合电磁感应和静电感应电流能力,其开合水
平应按详细工程状况经计算拟定。
5.1.10 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电压互感器配备,可以采用按
母线配备方式,也可以采用按回路配备方式。
5.1.11 220kV及如下屋内配电装置设备低式布置时,间隔应设
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闭锁装置。
5.1.12 充油电气设备布置,应满足带电观测油位、油温时安
全、以便规定;并应便于抽取油样。
5.1.13 配电装置布置位置,应使场内道路和低压电力、控制
电缆长度最短。发电厂内宜避免不同电压级别架空线路交叉。
5.2 GIs配电装置
5.2.1 对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配电装置,接地开
关配备应满足运营检修规定。
与 GI s配 电装置连接并需单独检修电气设备、母线和出线,
均应配备接地开关。普通状况下,出线回路线路侧接地开关和
母线接地开关应采用品关于合动稳定电流能力迅速接地开关。
IlOkV^220kV GIs配电装置母线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可不装设
隔离开关。
5.2.2 GIs配电装置避雷器配备,应在与架空线路连接处装设
避雷器。该避雷器宜采用敞开式,其接地端应与GIs管道金属外
壳连接。GIs母线与否装设避雷器,需经雷电侵入波过电压计算
拟定。
5.2.3 GIS配电装置感应电压不应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外壳
和支架上感应电压,正常运营条件下不应不不大于24V,故障条件
下不应不不大于100V,
5.2.4 在GIS配电装置间隔内,应设立一条贯穿所有GIS间隔
接地母线或环形接地母线。将GIS配电装置接地线引至接地母
线,由接地母线再与接地网连接。
5.2.5 GIS配电装置宜采用多点接地方式,当选用分相设备时,
应设立外壳三相短接线,并在短接线上引出接地线通过接地母线
接地。
外壳 三 相短接线截面应能承受长期通过最大感应电
流,并应按短路电流校验。当设备为铝外壳时,其短接线宜采用
铝排;当设备为钢外壳时,其短接线宜采用铜排。
5.2.6 GIS配电装置每间隔应分为若干个隔室,隔室分隔应满
足正常运营条件和间隔元件设备检修规定。
6 环境条件
6.0.1 屋外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依照本地污秽
分级级别采用相应外绝缘原则(参见附录A).
配 电装 置 位置选取宜避开自然通风冷却塔和机力通风冷却
塔水雾区及其常年盛行风向下风侧。普通状况下,配电装置
布置在自然通风冷却塔冬季盛行风向上风侧时,配电装置构架
边距自然通风冷却塔零米外壁距离应不不大于25m;配电装置布
置在自然通风冷却塔冬季盛行风向下风侧时,配电装置构架边
距自然通风冷却塔距离应不不大于40m.
配 电装 置 构架边距机力通风冷却塔零米外壁距离,非寒冷
地区应不不大于40m,寒冷地区应不不大于60m,
6.0.2 选取导体和电气设备环境温度(周边空气温度)应符合
表6.0.2规定。
表6.0.2 选取导体和电气设备环境温度(周边空气温度)℃
6.0.3 选取导体和电气设备环境相对湿度,应采用本地湿度最
高月份平均相对湿度。在湿热带地区应采用湿热带型电气设备
产品。在亚湿热带地区可采用普通电气设备产品,但应依照本地
运营经验采用防护办法,如加强防潮、防凝露、防水、防锈、防
霉及防虫害等。
6.0.4 周边环境温度低于电气设备、仪表和继电器最低容许温
度时,应装设加热装置或采用其她保温设施。在积雪、覆冰严重
地区,应采用防止冰雪引起事故办法。隔离开关破冰厚度,
应不不大于安装场合最大覆冰厚度。
6.0.5 选取330kV及如下屋外配电装置导体和电气设备时
最大风速,可采用离地lom高,30年一遇lomin平均最大风
速。选取500kV屋外配电装置导体和电气设备时最大风
速,宜采用离地lom高,50年一遇lOm in平均最大风速。最
大设计风速超过35m/s地区,在屋外配电装置布置中,应
采用相应办法。
6.0.6 配电装置抗震设计应符合GB 50260规定。
6.0.7 海拔超过IOO Om地区,配电装置应选取合用于高海拔
电气设各、电瓷产品,其外绝缘强度应符合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
验电压关于规定。
6.0.8 配电装置设计应注重对噪声控制,减少关于运营场合
持续噪声级。配电装置紧邻居民区时,其围墙外侧噪声原则应
符合GB 3096. GB 12348等规定。
6.0.9 3 30kV及以上配电装置内设备遮栏外静电感应场强水
平(离地1.5m空间场强),不适当超过lOkV/m,少某些地区可容许
达到15kV/m,
配电 装 置 围墙外侧(非出线方向,围墙外为居民区时)静
电感应场强水平(离地1.5m空间场强)不适当不不大于5kV/m,
6.0.10 330kV及以上电压级别配电装置应注重对无线电干扰
控制。在选取导线和电气设备时应考虑到减少整个配电装置
9
无线电干扰水平。配电装置围墙外20m处(非出线方向)无线
电千扰水平不适当不不大于50dB.
