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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运用个税中的特殊政策进行纳税筹划.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01743 上传时间:2024-05-2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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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运用个税中的特殊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充分利用税法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纳税筹划,是纳税人达到节税目的的重要途径。对纳税人来说,具体应注意我国税收征管法及其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可以利用的相关条款:(1)无法按时申报时可以延期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里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里办理。(2)无法按时纳税时可以延期纳税。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

2、,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3)各级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待遇。我国税法规定了许多减免税优惠政策,正确、充分地利用这些政策对纳税人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可以大大地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是优惠待遇并不是自然而然就可以享受到的,这需要纳税人积极主动地争取,尤其是纳税人的条件基本符合,但又不完全符合时,这种筹划就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如果纳税人不自己创造条件去争取,不采取措施使自己符合减免税优惠条件,税务机关理所当然不会主动将优惠送上门。(4)多征税款不要忘了要求退税。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

3、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所得免税。由于国家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存款利息所得征税,因此现在实际上只对国债利息、金融债券利息所得免税。这里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根据国税函1999738号文件规定,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属于企业债券,不属于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因此,个人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不属于可以免纳个人所得

4、税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的范围,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件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和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在国债利息收人和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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