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吉林国税:发票丢失被盗报告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受理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核实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材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按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转交执行环节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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