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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举报奖励制度.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419416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0.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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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关于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全体员工: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鼓励全体员工积极举报各种 违反公司制度行为,树立全员正气之风,特开通举报投诉渠道,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举报适用对象 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为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特建立举报保密制度。  二、奖励给予条件 本制度奖励给予的条件为实名举报各种违反公司制度及违法行为,举报人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对于情况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公司将急事急办,直接查办或指令部门限期结办。所有举报奖励经公司或公安机关等查证属实为准。 三、举报奖励标准: 1、按照经查处责任人处罚对等金额实施奖励。(如:举报甩瓶、倒气倒残、倒卖钢瓶、串价等行为,并经查实,奖励举报人500元/次)。 2、如举报经查实涉及没收钢瓶的按20元/瓶奖励举报人。 2、对于查处责任人违纪行为,处罚结果为开除但未涉及处罚金额的,一律按200元/次标准奖励举报人。 四、不予奖励情形: 1、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违纪事实、证据的; 2、违纪人先于举报人举报交待了尚未被查处的违纪事实; 3、其他不应给予举报奖励的情形。 五、举报方法通道: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举报、当面举报、信函邮件等方式对违纪、侵害公司财产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 六、举报奖金发放: 对举报人及举报奖励情况,严格保密,举报奖励金在举报案件终结后7日内发放,由财务部申请后打款至举报人工资存折。 本制度从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XXXXXXX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印发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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