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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构式语法
国内汉语构式语法研究十年 张娟
摘要:综观国内十年构式语法研究,构式语法在引进中国后迅速成为国内汉语研究的一个热点领域,同时也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研究领域,仍处于实践与探索阶段!基于这种研究的阶段性特点,本文以#理论内涵’’’运用研究’''应用研究$为线索,综述国内构式语法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态势,同时对由此引发的构式语法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热点和盲点以及理论建构等核心问题进行思考,以期促进汉语构式语法研究的发展.
构式语法一经引入国内便迅速吸引了众多研究者,也涌现出了大量的
研究成果。若从张伯江( 1999) 运用构式语法"对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进行由上而下的分析算起,构式语法研究在中国的历程只有十年多,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研究领域!由这一阶段性的特点所决定,构式语法的理论内涵"研究范围"研究方法虽已有一定讨论,但还未形成一个很完善"系统性很强的理论!而构式语法的运用和应用研究,还处于探索或起步阶段,需要做更多实践性研究!基于此,本文以#理论内涵’''运用研究’'’应用研究$为线索,综述国内构式语法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态势,旨在探讨目前国内汉语构式语法的理论研究现状"个案研究的热点与盲点”研究方法”理论建构等问题,以期促进汉语构式语法研究的发展。
构式的内涵
Goldberg 认为,构式是#形式和意义的配对!,Goldberg又认为,构式是#形式和功能
的配对!#从这个调整过程本身就能看到构式的语义/功能是有争议的,不同研究者有不同的看法!严辰松( 2006) 认为,构式语法中的意义/功能既是语义信息,也包含焦点"话题”语体风格等语用意义。董燕萍、梁君英( 2002) 对Kay(1990)句法不仅包括句法和语义信息,也包括词汇和语用信息$这一说法进行反驳,认为Goldberg说的语义功能是一种认知语义,是长时间认知积累的结果,不是纯语用义,不需要依赖语境来进行推理!张韧( 2006) 指出,” Goldberg(1995)认为语用信息一旦规约性地与语言形式相连,就成了构式的一部分,不可能仅仅靠语用原则来预测其存在!,并持#基于使用$的语法观,认为一个语义结构是同其符号形式一道从语言使用领域进入语言认知系统的,语义和语用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规约化的程度不同,都可以容纳在认知语法的意义观之下!我们对Goldberg 这一观点的理解是,语义语用其实是一个连续统,其两端能看到明显的不同,但是大部分中间地段不必区分!规约性较强的,对语境依赖程度越低,就越容易被理解为构式的意义; 反之,完全需要依赖语境获得的,越不容易理解为构式的语义!
研究热点
国内汉语构式语法研究主要是一些个案研究以及研究方法的探讨!个案研究主要集中在两类构式: 一类是特殊句式,如双及物构式(”把$字句("被$字句"存在句"供用句和祈使句; 另一类是有标记构式,即以往认为被处于边缘地带的一些习语性结构,如#a 是 a 了!("爱 a 不 a!("aFa的!("不 a”不 a&!,等等!
