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手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二零一二年四月前 言为使学生会全方面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效,让全部学生会组员立即地开展工作,提升工作能力,含有应有业务素质; 为让全部学生会组员树立团结互助、诚信为人、无私奉献精神,加强认真学习、热爱集体、尊敬师长意识;为使学生会成为一个真正学生自我管理机构,学生自我锻炼、自我展示舞台,充足发挥同学们主动能动性,把学生会工作做到实处;更为了全方面落实学校育人工作任务,在新年里深入提升学生会各组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充足发挥学生会同学主动能动性,把学生会工作做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手册,以供全部学生会组员学习参考。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
2、监察部4月目录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介绍- 4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章程- 6 -第一章总则- 6 -第一条 学生会性质、宗旨- 6 -第二条 学生会工作标准、任务、职能- 6 -第二章: 会员- 7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9 -第四章 常设代表会议- 10 -第五章 校学生会基层组织- 11 -第六章 校学生会组员产生- 12 -第七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 13 -第八章 校学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能- 13 -第三十条 秘书处- 13 -第三十一条 主席团- 14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 14 -第三十三条 监察部- 15 -第三十四条 宣传部- 16 -第三十五条 生活部- 17 -第三十六条
3、 体育部- 17 -第三十七条 学习部- 18 -第三十八条 女生部- 19 -第三十九条 文艺部- 20 -第四十条 外联部- 21 -第四十一条 信息部- 21 -第四十一条 伙管委- 22 -第四十二条: 纪检部- 23 -第四十三条: 院系委员会- 24 - 第四十四条:年级委员会-24- 第四十五条:班级委员会-24-第九章附则- 24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要求- 25 -第一章 总则- 25 -第二章 推荐、选拔条件- 26 -第三章 推荐、选拔程序- 27 -第四章 考察 任用- 28 -第五章 附则- 29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试行)-
4、29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通常管理条例(试行)- 34 -第一章 总则- 34 -第二章 分则- 35 -第一条 会议管理- 35 -第二条 值班管理制度- 36 -第三条 活动管理制度- 37 -第四条 请假制度- 38 -第五条 卫生检验制度- 39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物资管理制度- 40 -第一章:总则- 40 -第二章:资金管理- 41 -第三章:档案管理条例- 43 -第四章:物品管理条例- 45 -一 印章管理- 45 -二文件管理措施- 46 -三 钥匙管理- 48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音响设备借出管理要求- 48 -常见文本- 51 -请假条- 52 -相关对_请
5、示批复- 53 -相关_问题请示- 54 -致_贺信- 55 -表 扬 信- 56 -邀请函- 57 -相关_申请- 58 -相关_公告- 59 -_年工作计划- 60 -_年工作总结- 61 -相关_倡议- 62 -20_年_策划方案- 63 -常 用 表 格- 64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组员记录表- 65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会议统计表- 66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活动反馈表- 67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活动计划表- 68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活动调配人员表- 69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值班日志(样表)- 70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干部考评记录表- 71 -华北水利水
6、电学院学生会值班签到表- 72 -附录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73 -第一章 总则- 73 -第二章 会员- 74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74 -第四章 学生会、硕士会和地方学生联合会- 77 -第五章 附则- 79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介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创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北京水利水电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同意,原水利电力部决定,我校从河北省邯郸市迁到了黄河之滨河南省郑州市。校址坐落在郑州市北环路和郑东新区,占地面积2200多亩,建筑面积46万多平方米。这里环境幽雅,交通便利,是继续深造理想之地。改革开放以来,我校办学规模不停壮大,现有水利学院、资源和环境学院、土木和交通学院