6.0.11 IIOkV及以上电压级别电气设备及金具在1.1倍最高相
电压下,晴天夜晚不应浮现可见电晕,HOW 及以上电压级别导
体电晕临界电压应不不大于导体安装处最高工作电压。
7 导体和电气设备选取
7.1 普通规定
7.1.1 设计选用导体和电气设备最高电压不得低于该回路
最高运营电压,其长期容许电流不得不大于该回路也许最大持
续工作电流。屋外导体应考虑日照对其载流量影响。
7.1.2 验算导体和电气设备额定峰值耐受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
流以及电气设备开断电流所用短路电流,应按本工程设计规
划容量计算,并应考虑电力系统远景发展规划。
拟定 短 路 电流时,应按也许发生最大短路电流正常接线方
式计算。普通可按三相短路验算,当单相或两相接地短路电流大
于三相短路电流时,应按严重状况验算,同步要考虑直流分量
影响。
7.1.3 验算裸导体短路热效应计算时间,宜采用主保护动作时
间加相应断路器全分闸时间。当主保护有死区时,应采用对该
死区起作用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并应采用相应短路电流值。
验算 电气 设备短路热效应计算时间,宜采用后各保护动作
时间加相应断路器全分闸时间。
7.1.4 用熔断器保护导体和电气设备可不验算热稳定;除用品
有限流作用熔断器保护外,导体和电气设备应验算动稳定。
用熔 断 器 保护电压互感器回路,可不验算动、热稳定。
7.1.5 普通裸导体正常最高工作温度不应不不大于700C,在计及日
照影响时,钢芯铝绞线及管形导体不适当不不大于80`C o
特种 耐 热 导体最高工作温度可依照制造厂提供数据选取
使用,但要考虑高温导体对连接设备影响,并采用防护办法。
7.1.6 验算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时,裸导体最高容许温度,对硬
铝及铝合金可取200'C,对硬铜可取3000C,短路前导体温度应
采用额定负荷下工作温度。
7.1.7 按回路正常工作电流选取裸导体截面时,导体长期容许
载流堡,应按所在地区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进行修正。
导体 采 用 多导体构造时,应计及邻近效应和热屏蔽对载流量
影响。
7.1.8 在正常运营和短路时,电气设备引线最大作用力不应大
于电气设备端子容许荷载。屋外配电装置导体、套管、绝缘
子和金具,应依照本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
其安全系数不应不大于表7.1.8规定。
表7.1.8 导体和绝缘子安全系数
7.2 导体选取
7.2.1 22 0kV 及 以 下电压级别软导线宜选用钢芯铝纹线;
330kV软导线宜选用钢芯铝绞线或扩径空芯导线:500kV软导线
宜选用双分裂导线。
7.2.2 在空气中含盐量较大沿海地区或周边气体对铝有明显
腐蚀场合,宜选用防腐型铝绞线或铜绞线。
7.2.3 硬导体可选用矩形、双槽形和圆管形。20kV及如下电压
级别回路中正常工作电流在4kA及如下时,宜选用矩形导体;
在4kA-8kA时,宜选用双槽形导体或管形导体:在8kA以上时
宜选用圆管形导体。
66k V 及 如下配电装置硬导体可采用矩形导体,也可采用管形
导体。
110 kV 及 以上配电装置硬导体宜采用管形导体。
7.2.4 硬导体设计应考虑不均匀沉陷、温度变化和振动等因素
影响。
7.3 电气设备选取
7.3.1 35kV及如下电压级别断路器,宜选用真空断路器或S几
断路器;66kV及以上电压级别断路器宜选用S几断路器。在高
寒地区,S几断路器宜选用罐式断路器,并应考虑SF6气体液化问
题。
7.3.2 隔离开关应依照正常运营条件和短路故障条件规定选
择。
7.3.3 单柱垂直启动式隔离开关在分闸状态下,动静触头间最
小电气距离不应不大于配电装置最小安全净距B,值。
7.3.4 布置在高型或半高型配电装置上层110kV及以上电压
级别隔离开关宜采用远方/就地电动操动机构。
7.3.5 3kV-35kV配电装置电流互感器,宜选用树脂浇注绝缘
构造;66kV及以上配电装置电流互感器,依照安装使用条件及
产品制造水平,可采用油浸式、SF6气体绝缘或光纤式独立式
电流互感器;在有条件时(如回路中有变压器套管、断路器套管
或穿墙套管等)宜采用套管式电流互感器。
7.3.6 3kV--35kV配电装置内宜采用树脂浇注绝缘构造电磁
式电压互感器;66kV及以上配电装置内宜采用油浸绝缘构造或
SF6气体绝缘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7.3.7 35kV及如下采用真空断路器回路,宜依照被操作容性或
