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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干部管理标准规范农村干部管理标准规范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考核管理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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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共xx镇委xx镇人民政府村(居)干部管理规范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村(居)干部管理,充足发挥其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骨干带头作用,确保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进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村(居)干部管理关键对象和范围: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组员。第三条 村(居)干部管理关键内容:明确村(居)干部职责任务,规范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待遇保障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寓现任、离任、后备于一体,选、育、管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全方面系统科学村(居)干部管理机制。第一章 职责任务第四条

2、村(居)党组织书记关键职责任务村(居)党组织是党在村(居)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是村(居)多种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关键。党组织书记在党组织集体领导下,主持党组织全方面工作。关键职责任务是:1.认真学习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任务,实施党员大会决议。定时召开党组织会议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居)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关键问题,研究布署本村(居)党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等方面工作。2.建立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村(居)民自治机制,协调村(居)“两委”关系,抓好对村(居)干部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她们完成工作任务。3.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率领干部群

3、众立足实际,发挥优势,选准强村富民发展路子,加紧村级经济发展,增加集体和群众收入。4.抓好民主政治建设,领导和推进村(居)民主选举、民主决议、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居)配套组织依法行使职权、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5.不停加强党组织本身建设,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遵法律法规,在各方面起表率带头作用。建立健全学习、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团结战斗坚强集体。6.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搞好远程教育网络管理、维护和使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争创“五个好”党员活动,落实党员“设岗定责、目标管理”制度,充足发挥党员

4、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慎重地做好发展党职员作。7.领导本村(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群众追求科学、文明生活方法,形成健康、文明村风民风。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第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关键职责任务村(居)民委员会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主持村(居)民委员会全方面工作。关键职责任务是:1.认真学习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村(居)民依法推行法律要求义务。2.定时召集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实施村(居)民会

5、议决定,负责向乡镇政府反应村(居)民意见、提议和要求。3.在党组织领导下制订并实施本村(居)发展计划,加紧村(居)级经济发展;认真办理公共事务,发展公益事业,为群众搞好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依法管理本村(居)集体全部土地和其它财产,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4.对村(居)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开展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等多个形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指导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维护村民正当权益。搞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村(居)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邻里之间、村(居)和村(居)之间、不一样民族组员之

6、间团结互助,主动调解民事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维护本村(居)稳定。全方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任务方法,不停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6.自觉维护和服从村(居)党组织领导,主动把村(居)党组织决议变为群众实际行动。带头落实好村(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班子廉政勤政建设,不停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一人兼,应认真推行“一岗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充足发扬民主,自觉接收组织和群众监督。第六条 其它村(居)干部职责任务其它村(居)干部在党组织领导下分别根据“两委”分工,各司其职,亲密配合,认真负责地完成份管各项工作任务。第二章 选拔任用第七条 村(居)干部标准条件1.模范遵守

7、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认真实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主动推行应尽义务,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处事公道,清正廉洁。2.有较强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懂经营、会管理,发展欲望强,带头勤劳致富、率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3.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善于利用民主、示范、服务方法开展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比较强。4.服务意识比较强,亲密联络群众,乐于为群众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善于倾听和尊重群众意见。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新选拔村(居)干部通常应含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第八条 村(居)干部职

8、数。享受固定补助村(居)干部,1000人以下村(居),通常不超出3人;1000人村(居),通常不超出4人;人以上村,通常不超出5人。享受误工补助通常不超出本村(居)人口2。经济条件很好村(居),享受补助人数可略有增加。第九条 村(居)干部选拔方法。根据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民主推选、公开考选、异村任职、回请下派等多个形式选拔村(居)干部。经过民主推选村(居)干部,通常立足本村(居),从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复退军人、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会员和外出务工返乡优异青年中选拔产生。在推选方法上,村(居)党组织组员实施“两推一选”或“两推直选”,村(居)

9、民委员会组员由村民直接选举。重视选拔妇女干部,标准上,每村(居)“两委”组员中最少有一名女干部。第十条 村(居)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全方面实施以“把政治素质好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勤劳致富优异党员培养成村干部,把党员干部培养成率领群众共同致富模范”为关键内容 “三培工程”,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需求村(居)后备干部队伍,确保村(居)干部队伍新老交替。通常应做到一职一备。后备干部由村(居)党组织根据村(居)干部选拔条件推选,报乡镇党委审批、立案。必需时,可经过公开选拔等方法确定后备干部。经过定时培训、专员帮带、实践锻炼、进修学习等形式,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对后备干部实施动态管理,