"结语
综观构式语法的理论研究"个案研究和方法论的探讨以及对应用研究的展望,我们认为,现在的构式语法只是提出了一种新的视角和想法,仍处于实践和探索阶段!研究者们已逐渐意识到,如果不进一步做细致的研究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研究者对它的热情会慢慢冷却!这也正是本文对近十年国内汉语构式语法综述的目的,希望通过对这十年多研究成果的核心问题”研究热点"研究盲点”研究方法"理论建构以及未来发展态势的探讨,把汉语构式语法研究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具体清晰地呈现出来,给国内构式语法研究提供一点参考,从而促进国内构式语法研究的发展。
百度
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简称CxG)是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逐渐兴起的一种语法理论和适应几乎整个语言门类的研究方法和流派。构式语法脱胎于认知语法,是对形式语法的悖逆,在本质上属于认知语言学的范畴,但是目前已经具有独立作为语言研究范式的特征,在一定意义上,构式主义已经形成独立的研究流派. 与形式语法(特别是转换生成语法)相反,构式语法理论不主张靠很有限的基本规则或参数推导出全部现实语言的普遍语法,也不强调人类普遍具有的生成合乎语法句子的语言能力(language competence),而重视语法知识的非规则(irregularity)和特异性(idiosyncrasy)方面,重视人们对语言知识的学习或习得过程,重视语言单元在使用中的高频性(high frequency)对语言形式和意义的不可预知性所产生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构式语法理论得到迅猛发展,已是当前影响最大的语法理论之一,其理论乃至流派日趋成熟,“构式主义方法(constructionist approaches)”这一术语已频繁出现在国外的相关著述中,国内构式语法理论和应用研究也可谓方兴未艾。 国外的构式语法经典作家有Fillmore、Langacker、Lakoff、Goldberg、Kay、Croft、Michaelis、 Jackendoff、Sag、Bergen、Steels、Otsman等;我国在构式语法及其应用研究方面产生了较大影响的学者有张伯江、沈家煊、陆俭明、王寅、石毓智、陈满华、董燕萍、梁君英、熊学亮、袁野、苏丹洁等。
目前,构式语法所指的“构式"以Goldberg的定义最流行: C is a CONSTRUCTION iff def C is a form-meaning pair 〈Fi, Si> such that some aspects of Fi or some aspects of Si is not strictly predictable from C’s components parts or from other previously established constructions。 (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意义的配对〈Fi, Si〉,且形式Fi的某些方面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构成成分或从其他已有的构式中得到严格意义上的预测,C便是一个构式。)(Goldberg1995:4) 这个定义体现了两个关键点:一是构式是形式和意义的配对;二是从构成成分不能预测整个构式的意义.后来Goldberg在1995年定义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定义,内容有所变化,她说:“任何格式,只要其形式或功能的某一方面不能通过其构成成分或其他已确认存在的构式预知,就被确认为一个构式.”(Goldberg 2006:5)目前这一修订的定义是“构式"概念的最新的构式主义阐释。 在构式语法里,“构式"的范围很广。根据Goldberg(2003)的构式示例,可以从语言单位层级的角度将构式分为4大类型:语素、词(含单纯词和复合词)、习语(含完全固定的和部分固定的)和格式(大致相当于句型)。后来她的构式范围进一步扩大,可以包含成句的习语。(Goldberg 2006)Ostman(2005)还提出了语篇构式(discourse construction)的观点.(袁野2011、2012)
现代汉语构式语法研究综述
沈 莉 娜
摘 要: 介绍构式语法的研究方向、主要特点,论述构式语法在汉语研究中的应用,以及中国学者对构式语法理论建设的贡献。
一、引言
形式主义学派与功能主义学派是当今语法研究的两大学派。形式学派侧重研究的是语言的实体,功能学派侧重研究的是语言的功用。这二者看似对立,事实上起着互补的作用.而构式语法(Constructive Grammar)就属于功能主义学派,是以认知语言学为理论背景,由Adele E。Gold—berg和Paul Kay等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来的语法理论。这种语法理论源于Fillmore C。J(1982)的“框架语义学”,2001、2002和2004年,先后举行了三届国际构式语法研讨会。本文将简单介绍有关构式语法的理论,以及构式语法与汉语研究结合的一些成果。