感性负载,选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或阻容吸取器进行过电压保护。
7.3.8 66kV及以上配电装置内过电压保护宜采用金属氧化物
避雷器。
7.3.9 装设在屋外消弧线圈宜选用油浸式;装设在屋内消弧
线圈宜选用干式。
7.3.10 3 kV^20kV屋外支柱绝缘子和穿墙套管当有冰雪时,宜
采用提高一级电压产品;对3kV-6kV者可采用提高两级电压
产品。
8 配电装置型式与布置
8.1 最 小 安 全 净 距
8.1.1 屋外配电装置最小安全净距宜以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保护水平为基本拟定。其屋外配电装置最小安全净距不应
不大于表8.1.1所列数值,并按图8.1.1-1、图8.1.1-2和图8.1.卜3
校验。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不大于2500mm时,应装
设固定遮栏。
8.1.2 屋外配电装置使用软导线时,在不同条件下,带电某些至
接地某些和不同相带电某些之间最小安全净距,应依照表8.1.2
进行校验,并采用其中最大数值。
8.1.3 屋内配电装置安全净距不应不大于表8.1.3所列数值,并
按图8.1.3-1和图8.1.3-2校验。
电气 设 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不大于2300mm时,应装设固
定遮栏。
8.1.4 酉己电装置中,相邻带电某些额定电压不同步,应按较高
额定电压拟定其最小安全净距。
8.1.5 屋外配电装置带电某些上面或下面,不应有照明、通信
和信号线路架空跨越或穿过;屋内配电装置带电某些上面不应
有明敷照明、动力线路或管线跨越。
8.2.5 Ⅳ 级污 秽 地 区 、海 拔 高度不不大于m地区330kV及以
上电压级别配电装置,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气体绝缘金
属封闭开关设备(GIS)配电装置或HGIS配电装置。
8.2.6 地震烈度为9度及以上地区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宜采
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配电装置。
8.3 布 置
8.3.1 配电装置布置应结合接线方式、设各型式及发电厂和变
电站总体布置综合考虑。
8.3.2 220kV-5OOkV电压级别,一台半断路器接线,当采用软
母线或管型母线配双柱式、三柱式、双柱伸缩式或单柱式隔离开
关时,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应采用中型布置。断路器宜采用三列
式、单列式或“品”字形布置。
8.3.3 220kV-5OOkV电压级别,双母线接线,当采用软母线或
管型母线配双柱式、三柱式、双柱伸缩式或单柱式隔离开关时,
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应采用中型布置。断路器宜采用单列式或双
列式布置。
8.3.4 35kV-IlOkV电压级别,双母线接线,当采用软母线配普
通双柱式或单柱式隔离开关时,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宜采用中型
布置。断路器宜采用单列式布置或双列式布置。
HO W 电 压级别,双母线接线,当采用管型母线配双柱式隔
离开关时,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宜采用半高型布置,断路器宜采
用单列式布置。
8.3.5 35kV-110kV电压级别,单母线接线,当采用软母线配普
通双柱式隔离开关时,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应采用中型布置。断
路器宜采用单列式布置或双列式布置。
8.3.6 1lO k V- 220kV电压级别,双母线接线,当采用管型母线
配双柱式、三柱式隔离开关时,屋内敞开式配电装置应采用双层
布置。断路器宜采用双列式布置。
8.3.7 110kV -500kV电压级别,当采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
设备(GIS)配电装置时,GIS配电装置应采顾客外低式布置,当
环境条件特殊时,也可采顾客内布置。
8.3.8 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当采用管型母线时,管型母线宜选
