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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宁波国税:如何申请和使用商业汇票.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412664 上传时间:2024-05-2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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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宁波国税:如何申请和使用商业汇票1.申请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

2、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2.提示付款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

3、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3.承兑付款(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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