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收入的核算 一、其他收入 (一)其他收入的含义及账户设置其他收入是教育事业单位获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专项和非专项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出租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为了总括核算其他收入的获取和核销情况,应设立“其他收入”账户。该账户为收入类账户,贷方登记收入的取得,借方登记收入的核销,平时贷方余额表示收入的累计,年末结账后无余额。本账户下设五个二级账户: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按以上类别设置明细账,以进行明细核算。 (二)其他收入核算举例 例1教育事业单位对校办产业投资获得收益60 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
2、存款 60 000 贷:其他收入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 60 000 例2教育事业单位在银行存款,获得利息收入4 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4 000 贷: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4 000 例3教育事业单位出租固定资产,获得租金收入2 8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 800 贷:其他收入固定资产租金收入 2 800 二、附属单位上缴款项收入 (一)附属单位上缴款项收入的含义及账户设置 附属单位上缴款项收入又称附属单位缴款,是指教育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上缴教育单位而获得的收入。这里所说“上缴款项”主要是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得到教育单位在资金上的支持后,按双方协议规定应上缴教育
3、单位的各种收入款项。它与投资收益不同,“收益”主要是指上缴利润或利息,而这里是指对其资金支出的回报。为了总括核算教育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上缴款项,应设立“附属单位缴款”账户。该账户为收入类账户,贷方登记收到的上缴款项,借方登记核销的上缴款项,平时贷方余额表示上缴款项的累计,年末结账后无余额。 本账户应按上缴单位设置明细账,以进行明细核算。 (二)所属单位上缴款项收入核算举例 例4教育事业单位收到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承包费21 6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1 600 贷:附属单位缴款单位 21 600 例5教育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比例上缴业务收入38 400元,存入
4、银行。 借:银行存款 38 400 贷:附属单位缴款单位 38 400 三、其他专项收入其他专项收入是指教育事业单位自行设置的以其专项规定而获取的收入。如跨地区学费收入、择校学费收入、降分学费收入、赞助收入、借读收入等等,名目繁多,不一而足。 这些收入均系教育单位自行设置、自行收取的收入,不在规定收入之列。但应对其加强管理,纳入管理体制。 除此之外,各教育单位还有普遍收取的所谓“学杂费收入”,主要是指教学设备使用费、书本费等。这部分款项应当专款专用,坚持多退少补原则,不属于规定收入之列。另外还有所谓“学生公寓收入”,主要是指对学生住宿收费的教育单位,按规定收取的住宿收入,这部分收入,一般都有核定的标准,学生住宿缴纳住宿费带有明显的有偿服务性质。对这种收入扣除支出后,其结余应视为盈利,纳入收入核算的范畴。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