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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费有3个扣除比例-2.5%、8%、100%!看看扣除对了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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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职工教育费有3个扣除比例:2.5%、8%、100%!看看扣除对了吗? 导读:针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税务规定较多的情况,企业首先应明确自己企业的属性,对照税务规定,在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下选择适用最优规定.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 涉及职工教育费扣除的规定较多,但是可以分为3种情况:按工资总额的2.5%和8%扣除、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1、扣除比例2.5%——适用于大部分一般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2、扣除比例8%——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等 (1)《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4号):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备注:该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属于财税[2013]14号扩展升级版,将原来适用于部分特殊地区的政策扩展至全国范围. (4)《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备注:该文件是国务院的文件,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已经在财税(2015)119号文进行了体现,但是对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出台配套文件. 3、按实际发生额100%扣除——适用于部分特定行业企业 (1)《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备注:此处优惠政策是指财税[2012]27号,即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核电厂操作员培训费,不同于一般的职工教育培训支出,可作为核电企业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针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税务规定较多的情况,企业首先应明确自己企业的属性,对照税务规定,在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下选择适用最优规定.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会差异与纳税调整 1、会计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未实际使用支出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2、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比例超限部分,在当年不得税前扣除,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在以后年度,当年的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和以前年度结转的未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已经实际支出)可在比例内扣除.在以后年度如果扣除有以前年度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则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减. 案例:大世公司2016年实际支出工资1000万元,计提并计入损益的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 【分析】该公司职工教育经费虽然按照规定比例计提并计入损益25万元,但是实际支付只有20万元,因此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0万元,其余5万元应做应纳税额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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