7、、机械学院、电力学院、环境和市政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和经济学院、数学和信息科学学院、建筑学院、外国语言系、法学系、社科部、体育部、硕士处、人文艺术教育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和国际教育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等;并形成了以水利、电力为特色,以工科为主,工、农、经、管、文、理、法等多学科性综合发展高等学府。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首批含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现有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土工程等2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可在13个学科专业举行硕士课程进修班及开展相同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可在水利工程、
8、地质工程等领域开展工程硕士招生培养工作,可在马克思主义基础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14个专业开展高等学校老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我校还有计划地选派优异硕士生到荷兰、美国、加拿大、德国、俄罗斯等国家著名高校进修、考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我校还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河南省唯一含有单独命题考试资格招收优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双证齐全)地方院校;同时还是河南省5所含有免试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硕士和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硕士资格院校之一。,学校和美国托伊州立大学和匹兹堡州立大学签署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每十二个月选拔相关专业在校大二本科生或在校二年级硕士硕士赴美留学一到两年,再回校完成最终课程,
9、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美双方大学对应学位。学校现有教职员1270余人,其中专任老师900余人,拥有一支较强师资队伍。其中院士1人、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440余人,讲师、工程师近400余人,分布在45个教研室、研究所(室),有65%以上青年老师含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学校尤其注意加强同中国外进行学术交流,常常邀请中国外学者来校讲学,并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老师到美国、加拿大、德国、俄罗斯、英国、日本、荷兰、瑞典等国家进修、讲学、考察或开展学术研究。为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学校设有含有现代化水平专用语音室、网络中心、计算中心、电教中心、大型图书馆电子阅览系统及包含省部级关键试验室在内总设备资产逾亿元数十个试验
10、室(厅)。设备完善田径场、游泳池、足球场、篮球场是确保教学和学生课外锻炼好场所。学校编辑出版有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报、高教信息等刊物。“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一直是我校优良校风。学校奋斗目标是:立志改革,不停创新,发扬优势,办出特色,大力发展硕士教育,为国家培养出更多、愈加好高级人才。一所含有现代化水平水利水电高等学府正以崭新面貌崛起于中原大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生会性质、宗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组织机构。是在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依靠各院学生联合会
11、,联络全校学生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学生会宗旨是“落实实施党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严格实施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学习,把自己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新人,成为素质高、能力强、愿意为她人服务发明型和开拓型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第二条 学生会工作标准、任务、职能学生会工作标准是: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亲密合作。学生会工作任务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帮助下,全方面落实实施党教育方针,帮助本校发明良好教学秩序和优美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
12、方面发展;不停提升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帮助全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宣传教育,主动引导学生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确保全校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落实,主动参与全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立即反应学生提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交流和团结,加强同弟兄院校和社会各界联络和交往,提升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主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课余活动,发明良好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全方面发展提供舞台。学生会职能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第三条 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第四条 本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组织标准。第五条 本会作