用单管构造。其固定方式可采用支持式或悬吊式。本地股烈度为
8度及以上时,宜采用悬吊式。
支持 式 管 型母线在无冰无风状态下挠度不适当不不大于(0.5-
1.0) D (D为导体直径),悬吊式管型母线挠度可放宽。
采用 支 持 式管型母线时还应分别对端部效应、微风振动及热
胀冷缩采用办法。
8.4 通道与围栏
8.4.1 配电装置通道布置,应考虑便于设备操作、搬运、检
修和实验。
22 0kV 及以上屋外配电装置主干道应设立环形通道和必要
巡视小道,如成环有困难时应具备回车条件。
500 kV 屋 外配电装置,可设立相间道路。如果设备布置、施
工安装、检修机械等条件容许时,也可不设相间道路。
8.4.2 IIOkV半高型、高型布置屋外配电装置,当操动机构布
置在零米时,上层可不设立维护通道。
8.4.3 普通中型布置屋外配电装置内环形道路及500kV配
电装置内如需设立相间运送检修道路时,其道路宽度不适当不大于
3000mm ,
8.4.4 配电装置内巡视道路应依照运营巡视和操作需要设立,
并充分运用地面电缆沟布置作为巡视路线。
8.4.5 屋内配电装置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室内各种通道
最小宽度(净距),不适当不大于表8.4.5所列数值:
22
8.4.6 室内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净距不应不大于表
83石所列数值:
对 于就 地 检修室内油浸变压器,室内高度可按吊芯所需
最小高度再加700mm,宽度可按变压器两侧各加800mm拟定。
8.4.7 设立于室内无外壳千式变压器,其外廓与四周墙壁净
距不应不大于600mm。千式变压器之间距离不应不大于IOOOmm,
并应满足巡视维修规定。对全封闭型干式变压器可不受上述距
离限制。但应满足巡视维护规定。
8.4.8 发电厂屋外配电装置,其周边宜设立高度不低于
1500mm围栏,并在其醒目地方设立警示牌。
8.4.9 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栅状遮栏高度不应不大于1200mm,
栅状遮栏最低栏杆至地面净距,不应不不大于200mm,
8.4.10 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网状遮栏高度,不应不大于
23
1700mm;网状遮栏网孔不应不不大于40mm x 40mm;围栏门应装锁。
8.4.11 在安装有油断路器屋内间隔内除设立网状遮栏外,对
就地操作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应在其操动机构处设立防护隔板,
宽度应满足人员操作范畴,高度不低于1900mm e
8.4.12 屋外裸母线桥,当外物有也许落在母线上时,应依照具
体状况采用防护办法。
85 防火与蓄油设施
8.5.1 35kV及如下屋内配电装置当未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各时,
其油断路器、油浸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应设立在两侧有实
体隔墙(板)间隔内:35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带油设各应安
装在有防爆隔墙间隔内。总油量超过100kg屋内油浸变压器,
应安装在单独变压器间,并应有灭火设施。
8.5.2屋内单台电气设备油量在100kg以上,应设立储油设施
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容积宜按容纳20%油量设计,并应有将
事故油排至安全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期,应设立能容
纳100%油量储油设施。排油管内径不应不大于150mm,管口
应加装铁栅滤网。
8.5,3 屋外充油电气设备单台油量在1000kg以上时,应设立储
油或挡油设施。当设立有容纳20%油量储油或挡油设施时,应
有将油排到安全处所设施,且不应引起污染危害。当不能满足
上述规定期,应设立能容纳100%油量储油或挡油设施。储油
和挡油设施应不不大于设备外廓每边各1000mm。储油设施内应铺设
卵石层,其厚度不应不大于250mm 卵石直径宜为50mm-80mm e
当设 置 有 总事故储油池时,其容量宜按最大一种油箱容量
100%拟定。
8.5.4 厂区内升压站单台容量为90000kVA及以上油浸变压
器、220k V及以上独立变电站单台容量为125000kVA及以上油
