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24%优惠税率部分.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12127 上传时间:2024-05-2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24%优惠税率部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会计实务: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24%优惠税率部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24%优惠税率部分 企业所得税24%优惠税率的项目及范围 序号文件名称相关政策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款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国务院关于在福建省沿海地区设立台商投资区的批复》(国函〔1989〕35号)厦门台商投资区内设立的台商投资企业,非生产性台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46号) 国家旅游度假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黑河、伊宁、凭祥、二连浩特市等边境城市的通知(国函〔1992〕21号、国函〔1992〕61号、国函〔1992〕62号、国函〔1992〕94号) 沿边开放城市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南宁、昆明市及凭祥等五个边境城镇的通知(国函〔1992〕62号)允许凭祥、东兴、畹町、瑞丽、河口五市(县、镇)在具备条件的市(县、镇)兴办边境经济合作区,对边境经济合作区内以出口为主的生产性内联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南宁、重庆、黄石、长江三峡经济开放区、北京等城市的通知(国函〔1992〕62号、国函〔1992〕93号、国函〔1993〕19号、国函〔1994〕92号、国函〔1995〕16号)省会(首府)城市及沿江开放城市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