13、为团体会员,参与全国学生联合会、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和郑州市学生联合会。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取得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籍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第七条: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第八条:会员基础权利:(一)会员在本会内享受平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权利,有权经过多种正常路径和采取合适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提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回复。(三)会员享受申请参与本会多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权利。(四)会员在碰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相关部门转达提议、要求及意见。第九条: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
14、期间,不享受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十条:会员基础义务:(一)坚持党基础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乐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路线、方针、政策。(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实施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利益和荣誉。(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主动进取,重视实践,提升本身全方面素质。(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主动参与本会多种组织,并在其中工作。第六条:对于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非本会会员,常常设代表会议同意,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是高权力机构。学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常设代表会议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常
15、常设代表会议以三分之二多数经过并经学校党委同意,能够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第八条: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合适百分比由各系(院)按民主程序产生。第十二条:学代会有下列职权:(一)听取、审议和同意上届学生会工作汇报及其它文件。(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重大问题。(三)修改和经过学生会章程。(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资格委员会委员。(五)讨论代表提案,向学校和学生会工作提出提议和意见,必需时作出对应决议。(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议决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三条: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法定代表参与才能召开;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外,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
16、上多数表决经过才能生效。第四章 常设代表会议第十四条:常设代表会议(简称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常代会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监督。第十二条:常代会采取席位制,每个系(院)全部有一个常设代表席位,由该系(院)学生会主席担任。各系(院)学生会主席更替须报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代会审核立案。第十五条:定时召开常设代表会议。全体会议由常设代表会议轮值代表召集并主持。常设代表会议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设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常设代表会议决议须由出席会议代表半数以上经过,方为有效。第十六条:常代会有下列职权:(一)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讨论决定学生会主席团副主席任免。(二)听取并审议学生会主
17、席团及各系(院)学生会工作汇报,搜集同学对学生会及学校各项工作提议和意见,并将回复向全校同学反馈。(三)常代会代表全校同学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常代会组员有权列席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议。(四)评议常设代表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工作。(五)可形成对学生会主席不信任案决议。(六)负责筹备学代会召开,并向学代会汇报工作。(七)负责聘用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八)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实施。第十七条:常设代表会议轮值代表由常设代表轮番担任。第一次全体会议学生代表大会秘书长召集,并讨论经过本届常设代表轮值次序。第十八条:常设代表有下列职权:(一)在常代会上有发表提议和意见权利,有对学生会