浸变压器应设立水喷雾灭火系统、合成泡沫喷淋系统、排油充氮
系统或其她灭火装置。水喷雾、泡沫喷淋系统应具备定期试喷
条件。对缺水或寒冷地区,当采用水喷雾、泡沫喷淋系统有困难
时,也可采用其她固定灭火设施。
8.5.5油量为2500kg及以上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最小间距
应符合表8.5.5规定。
8.5.6 当油量为2500kg及以上屋外油浸变压器之Is]防火ftil
距不满足表8.5.5规定期,应设立防火墙。
防火 墙 耐火极限不适当不大于4h。防火墙高度应高于变压器
油枕,其长度应不不大于变压器储油池两侧各l000mm o
8.5.7 油量在2500kg及以上屋外油浸变压器或电抗器与本回
路油量为600kg以上且2500kg如下带油电气设备之间防火间
距不应不大于5000mm o
8.5.8 在防火规定较高场合,有条件时宜选用非油绝缘电气
设各。
8.5.9 配电装置中,建构筑物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最低
耐火级别应符合规定(参见附录C)o
9 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规定
9.1 屋 内配 电 装 置 建 筑要 求
9.1.1 长度不不大于7000mm配电装置室,应有2个出口。长度大
于60000mm时,宜增添1个出口;当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1个
出口可设在通往屋外楼梯平台处。
9.1.2 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集中控制楼及网络
控制楼与油浸变压器外廓间距不适当不大于I0000mm,当其间距小
于l0000mm,且在5000mm以内时,在变压器外轮廓投影范畴外
侧各3000mm内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集中控
制楼及网络控制楼面向油浸变压器外墙不应开设门、窗和通风
孔;当其间距在5000mm-10000mm时,在上述外墙上可设甲级
防火门,变压器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极限不应不大于0.90h,
9.1.3 屋内装配式配电装置母线分段处,宜设立有门洞隔
墙。
9.1.4 充油电气设备间门若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畴建筑物
内时,其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实体门。
9.1.5 配电装置室门应为向外开防火门,应装弹簧锁,禁止
用门门,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如有门时,应能向两个方向启动。
9.1.6 配电装置室可开固定窗采光,但应采用防止雨、雪、小动
物、风沙及污秽尘埃进入办法。
9.1.7 配电装置室顶棚和内墙应作耐火解决,耐火级别不应低
于二级。地(楼)面应采用耐磨、防滑、高硬度地面。
9.1.8 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其楼面应有防渗水办法。
9.1.9 配电装置室应按事故排烟规定,装设足够事故通风装置。
9.1.10 配电装置室内通道应保证畅通无阻,不得设立门槛,并
26
不应有与配电装置无关管道通过。
9.1.11 布置在屋外配电装置区域内继电器小室,宜考虑防尘、
防潮、防强电磁干扰和静电千扰办法。
9.1.12 配电装置中各建、构筑物间最小间距应符合规定(参见
附录D)o
9.2 屋 外配 电 装 置 架 构 荷载条件规定
9.2.1 计算用气象条件应按本地气象资料拟定。
9.2.2 独立架构应按终端架构设计,持续架构可依照实际受力条
件分别按终端或中间架构设计。架构设计不考虑断线。
9.2.3 架构设计应考虑正常运营、安装、检修时各种荷载组合:
正常 运 行 时,应取设计最大风速、最低气温、最厚覆冰三种
状况中最严重者;安装紧线时,不考虑导线上人,但应考虑安装
引起附加垂直荷载和横梁上人N集中荷载(导线挂线时,
应对施工办法提出规定,并限制其过牵引值。使过牵引力不应成
为架构构造强度控制条件);检修时,对导线跨中有引下线
110kV及以上电压架构,应考虑导线上人,并分别验算单相作
业和三相作业受力状态。此时,导线集中荷载如下所述。
单相 作 业 :330k V及 如下取1500N;
500kV 及 以 上 取 3500N .