10、优胜劣汰。选拔村干部,优先从后备干部中选拔。第十一条 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任期。村(居)党组织每届任期三年,村(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根据相关法律或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第三章 教育培训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计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标准,村(居)关键干部在主动参与市级组织培训同时,要主动参与乡镇党委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亲密配合,共同负担教育培训任务。第十三条 教育培训内容。围绕提升村(居)干部实践“三个代表”关键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落实实施党在农村方针政策能力,率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能力,发展优异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方面协调可连续发展能力,民主管理、依法

11、办事、按章理事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友好农村能力,关键抓好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市场经济、实用技术、工作方法方法、村务管理等知识学习培训。主动发明条件,激励村(居)干部参与多种形式正规化学历教育,不停提升文化水平。加强思想作风教育,引导村(居)干部切实增强宗旨观念,转变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不停提升执政为民、服务群众水平。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形式。整合科技知识培训示范基地、远程教育网络等多个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办班、分散自学、实践锻炼、外出参观等多个形式,进行教育培训。第四章 管理监督第十五条 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村(居)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和乡镇党委签署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书,由党委统一考

12、评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制订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经村(居)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过,报乡镇党委、政府立案。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分别向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接收党员群众监督。第十六条 建立考评考察制度。对村(居)干部考评考察由乡镇党委组织。岗位目标考评和民主评议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考评内容以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为主,重视实绩;在考评时,村(居)干部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述职,接收党员群众评议。乡镇党委综合岗位目标考评和民主评议结果,对村(居)干部作出优异、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定。对村(居)干部进行常常性考察,立即了解德、能、勤、绩

13、、廉等方面情况。第十七条 建立关心激励制度。乡镇党委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珍惜和支持村(居)干部,帮助处理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村(居)干部,给合适精神或物质奖励。对蓄意诬陷、打击报复村(居)干部案件,要严厉查处;因公给村(居)干部造成经济损失,由村集体视情况给合适赔偿。第十八条 建立监督审计制度。认真落实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强化群众监督。实施“村财村用乡管”措施,加强村(居)财务管理。对村(居)财务实施年底审计,审计工作由乡镇负责,必需时请市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对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主任和负责财务干部实施离任审计制度。第十九条 建立组织处理制度。对村(居)干

14、部组织处理,由乡镇党委研究决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施诫勉:对上级作出决议、决定拖着不办或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展,造成不良后果;因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责任目标,或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较多;不关心群众生活,不处理群众反应强烈热点、难点问题,或因加重农民负担及工作作风问题,造成党群干群关系担心,影响稳定;在民主评议和年度考评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诫勉期通常不超出十二个月。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免职或提请村民会议免职:连续两年民主评议、年度考评被确定为不称职;诫勉期满,经考察不适于继续留任现职;渎职、渎职,造成较大损失;本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整。

15、3.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严重渎职渎职、搞宗族派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给党纪处分;触犯刑律,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条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居)“两委”干部档案,由乡镇党委管理,村(居)党组织书记基础情况报市委组织部立案。第五章 补助待遇第二十一条 补助标准。村(居)干部补助待遇坚持公平合理、绩酬挂钩标准,“两委”组员通常实施结构性固定补助,其它村(居)干部通常实施误工补助。实施固定补助干部,年补助总额通常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实施误工补助干部,日误工补助标准通常不低于当地相同劳动力日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第二十二条 补助发放措施。村(居)干部固定补助由乡镇统筹管

16、理。经济条件很好村(居),可合适提升补助标准。靠本身能够维持正常运转村(居),可根据量入为出、略有节余标准,确定具体标准,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乡镇党委同意后实施。经济微弱村(居)“两委”干部固定补助,由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列支,专款专用。乡镇依据千分制考评措施,核定具体酬劳标准。补助发放,在年底综合考评后一次性兑现到村。第二十三条 村(居)干部因公致伤、致残,依据情况给一定照料。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由市以上医院出具诊疗证实),又不含有退休、退职条件,经乡镇研究,可参考退休、退职相关要求办理。因公殉职,由乡镇视情况给一次性补助。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由乡镇党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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