18、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提议权利,拥有表决权。(二)如遇特殊情况,经五分之一以上常设代表联名,能够申请提前召开常设代表会议。第十九条:常设代表有下列义务:(一)反应同学呼声,代表同学权益。(二)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常设代表会议。第五章 校学生会基层组织第二十条 各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下属分会,由各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一条 各院学生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团总支指导下开展工作,接收院学生会领导,配合院学生会开展工作。第二十二条 各院学生会组织机构由各院自行决定,人员确定后由各院团总支盖章生效并上报校学生会,各院学生会关键干部变动必需立即上报校学生会立案。第二十三条 各班班委会是校学生会最基层组织受
19、校、院学生会领导。由本班学生选举产生。第六章 校学生会组员产生第二十四条 校学生会组员均实施竞选上岗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标准,兼顾各院人员平衡。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由各校、院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推荐,经初选后确定正式后选人若干名,并报请院党委、团委同意,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学生会主席。第二十六条 各部部长由校、院学生会推荐,并填写推荐表,经参与竞选演讲、陈说工作计划,由主席团决定最终名单,并报请校党委、校团委同意。第二十七条 各部副部长由校、院学生会,并填写推荐表,经参与竞选演讲、陈说工作计划,由主席团和相关部门部长共同确定最终名单方案,并报请校党委、校团委同意。第二十八条
20、 校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实施任聘制度,在经校党委、校团委同意后下发聘书,在收到聘书之日起开始实施本人所在职务职能第二十九条 各部干事由各部自行在全校新生中选择,坚持择优录用标准,名单报请主席团同意并立案。第七章学生会组织机构学生会基础组织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联合会,简称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直属于校党委高等学校青年学生自己群众组织。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独立自主为目标,以帮助团委为工作实质,在党团指导下,努力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基础任务。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设有秘书处、主席团、办公室、监察部、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宣传部、信息部、伙食管理委员会、女生部
21、共十三个部门,主席团负总责,各部门互助合作完成对应职责。第八章 校学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三十条 秘书处1. 秘书处是统筹、协调和管理各部门工作,和广大同学、和三大组织(团工委、志愿者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和各学院学生分会进行交流职能部门。2. 秘书处负责信息编辑和调研实践。负责校园信息编辑工作和对其它各高校学生组织调研工作。3. 秘书处对学生会项目档案、文件档案、人事档案等进行管理,并负担着学生会关键会议组织工作,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结果、工作总结交至秘书处档案管理部,经统一汇总整理存档或上报团委老师。4. 秘书处负责传达团委老师和主席团通知及意见。和三大组织关键责任人、和各学院学生
22、分会主席保持亲密联络。5. 监督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工作。6. 实施团委老师和主席团指定其它工作。第三十一条 主席团1、 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常委若干名。 2、 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日常工作机构,实施逐层责任制。3、 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副主席及各职能部门工作;掌握学生会组员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做好校际学生会之间工作交流。4、 副主席帮助主席做好日常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应指定一名副主席代理主席职责。5 、 学生会主席团接收校团委直接指导。各部部长主持各部工作,对主席团负责。6、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1、 办公室是学
23、生会负责本身建设职能部门,帮助主席团工作,担任学生会内部协调并负担学生会对外形象部分宣传工作,并负责外校或单位来访人员接待工作2、组织对各项工作和活动现场考评,为年度考评和评定准备材料,为主席团进行人事任免提供参考信息和方案。3、管理学生会档案,搜集、整理和管理本会资料。4、管理本会公物和财产。5、起草本会规章制度原始或修订草案,起草和发送本会文件、汇报、信函等文字资料。6、 落实本会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和督促各部门推行职责。7、 负责安排办公室值班任务,监督值班人员认真完成值班任务,处理办公室日常事物。8、 负责安排校学生会副部级以上会议召集、统计、等工作。9、 经过和各院主席联络,协调本会和
24、各院学生会工作,促进各分会对本会工作配合和本会对各分会指导。10、搜集和整理各院工作计划和总结等主席团资料,整理各院上报工作信息,促进本会和分会之间信息交流。11、 考评各院分会工作,帮助主席团进行年度优异学生会评选工作等。12、 实施主席团制订其它工作。第三十三条 监察部1、 监察部是监督和检验学生会组员出勤,纪律,思想,作风等方面职能部门。2、 帮助相关部门开展学生生活、学习、卫生等方面工作,立即阻止违纪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反应。3、 负责院学生会主办或和学生会联合主办各项活动现场秩序维持组织及监督工作。4、 和纪检部联合,检验督促学生干部上课出勤情况。5、 起草相关学生会多种规章制度,并