三相 作 业 :330kV 及 如下每相取1000N;
500kV 及 以 上 每 相 取 N o
9.2.4 高型和半高型配电装置平台、走道,应考虑150N/m2
等效均布活荷载。架构横梁应考虑恰当起吊荷载。
9.2.5 330kV-500kV配电装置架构,宜设立上横梁爬梯。
9.3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
配 电装 置 对 土 建 规定
9.3.1 GIS配电装置室内应清洁、防尘,GIS配电装置室内地面
宜采用耐磨、防滑、高硬度地面,并应满足GIs配电装置设备对
基本不均匀沉降规定。
9.3.2 GIs配电装置室内应配备S凡气体净化回收装置,低位区
应配有SF6泄露报警仪及事故排风装置。
9.3.3 GIs配电装置布置设计,应考虑其安装、检修、起吊、
运营、巡视以及气体回收装置所需空间和通道。
9.3.4 屋内GIs配电装置两侧应设立安装检修和巡视通道,主
通道宜接近断路器侧,宽度宜为mm-3500mm;巡视通道不
应不大于IOO Ommo
9.3.5 同一间隔GIs配电装置布置应避免跨土建构造缝。
9.3.6 屋内GIs配电装置应设立起吊设备,其容量应能满足起吊
最大检修单元规定,并满足设备检修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条文阐明
目次
39404l
范畴·
规范性引用文献·
术语和定义.
J急则·
基本规定·
5.1 敞开式配电装置·
5.2 GIs配电装置.
环境条件·
导体和电气设备选取·
7.1普通规定.
7.2 导体选取·
7.3 电气设备选取·
配电装置型式与布置·
8.1 最小安全净距,
8.2 型式选取·
83 布置,
8.4 通道与围栏·
8.5 防火与蓄油设施·
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规定·
9.1屋内配电装皿建筑规定·
9.2 屋外配电装皿架构荷载条件规定·
9.3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配电装里对土建规定·
DL / T 5352二
范畴
原标 准 第 1.0.2条修改条文。
原标 准 适 用于63kV-500kV发电厂和变电站新建工程中
RV配电装置设计。但无论发电厂和变电站容量大小、电压高
低,只要有3kV及以上配电装置,按GB 156-1993《原则电压》
中原则电压分类,应为高电压级别,故本原则合用范畴更改为
发电厂和变电站3kV-500kV配电装置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新增条文。
3 术语和定义
新增条文。
4 总则
4.0.1条^-4.0.5条原原则第1.0.1条补充条文.
高压 配 电 装置设计一方面应执行国家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
政策。依照电力系统条件、自然环境条件和运营、安装维修等要
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拟定布置方案.
