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设备到货验收细则PPT课件.ppt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382414 上传时间:2024-05-29 格式:PPT 页数:11 大小:2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设备到货验收细则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设备到货验收细则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设备到货验收细则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设备到货验收细则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设备到货验收细则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设备到货验收细则设备到货验收细则二、验收部门职责:二、验收部门职责:l1、规划发展部: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设备采购计划,对完成项目的数量、投资进行确认。l2、财务部门: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设备采购计划,核对到货设备的投资完成情况。l3、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到货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对到货设备进行实物编号,采集设备铭牌数据,收集技术资料。及时录入“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台账、机电设备管理台帐及机电设备技术档案。做好设备使用前的各项基础工作。l4、其他业务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所签订设备订货技术协议的执行情况。l5、使用单位职责:负责到货设备的现场实物验收、编号及

2、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反馈设备使用信息。制定本单位到货设备验收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严把验收质量关。三、三、外购设备到货入库后,供应公司按照到货时间成批次向设备管理中心提供设备到货清单,设备管理中心应及时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到货设备进行现场验收。对大型关键设备及直接发货到使用单位的设备,供应公司要及时通知设备管理中心,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四、四、自制设备竣工后,制造单位应于向设备管理中心提供待出厂设备清单,设备管理中心及时组织规划发展部、财务部门,对出厂设备进行现场验收。新型设备有关技术部门应参加验收。五、五、设备现场验收时,采购、自制单位要分别提供所采购、自制设备的生产许可

3、证、煤安标志证、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设备订货合同、发货记录)。集团公司自制设备出厂验收时,应要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六、六、参加验收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设备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对到货设备的各种证件(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证、出厂合格证)、数量、规格型号、随机技术文件等,进行认真地核对、登记、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部门共同审定结算费用,并在新购置设备到货验收记录上签字。对附件较多的设备,参验部门以装箱单为依据,在提货时由供需双方负责进行清点,保证交清接明。七、七、新购置设备到货验收记录表必须填写验收结论,参验人员签字后生效,新购置设备到货验收记录表是设备立卡和开具

4、新购设备验收单的依据。新购设备验收单作为年终决算的依据。八、八、设备管理中心对验收合格的到货设备发放统一编号,由首次使用单位负责进行实物焊、粘、剔、冲编号。到货设备的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由使用单位收集归档管理。九、九、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备管理中心监督采购、自制单位,及时做好退货、调换等善后处理工作。十、十、所有到货设备必须由设备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生产实际需要,进行统一分配使用,并办理相关使用手续。供销公司凭设备管理中心开具的设备分配单标明的设备编号、型号、数量,办理出库手续。集团公司自制单位凭设备管理中心开具的设备分配单标明的设备编号、型号、数量,方可发货出厂。十一、十一、未经验收的设备,供销公司不准发货出库,自制单位不准出厂,使用单位不准入井使用。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