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温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二〇一五年九月
温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目由来与环评工作过程 1
1.2 建设项目特点及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
1.3 环境影响评价书的主要结论 2
2 总 则 3
2.1 编制依据 3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6
2.3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重点 9
2.4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0
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7
3 工程概况 24
3.1 工程地理位置及性质 24
3.2 现状工程设施及存在问题 24
3.3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26
3.4 工程任务和规模 27
3.5 主要建筑物 29
3.6 工程施工布置及进度 36
3.7 工程占地与拆迁安置概况 45
3.8 工程运行管理 46
4 工程分析 47
4.1 工程线路方案合理性分析 47
4.2 影响源分析 49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5
5.1 自然环境 55
5.2 社会环境 58
5.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9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6
6.1 水文情势影响分析 66
6.2 水环境影响分析 67
6.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8
6.4 运行管理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68
6.5 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69
6.6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69
6.7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69
7 环境风险分析 80
7.1 评价目的和内容 80
7.2 环境风险识别 80
7.3 环境风险事故分析与评价 80
7.4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81
7.5 事故应急预案 81
8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投资 86
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86
8.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94
8.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94
8.4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96
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8
9.1 环境影响效益分析 98
9.2 环境影响损失分析 98
9.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99
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0
10.1 环境管理 100
10.2 环境监测 101
10.3 施工期环境监理 101
11 公众参与 103
11.1 公众参与目的与形式 103
11.2 公众参与的原则 103
11.3 公众调查内容 103
11.4 公众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04
11.5 环保公示反馈意见 113
11.6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113
12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14
12.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14
12.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15
12.3 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15
1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6
13.1 工程概况 116
13.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16
13.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16
13.4 主要环保措施与对策 118
13.5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结论 121
13.6 要求与建议 121
13.7 环评总结论 121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浙发改办农
经受理[2015]14 号)
附件2 《温州市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关于要求落实工程土方消纳场的复函》
附件3 公众参与调查表团体、个人样本
附件4 两次环保公告样本及环保公告证明
附件5 两次网上公示截图
附件6 报告书评审意见及签到表
附图:
附图1 工程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温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3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布置图
附图5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
12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评审意见修改索引
序号
评审意见
修改情况
1
完善工程任务目标,提出进入温瑞塘河的水质建议要求
详见第13.6节(P121)
2
完善水源保护区情况说明,结合该区块水功能区划,核实水源保护目标
详见2.5.1节(P17)
补充温瑞塘河水质改善的预测结果
详见第6.2节(P67)
3
完善施工期污染物源强分析,根据重点的环境敏感点,完善施工及营运期相关的防范措施分析
详见8.1.3节(P89)
4
核实声环境评价等级。校核翻水站噪声源强及预测结果。
详见2.3.1节(P10)、4.2.1.3节(P50)、6.4节(P68)
校核施工道路的长度
详见3.4.2节(P27)
5
明确废水排放标准
详见2.2.2.2节(P8)
核实完善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表
详见8.4节(P97)
完善公众参与
详见第11章(P104-113)
1 前 言
1.1 项目由来与环评工作过程
瓯江翻水站及干渠位于鹿城区藤桥镇驿头山根村,于1984年11月投入使用,主要承担温瑞平原工农业生产、温州城区和瑞安居民生活用水及温瑞塘河生态用水任务,同时为抗旱救灾提供水源保障,社会效益显著。工程现状主要分为3部分,分别是泵站工程、输变电工程(配有35KV输变电专用线24.3km)和渠道工程(渠道总长21.39km;渠系建筑物有明渠、水闸、渡槽、隧洞、暗渠、倒虹吸、公路桥和其它小型建筑)。
根据《浙江省温州市瓯江翻水站泵站安全复核分析报告》,泵站供水规模不满足100万m3/d设计要求;根据《浙江省温州市瓯江翻水站渠道安全鉴定报告书》,受部分卡口渠系建筑物型式及损毁影响,沿线渠道过水能力仅为6~9m3/s,不能有效发挥其输水功能,同时经上述工程进行安全鉴定后,综合评定结果均为Ⅲ类。鉴于瓯江翻水站及沿线渠道作为温州市区备用水源的引水工程,必须具备一定供水保障能力,故亟需对瓯江翻水站及干渠进行加固改造。
温瑞塘河日趋严峻的水环境态势,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沿河百姓要求治理温瑞塘河的呼声十分强烈。历届温州市市政府把治理温瑞塘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近年来实施五水共治,要打造美丽浙南水乡,必须从二个源头做起:一为控制污染源,减少排污量,主要通过截污纳管、加强管理等措施;二为增加水源,通过引水工程,增加河道径流量,提高水环境容量,提升河道自净能力,把水变活、把水变清,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温瑞塘河水环境问题。因此,亟需对瓯江翻水站及干渠进行加固改造,提升调水输水能力。