25、监督各部门实施情况。6、 组织对各部门和成职员作考评和评定,对违纪行为有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职责。7、督促指导各系学生会监察部工作。8、实施主席团指定其它工作。第三十四条 宣传部1、 宣传部是院学生会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对全校进行学生会工作和形象宣传职能部门,是学生会对全校进行思想政治宣传关键部门。2、 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方针,帮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经过多个形式进行思想政治自我教育。3、 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协调各系宣传部门,统一开展宣传发动和形象设计工作。4、 加强对黑板报,微博等学生宣传媒体管理,计划和管理我院多种学生宣传文化阵地。5、 监督指导各
26、系学生会宣传部门工作。6、 实施主席团制订其它工作。第三十五条 生活部1、生活部是负责学生生活文明结舌、维护和表示学生具体利益职能机构。2、计划和实施相关学生生活服务工作,配合学校后勤部门,为同学们生活提供便利,处理同时光学们在生活中碰到实际问题。3、为同学们和学校后勤服务总企业座谈、对话发明条件,促进同学们和学校后勤之间相互了解和沟通。4、做好学生中民意调查,将同学们提出问题及提议立即向相关部门反应。5、监督指导各院学生会生活部工作。6、实施主席团制订其它工作。第三十六条 体育部1、体育部是组织和管理学生体育活动职能部门。2、了解党和国家体育教育方针,掌握本校体育工作方向,帮助学校体育部进行
27、体育教育等体育工作,促进我校体育运动开展。3、和校体育部建立和保持联络,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反应同学们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体育工作进步和同学们身体素质提升。4、经过多个形式和路径宣传体育工作关键性,提升同学们体育观念,促进群众体育运动开展,动员同学们主动参与体育锻炼。5、依据学校对体育工作总体要求,计划和组织各类普及性体育活动,并帮助学校组织校田径运动会等体育比赛。6、经过比赛活动,发觉和培养体育主动分子,加强体育队伍建设和管理,帮助体育骨干处理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方面困难。7、加强和弟兄院校学生会体育部门联络,和弟兄院校开展校际体育运动竞赛,促进校际体育交流发展。8、监督指导各院学生会体育部
28、工作。9、实施主席团制订其它工作。第三十七条 学术部1、学术部是负担校园学生学术文化建设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组织和管理学生学习、科技、实践活动其它工作。2、了解国家教育方针,掌握我院教育教学方向,配合学院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3、依据同学们求知成才要求,计划和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等多种学术科技活动,并帮助学校组织“磐石杯”基础学科知识竞赛、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学术科技活动。促进浓厚学习气氛形成。4、和学校教务处建立和保持联络,配合学校教务工作,反应同学们愿望和要求,处理同学们在学习中碰到实际问题,促进学校教学工作进步和学生学习条件改善,尽可能为同学们发明宽松学习环境。5、加强和弟兄院校学生会学习部
29、联络,促进校际间学术交流发展。6、和外界相关考研、考证等相关单位联络,立即向同学传输最新学习信息。7、依据学校教育思绪,开展相关学习活动,丰富同学们第二课堂。8、监督指导各院学生会学习部工作。9、实施主席团制订其它工作。第三十八条 女生部1、 女生部是着力于形象塑造,重视于展现现代女大学生独特风采和精神面貌,代表广大女生利益,为广大女生服务职能部门。2、 为学生提供最新、满足不一样需要相关礼仪、华章、仪表、公关 等方面咨询和信息,并立即向同学们传输。3、 立即搜集和传输相关现代大学生就业面试时衣着打扮及形象包装。4.开展多种有利于培养学生主动、健康、向上审美观和保健意识讲座、培训。5.负责校礼
30、仪队全方面工作。面向全院选拔优异礼仪人才,并对其进行必需培训。负责全院多种大型活动现场礼仪工作。6.开展形式多样符合女生生理身体条件活动。7.指导各院学生会女生部工作。8.实施主席团指定其它工作。第三十九条 文艺部1. 文艺担负丰富校园文化气氛、为同学们展示艺术才能提供舞台、陶冶学生情操、提升全院学生艺术修养等任务职能部门。2. 了解党和国家文艺工作方针,帮助学校进行艺术教育、开展艺术活动,促进校园艺术气氛形成和发展。3. 和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建立和保持联络。配合学院文艺工作,促进我校文艺工作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提升。4. 自主开展美育活动。以高同学们文艺欣赏能力。5. 发觉和培养有文艺专长人才
31、,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帮助她们处理文艺方面问题。6. 发挥文艺载体作用,经过文艺演出,对同学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7. 加强和弟兄院校文艺部门联络,经过相互友谊文艺活动,促进学校之间文艺交流,促进两校之间联络。8. 监督指导各系学生会文艺部工作。9、实施主席团在指定其它工作。第四十条 外联部1. 外联部是学生会立足于本校,加强对外联络,对外交流和引发社会各界支持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活动提供资助职能部门。2. 维护和加强学生会和学院各部门,其它学生组织等校内关系,为学生会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3. 发展和维护学生会和弟兄院校学生会联络,加强学生会工作和学生活动校级交流。4. 经过多种形式加
32、强和社会各界联络,扩大我校学生会对外影响力,从而扩大我校在社会影响力。5. 为学生会其它部门对外联络提供必需条件和资料。6. 设计优化学生会和学生会组员对外整体形象。7. 和各企机关建立广泛联络,提供有偿服务。8. 监督和指导各院学生会外联部工作和公共关系工作。9、实施主席团在指定其它工作。第四十一条 信息部1. 信息部是建设和管理学生会网系统、负责学生会多种信息对外网络上公布职能部门。2. 和校网络中心建立和保持联络加强对学生网络文明教育工作。3. 负责搜集整理学生反馈意见提议,并做好网上调查工作。4. 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高效率工具,促进学生会工作效率提升和工作思绪转变。5. 在学生中普及