随着 工 业 发展,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而人口却逐年增多,
故节约用地政策必要长期坚持。积极慎重地采用行之有效新技
术、新设备,新布置和新材料同步,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营,
产品必要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部门原则,对新技术及新设备,
必要通过正式鉴定,以保证质量。
5 基本规定
5.1 敞开式配电装置
5.1.1条原原则第2.0.1条修改条文。
考 虑 近年 来电力负荷发展速度较快,发电厂和变电站工程投
资较大,工程大多为分期建设。因而,配电装置设计应综合考
虑前期、后期及后来扩建。
5.1.2条新增条文。
考 虑 到 各配电装置布置中相序一致性,规定了普通状况下
相序排列顺序和相色标志。
5.1.3条新增条文。
鉴 于 敞开 式配电装置布置时母线排列编号不尽一致,本条规
定了母线平行布置、上下布置时母线编号顺序。
5.1.4条原原则第2.0.2条保存条文。
110 kV 及 以上电压输变电设备,由于相间和对地距离较大,
同步考虑到这些设备停电影响面大,应当作为带电作业重
点。配电装置与否需进行带电作业,应视该配电装置在系统中
地位、接线方式、配电装置型式以及该地区检修经验等因素而
定,如考虑带电作业应按带电作业规定校核电气尺寸;其屋外
配电装置架构荷载条件及安全距离,也应考虑带电检修要
求。带电作业内容应以解决缺陷为主。
带 电作 业 操作办法有绝缘操作杆、等电位、水冲洗等,一
般采用等电位法。
5.1.5条新增条文。
考 虑 到 各电压级别母线和进、出线处所装设避雷器、电压
互感器作用不同,明确了110kV及以上电压级别配电装置中避
雷器、电压互感器引接方式。
5.1.6条新增条文。
装设 在 3 30kV及以上超高压线路上并联电抗器重要作用
是:削弱空载或轻负载线路中电容效应,减少工频暂态过电压,
进而限制操作过电压幅值;改进电压分布,提高负载线路中
母线电压,增长系统稳定性及送电能力;改进轻载线路中无功
分布,减少有功损耗,提高送电效率。减少系统工频稳态电压,
便于系统同期并列;有助于消除同步电机带空载长线时也许浮现
自励磁谐振现象。鉴于线路并联电抗器作用不同,普通并联
电抗器宜与线路同步运营,因而,并联电抗器回路不适当装设断路
器或负荷开关。如系统有特殊规定,则应依照规定设立断路器或
负荷开关。
5.1.7条新增条文。
为保 证 变 压器、断路器检修安全,规定了断路器两侧隔
离开关断路器侧、线路隔离开关线路侧以及变压器进线隔离
开关变压器侧应配备接地开关,以保证设备和线路检修时人
身安全。
5.1.8条原原则第2.0.4条修改条文。
明确 了 接 地开关和接地器安装数量,应依照母线上电磁感
应电压和平行母线长度以及间隔距离进行计算拟定。
5.1.9条新增条文。
对同 杆 架 设或平行架设线路,当平行线段很长或相邻带电
线路电流很大,或带电线路额定电压高于接地线段额定电压
时,这些状况下感应电流参数将很高,此时应据工程状况计算感
应电流,以选取具备开合感应电流能力接地开关。
据了 解 , 当前各省电力实验研究院对330kV及以上电压级别
同杆架设线路或平行回路中电磁感应电流采用电磁暂态计算程
序(EMTP)进行计算。220kV及如下电压级别同杆架设线路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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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回路中电磁感应电流参数比超高压回路要低,因而,本条仅
规定了超高压同杆架设线路或平行回路应据工程状况计算感应电
流。
5.1.10条新增条文。
电压 互 感 器配备应以满足测量、保护、同期和自动装置
规定,并能保证在运营方式变化时,保护装置不得失电,同期点
两侧都能提取到电压为原则。
5.1.11条原原则第2.0.5条修改条文。
当前 国 内 外生产高压开关柜均实现了“五防”功能,对户
外敞开式布置高压配电装置也都配备了“微机五防”操作系统。
因而,本条文仅强调220kV及如下屋内敞开式布置配电装置中
设备低式布置时应设立防止误入带电间隔闭锁装置。
5.1.12条新增条文。
充油 电气 设备运营时需经常观测油位及油温,本条强调了设
计时应注意油浸变压器等布置方位,以便于安全观测。
5.1.13条原原则第4.1.5条补充条文。
补 充在 发 电厂内应尽量避免不同电压级别架空线路交叉。
5.2 GI S 配 电 装 置
5.2.1条新增条文。
本 条规 定 了GIS配电装置中接地开关配备原则。在GIS配
电装置中有两种接地开关,一种是仅作安全检修用接地开关;
另一种相称于接地短路器,它将通过断路器额定关合电流和电
磁感应、静电感应电流。后一种称为迅速接地开关。
线 路侧 接地开关与出线相连接,特别是同杆架设架空线
路,其电磁感应和静电感应电流较大,装于该处接地开关必要
具备切、合上述电流能力。
普通 情 况 下,如不能预先拟定回路不带电,出线侧宜装设快
速接地开关,迅速接地开关应具备关合动稳定电流能力;如能
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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