二、构式语法理论
(一)构式语法和与其相关的理论
众所周知,构式语法是最近几年才兴起的基于认知语言学之上的理论体系。它与配价语法在方法论上是相对的.配价语法的理论基础是“动词中心论”,即从动词出发,设法弄清每个动词的配价情况(价数和价类等),以此来说明句子的合格性。这种研究路向的基本假设是:整个句子的合格性是由其各组成成分(动词和相关的名词等)决定的,动词是核心成分,句子的合格性因此也可以从动词的配价推导出来。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向。而构式语法则运用了另外的一种思维方法———综合。Adele E.Goldberg(1995)提出了“构式语法”的主要观点:假如说,C是一个独立的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Fi)和意义(Si)的对应体,而无论形式或意义的某些特征,都不能完全从C这个构式的组成成分或另外的先前已有的构式推知。也就是说,句式有其自身独立于组成成分的整体意义,这个整体意义是无法从组成成分或另外的先前已有句式推导出来的,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即“1+1>2”。所以我们需要重视对句式的研究,从句式出发来观察动词和相关名词的组配关系。这就是“自上而下”或“综合"的研究路向。正如人的思维不可能只有单个的分析或综合一样,作为反映思维的语言,也不可能只有单个的分析或综合,而是应该综合地运用这两种研究方法。因为句式的整体意义固然制约着各组成成分,但是各组成成分的意义也有助于句式义的形成。
(二)构式语法的研究方向
广义的“构式"包括语素、词、习惯用语、各种句式等等。但构式语法重点研究的是以下几个领域:
1.题元结构研究
题元结构的研究集中体现在Goldberg的文章及专著。其标志性的成果是《构式:从构式语法的角度看题元结构》(1995)。这本书及其后来的相关文章主要探讨题元结构的意义、动词和结构之间的关系,初步涉及题元结构的习得。Goldberg(1997)提出了动词意义和构式语义的四种关系:增添;动态作用力关系;前提条件;同时进行的行为或动作。与此同时,Goldberg等人还初步涉及了题元结构的习得问题,发现儿童起初是在具体动词和题元空格的层面上进行概括的,其中高频词的意义都在一定程度上和相对应的题元结构意义一致,并进一步论证得出,儿童的概括最终能从具体的动词上升到更加抽象的题元结构。
2.标记性构式
标记性构式和词汇语义是Fillmore和Kay的研究重点所在.标记性构式在构式语法中是和能产性构式(如主谓构式)相对的,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构式。它的意义并不是它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其语用功能也不是通过会话推理而得到的。其单位比词汇大,甚至可以覆盖整个句子。Fillmore和Kay主要分析了以下四种特殊的标记性构式:共变条件句式;WXDY句式的研究;名词性词外置句式的研究;左孤立构式。
3。词汇语义
Fillmore和Kay在研究词汇语义时借用了一个数学概念———标量模型,它使词汇语义的解释更加严密,更具逻辑性.在语言的研究中,标量模型有一组构成说话人和听话人共同背景知识的相互关联的命题组成。他们运用了标量模型研究了“let alone”这一短语,提出了情景命题(contextproposition)和文本命题(text proposition)之间的对比问题和标量模型内在的蕴涵关系问题。
(三)构式语法的特点
构式语法具有非模块性(non-modularity)、非推导式(non-derivational)、全面性(full coverage)的特点。
三、构式语法与汉语研究
(一)理论建设
朱德熙(1986)曾将句式的意义称作句子成分之间“高层次”上的语义关系.“我们在这里应该指出一件重要的事实,就是句子里组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是有层次的… …
所谓高层次上的关系指的是与整个句子的语法意义直接关联因此比较重要的语义关系,所谓低层次的关系指的是与整个句子的语法意义不直接关联因此比较次要的语义关系。”“格语法理论(Case grammar)的致命的弱点就在于企图凭借为数有限的几种低层次上的语义关系(及物性关系)来解释全部句法现象,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高层次上的语义关系是不可能用低层次上的语义关系来解释的.”沈家煊(2000)以两个句式为例,说明目前动词配价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李勇忠(2004)从转喻认知原理出发,探讨了构式义与词汇义相互压制所应遵循的认知规律,如结果可以转喻动作。这方面研究在张伯江(1999)论述双及物结构式中也有所体现。陆俭明(2004)提出了词语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用这一理论解释了构式语法理论所需解决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相同的词类序列、相同的词语、相同的构造层次,而且相同的内部语法结构关系,甚至用传统的眼光来看还是相同的语义结构关系却还会造成不同的句式,表示不同的句式意义?”而王黎(2005)并不同意陆文的观点,他从“人对客观事物的感知所得最后怎样用言辞表达出来"这样一个角度来考虑,认为应该是用构式语法理论来解释多功能性,而不是反过来。我们较赞成王文的观点,因为如果用多功能性来解释构式语法理论的话,我们就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词语会具有这种多功能性呢?而且用构式语法理论来解释多功能性也符合句子生成的原理。
