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行政赔偿(一)税务行政赔偿的定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税务行政侵权赔偿,是指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国税机关依法予以赔偿的制度。(二)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对于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且造成当事人财产权或人身权损害的,当事人有权取得赔偿:1、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征收税款及滞纳金的;2、违法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3、违法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4、税务不作为行为造成损害的;5、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越权行政或滥用职
2、权造成损害的(不包括人身权的损害);6、其他违法行为。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国税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1、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税务行政赔偿的实施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提出赔偿请求。税务行政侵权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税务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必须符合以下四点条件:一是有明确的税务行政赔偿机关;二是有具体的赔偿请示和事实依据;三是请求赔偿的范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四是有明确的赔偿处理机关。2、对赔偿请求进行审理。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
3、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实施赔偿。税务行政赔偿方式采取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为辅的赔偿原则,具体赔偿方式有以下8种:一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征收税款及滞纳金的,应返还已征收的税款和滞纳金;二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退税(如减免税退税等)应退未退的,应按规定办理退税;三是违法处以罚款、没收财产的,返还罚款和被没收的财产;四是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照第五、六种方式赔偿;五是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坏程序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六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七是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八是对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