33、网络知识。6. 加强对电子海报管理。7. 监督和指导各院学生会信息部工作。8. 实施主席团在指定其它工作。第四十一条 伙管委1 伙管委是立即监督和检验食堂卫生,让同学们能放心就餐职能部门2 和学校食堂建立和保持联络,立即了解食堂卫生,价钱等情况,为同学们权益着想3 和后勤服务总企业联络,了解学院膳食、住宿等后勤工作动态,配合后勤工作,反应同学们愿望和要求,促进我院后勤服务工作进步和同学们生活条件提升。4 合学校加强学生饭堂管理,组织学生开展帮厨、搞清洁卫生、维护就餐只需等多个有益活动。5 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帮助学校搞好食堂民主化管理。6 实施主席团在指定其它工作。第四十二条 纪检部
34、1. 纪检部是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帮助校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本校学生课堂出勤、宿舍卫生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验职能部门。2. 帮助相关部门开展学生上课出勤、宿舍卫生,学风建设方面检验工作,加强对学生个人学风、生活等方面监督检验3. 配合学术部加强学风建设活动,并监督各学院学习部各项工作情况4. 配合各部门做好校学生会主办或和学生会联合主办各项活动现场秩序维持工作。5. 和学术部联合,督促指导各院系学习部工作实施主席团指定其它工作第四十三条: 院、系学生会1 院、系学生会是本会院、系级组织,受所在院、系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双重领导,接收所在院、系团组织指导和帮助。2 院、系学生代表大会(简称院、系学代会
35、)是院、系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院、系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汇报工作。学代会选举产生院、系学生会常代会、执委会领导机构,分别为院、系学生会常设权力机构和最高实施机构,分别受校学生会常代会、校学生会执委会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3 院、系学生会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标准上和校学生会对应,应参考本章程标准由各院、系学生会制订。第四十四条 年级委员会4 年级委员会是本会院系年级组织,接收所在院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双重领导,并接收所在院团组织和年级教导员指导。5 年级委员会年级长由校学生会和教导员指定产生。6 年级委员会通常设年级长一人,关键负责校学生会和班委会联络、传达校学生会通知及意见。如有
36、需要可设一名副年级长帮助工作。7 年级委员会人事变动应立即向校学生会申报立案,不然视为无效。8 年级委员会工作组织程序由各院参考本章程标准制订,由校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监督。9 校学生会有责任领导、帮助各年级委员会开展工作,年级委员会有义务立即向校学生会汇报情况。第四十五条:班委会1 班委会是本会最基础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汇报工作。受院、系党政和院、系学生会双重领导。2 班委会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院、系学生会和院、系行政要求。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含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任何机构不得制订和本章程相抵触规章、文件、决定。第四十七条本章程在修正时,需
37、由常代会以二分之一以上多数向学代会提出修正案,学代会在审议后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贵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联合会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联合会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要求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科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用人机制,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章程相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则。第一条 推荐,选拔学生干部,必需坚持以下标准:(一) 党管干部标准;(二) 德才兼备,重视实际标准;(三)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标准。第三条 选拔、任用对象立即间:(一) 选拔、任用对象为校学生会副部长(含副部长)以上
38、干部;(二) 选拔、任用时间为每年46月份。 第二章 推荐、选拔条件第四条 学生干部应该含有以下基础条件:(一) 思想上主动要求进步,自觉落实落实学校各项决议;(二) 刻苦钻研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成绩优良;(三) 有大局意识,以身作则,甘于奉献,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四) 有很好群众基础,团结同学,深受广大同学们欢迎第五条 选拔、任用关键职务学生干部,应该含有以下资格:(一) 选拔任用校学生会部长职务,应该含有团组织、学生会、社团等工作经历;(二) 参与选拔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应该含有学院团组织、学生会部长、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长等以上工作经历;(三) 选拔任用副主席、常务副秘
39、书长职务学生干部必需是党员发展对象;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选拔任用主席职务学生干部时优先考虑;(四) 竞选校团工委第一副书记,校社团联合会主席,校志联主席人员,必需参与校学生会主席团竞选,并需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五) 尤其优异学生干部能够破格选拔任用,选拔任用需根据相关程序进行;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逐层提拔;尤其优异学生干部能够破格提拔,提拔需要根据相关章程办理。 第三章 推荐、选拔程序第七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布选拔学生干部职位,职位,任职条件和相关要求。第八条 学生干部个人在填写学生干部选拔记录表基础上,由所在学生组织讨论推荐。第九条 推荐学生干部应该含有以下材料:(一
