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讲究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若干条款的相关规定。 1.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2.是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3.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4.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5.认定办
2、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6.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所称申报期,是指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 7.认定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3项所称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是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8.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所称新开业纳税人,是指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 风险提示 这里要特别提醒纳税人注意,文件重申了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者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直至纳税人报送上述资料,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停止执行。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