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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企业所得税如何预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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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企业所得税如何预缴 “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当如何预缴?”日前,湖北省十堰市某企业财务人员拨通了十堰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咨询员解释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是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但为了确保税收收入均衡入库,企业所得税法同时规定,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纳税人在平时预缴过程中是分月还是分季预缴,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视纳税人税额多少等具体情况而定。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一般应当按纳税人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也就是说,纳税人在平时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直接根据月(或季)度实际实现的利润与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预缴;但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其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与规定的税率预缴。 如企业2007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万元,则核定按季度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元(24/4),再按规定的税率计算预缴所得税。 在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上,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未经税务机关纳税调整之前,应当先按企业自行企业所得税申报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据;二是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纳税调整的,应当以税务机关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据。 纳税人除可以选择按实际的利润额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所得税的这两种方法之外,纳税人还可以按其他方法进行预缴,但其前提是必须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对于纳税人来说,不论采取何种方法预缴,其预缴的方法一经确定,在该纳税年度内就不得随意变更。如纳税人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所得税的,即便是当期没有利润甚至于亏损,但仍然应当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待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后,对多缴的税款可以依法申请退税或作抵缴所欠税款处理。 在实践中,税务机关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决定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如对房地产企业预收的购房款,实行按计税毛利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计入所得额中,其实质上就是对纳税人尚未实现的收入按月或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等。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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