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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维简费的核算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等,煤炭企业维简费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维简费总账科目下设“提取数”、“上交及下拨数”、“使用数”、“待转销数”、“结余资金”5个明细科目。在“使用数”科目下设8个三级科目,8个三级科目按《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规定的使用范围设置。
“使用数”科目反映报告期维简费实际支用数。实际支用维简费列支在建工程或费用支出的同时,其支出数在“使用数”中反映。“待转销数”科目反映维简费已实际支用,工程或费用支出已发生,尚未最终形成资产或尚未转销费用时,待转销的维简费。
1.提取维简费时:
借:制造费用
贷:维简费——提取数
矿井建筑物未提足折旧的按吨煤2.5元计提:
借:维简费——提取数
贷:累计折旧
2.上交集团公司时:
借:维简费——上交及下拨数
贷:结算中心存款
3.维简费按计划使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付账款
同时:
借:维简费——使用数
贷:维简费——待转销数
属费用性支出的:
借:维简费——使用数
贷:结算中心存款
应付账款
4.经工程建设最终形成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时:
借:维简费——待转销数
贷:资本公积
5.下拨维简费资金、集中招标采购、集团公司代付工程款时,根据资金结算中心转账通知等:
借:结算中心存款
固定资产
贷:维简费——上交下拨数
6.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工程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年终不得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也不得核销维简费。
7.“维简费——使用数”必须同当年实际支用数相一致。
8.年终时,“提取数”、“使用数”、“上交及下拨数”科目余额结转至“结余资金”科目。年末保留“待转销数”科目余额,不得结转至“结余资金”科目。
8.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比照上述会计处理办法。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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