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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主要内容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下称新准则),它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对规范有关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补助的有关概念
1.定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人的资本。
2.类型。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确认条件:
政府补助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企业才能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计量基础:
货币性资产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非货币性资产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无法取得时以名义金额入账。
3.会计处理要求: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披露要求
准则要求企业披露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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