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基建账如何按月并入“大账”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至少按月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了会计信息的支撑作用。新制度对“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按月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未作规定,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也只对2012年12月31日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账业务作了具体说明。例如:X单位(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验综合楼工程项目,是发改部门集中安排的建设项目。2013年1月份,发生了以
2、下会计业务:1.根据X施工企业工程价款结算单、税务发票等资料,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00万元,单位通过财政直接支付90万元,欠付工程款10万元。2.收到X社会团体捐赠30万元,指定用于购置实验设备,结余资金留单位使用;单位购置该设备28万元(不需要安装,入库后交付使用),结余资金2万元。3.收到上级主管那部门拨付补助资金20万元(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实验楼建设。4.用上级补助资金支付监理公司监理费5万元。5.通过财政直接支付预付X公司电梯设备款20万元。基建账务处理1.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建筑工程投资实验综合楼100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90应付工程款X施工企业102.(1)借:银行存款3
3、0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基建拨款捐赠30(2)借: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投资28贷:银行存款28借: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28贷: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投资283.借:银行存款20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基建拨款上级补助204.借:待摊投资监理费5贷:银行存款55.借:预付工程款X公司20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20根据本月发生额并“大账”1.计算基建账有关科目本月发生额。“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本月发生额=100+0+5+20=125“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本月发生额=28“银行存款”本月发生额=30-28+20-5=17“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本月发生额=90+20=1
4、10“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捐赠”本月发生额=30“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上级补助”本月发生额=20“应付工程款-X施工企业”本月发生额=102.并“大账”账务处理。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125固定资产专用设备28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125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28同时: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支出功能实验综合楼基本建设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120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补助专项支出支出功能实验综合楼基本建设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5其他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补助专项支出支出功能实验综合楼基本建设支出专用设备购置28银行存款17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实验综合楼110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功能实验综合楼20其他收入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功能实验综合楼30应付账款X施工企业102.大账期末结转按新制度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