40、) 所在学院学生组织署名意见;(二) 所在学院领导主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第十条 选拔主席团干部程序:(一) 笔试:理论素质,分析判定,思想认识;(二) 公开答辩:学生代表意见,评委意见;(三) 考察公告:征求学院,班级和学校相关部门意见;(四) 任用。第十一条 选拔副部长、部长程序:(一) 初试:对经过资格审查同学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查;(二) 复试:个人介绍,评委提问,答辩,评委意见;(三) 考察公告:征求学院,班级和相关老师意见;(四) 任用。第十二条 委员(干事)由学生会各部门组织选拔。第四章 考察 任用第十三条 学生干部考察工作由学生会主席牵头成立考察组,组员由学生会主席,副主
41、席等人组成,对选拔任用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人数通常多于拟任人数;第十四条 考察组经过征求推荐单位意见、组织座谈会、专题调查、民意测验形式了解考察对象相关情况。第十五条 考察关键内容有:(一) 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工作能力和关键专长;(二) 关键缺点和不足;(三) 学院意见,所在学生会组织意见和群众意见。第十六条 考察学生干部人选,必需依据干部推荐、选拔条件和不一样职务要求,重视工作实绩,充足发挥民主,正确了解考察对象平时表现。第十七条 在考查公告基础上,学校相关部门责任人对拟任用学生会主席团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第十八条 严禁在考察学生干部中隐瞒和歪曲事实,违反要求者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干部管
42、理条例相关要求,严厉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选拔任用校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学院学生会干部,由学院依据本要求制订对应措施。第二十一条 本要求解释归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学生会。第二十二条 本要求自6月1日起实施。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学生会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学生会工作效率,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章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龙子湖校区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等各项制度,制订本管理条例第二条:本制度适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全体组员,违规学生会干部将由校监察部依据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本管理条例进行对应处罚第三条:对违规学生干部处分应遵
43、照公开、公正、公平标准和教育予处分相结合标准。给学生干部纪律处分要和学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性质和过失严重程度相适应第四条:对有违规、违纪学生会干部,视情节给批评或下列之一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一) 警告(二) 严重警告(三) 劝退(四) 开除第一章 分则第五条:例会、值班和参与活动无故请假或请假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一) 无正当理由、弄虚作假请假经核实者,给警告处分,累计次数3次及以上者,给予劝退处分(二) 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次数超出3次者,较少参与部门活动者,给予批评处分(三) 每学期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次数累计5者,基
44、础未参与本部门活动,视其性质给警告处分(四) 每学期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次数累计8次和8次以上者,基础未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给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第六条: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警告以上纪律处分:(一) 每学期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2次者,给警告处分(二) 每学期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4次者给严重警告处分(三) 每学期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6次者视其性质及后果,给劝退或开除处分第七条: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警告以上纪律处分:(一) 每学期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1次者,视其情形给批评或警告处分(二) 每学期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2次者,视其情形给严重警告处分(三) 每学期例会、值班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3次者,视其情形及性质给劝退或开除处分第八条:违反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形给警告以上处分(一) 办公室值班、参与会议衣冠不整有损学生会形象者,给批评处分(二) 值班时间在办公室抽烟、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和参与各项娱乐活动者,视其情形给警告处分(三) 值班期间无故私自离开岗位,视其情形给警告以上处分(四) 值班期间私自翻看学生会档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