(二)句式研究
“就汉语研究而言,按照句式语法理论,我们需要重视对一个个具体句式的研究,而且要从具体句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来考察分析句式内部词语之间的语法关系、语义关系。”(陆俭明,2004)
1.双及物构式
双及物构式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双宾语句,长期以来它都备受学者们的关注.张伯江(1999)的《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可能是最早运用构式语法理论来研究汉语现象的一篇论文,具有开创性的价值。文章专门讨论了双及物构式,认为这种句式的语义核心为“有意的给予性转移”,还讨论了这种语法结构式的产生和引申就是隐喻和转喻方式作用的结果。文章通过研究施者和受者的引申、给予物的引申、给予方式的隐喻、句式语义的引申,给我们呈现了双及物构式的一个全貌,并对一些语言现象做了统一的解释.此外还有张国宪(2001)、沈家煊(2000)等的成果。
2.“把”字句和“被”字句
“把”字句和“被”字句是汉语中特有的句式。张伯江(2000)通过详细分析,得出“把”字句的句式意义是“有A作为起因的、针对选定对象B的、以V的方式进行的、使B实现了完全变化C的一种行为”。通过这一句式义可以解释许多相关问题,如“把"字句的特点、与其他句式义的区别等等。在此基础上,张伯江(2001)比较了“把”字句、“被”字句和一般主动宾句在句式语义和句法结构方面的异同。并且还说明了“把"字句和“被”字句的形成是语言结构的“相似性”原则在起作用。
3.其他句式
沈家煊(1999)以一个句式就是一个“完形”(Gestalt)的观点,详细分析了“在"字句和“给”字句的各种句式义.任鹰(1999)从构式语法出发,指出了主宾可换位供用句式是表示一种数量对比关系的句子,即某一定量的事物可供给某一定量的人或物使用。陆俭明(2004)也有类似的
论述。
梁晓玲(2005)探讨了“读宾"这一格式的意义是“关注并认识,理解某事物",从而用构式语法理论解释了为何“读"通常带“文字或文字作品”的宾语,但有时也可带“非文字类"的宾语.
林晓恒(2006)指出“都+V+的+N”构式是强调过去某时间段内发生的动作事件“V+N”的多次、反复进行,并通过与其处在共同事件预设中的其他值对比而产生对比含义,进而讨论了这一构式对进入的动词和名词所产生的限制.
(三)词汇语义
主要是沈家煊(2001)运用标量模型对跟“还”有关的两个句式的分析和谭景春(2000)用构式语法的思想具体讨论了词义和结构义的关系。
四、余论
本文主要是介绍了构式语法的研究方向、主要特点,并且论述了构式语法在汉语研究中的应用,以及中国学者对构式语法理论建设的贡献。与国外注重研究标记性句式一样,在汉语研究中,学者们也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一个个具体的句式上,因而对于一些特殊的句式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揭示了以前并未发现的奥秘,进而对于相关语言事实进行了统一的、合理的解释。并且也提出了一些理论性的观点,如“句式配价”,这就合理地解释了许多一价动词或二价动词为何能在二价动词或三价动词出现的句式中出现的原因,这方面最经典的例子莫过于“她家来了客人”和“他吃我一个苹果” .“来”和“吃”本来分别是一价动词和二价动词,理论上它们不能出现在上述句式中,可语言事实却有这样的现象,以前学者就用“变价”来解释,很是牵强.而按照构式语法理论,它们之所以能出现在这种句式中,是因为这些句式分别是二价句式和三价句式。虽然现代汉语构式语法研究在句式研究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对于其他方面的研究还是比较薄弱的,如词汇语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习得研究等等。构式语法提出不过短短二十几年,理论建设还不太完善,研究方向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语言事实,通过对语言事实的深入挖掘,得出一些结论,进而完善构式语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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