2015年4月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温瑞灌区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2015年5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办农经受理[2015]14号”文同意对该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见附件1)。2015年10月,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温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该项目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受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并征求了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经过分析评价,于2015年8月编制完成了《温瑞灌区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15年8月14日在温州召开了该报告书的评审会,我院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编制完成了《温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1.2 建设项目特点及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堤塘,为水利工程,属于非污染生态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排放。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及当地环境特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噪声、扬尘等对水、声、大气环境的影响;工程弃渣堆放及处置等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调水规模扩大引起温瑞塘河水文情势变化,并由此产生的对温瑞塘河水环境、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调水对瓯江的影响。
1.3 环境影响评价书的主要结论
工程实施后,将保障温瑞灌区农田灌溉需要,确保应急原水供应,改善温瑞塘河水生态、水环境,助力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有着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的不利影响一般是局部或暂时的,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基本可以得到控制。工程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要求,从长远、全局利益考虑,对环境的影响是利多弊少。因此,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及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2 总 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53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8]3号)
(1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
(18)《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38号)
(1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文);
(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21)《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
(2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
(2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
2.1.2 地方法律、法规与政策
(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3)《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4)《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12月19日起施行)
(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3修正)
(6)《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1]84号)
(7)《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浙政发2003年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号);
(9)《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年5月10日)
(10)《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
(1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
(12)《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号)。
(1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4]86号);
(14)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4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4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4]43号)。
(15)《温州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令1997年第7号);
(16)《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
2.1.3 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015]部令33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 88-2003)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 616-2011)
(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3)《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年)
2.1.4 主要技术文件
(1)《温瑞灌区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2015年4月
(2)《温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2015年10月
(3)《温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2015年10月
2.1.5 其它编制依据
(1)《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
(3)《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3年)
(4)《温瑞塘河保护规划》(2012)
(5)《温州市温瑞塘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3)
(6)《温瑞平水系“活水畅江河”实施方案》(2014年)
(7)《瓯江河口综合规划》(2009年)
(8)《温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
(8)《温瑞灌区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合同》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 评价因子
(1)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总磷、铜、锌、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SS、石油类共19项指标。
影响评价因子:施工期为COD、氨氮、石油类与SS;运营期为COD、氨氮。
(2)大气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M10、SO2、NO2。
影响评价因子:施工期TSP。
(3)声环境
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4)生态环境
生态现状评价因子:动植物资源、水土流失等。
影响评价因子:施工期为施工活动等对陆生生物、水生生物、水土流失的影响。运营期为对温瑞塘河水生态、水环境的影响。
(5)风险评价
风险分析因子:运营期为交通等突发事故对温瑞塘河水环境的污染风险;瓯江取水口上下游水质污染风险。
(6)社会环境
影响分析因子:施工期为施工活动对社会经济、交通运输的影响;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运营期为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2.2.2 评价标准
2.2.2.1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
工程涉及瓯江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其他所涉河道水体执行Ш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2.2-1。
表2.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值除外)
序号
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1
pH值 (无量纲)
6~9
2
溶解氧 ≥
7.5
6
5
3
高锰酸盐指数 ≤
2
4
6
4
BOD5 ≤
3
3
4
5
氨氮(NH3-N) ≤
0.15
0.5
1.0
6
总磷(以P计) ≤
0.02
0.1
0.2
7
铜 ≤
0.01
1.0
1.0
8
锌 ≤
0.05
1.0
1.0
9
硒 ≤
0.01
0.01
0.01
10
汞 ≤
0.00005
0.00005
0.0001
11
砷 ≤
0.05
0.05
0.05
12
镉 ≤
0.001
0.005
0.005
13
六价铬 ≤
0.01
0.05
0.05
14
铅 ≤
0.01
0.01
0.05
15
氟化物(以F-计) ≤
1.0
1.0
1.0
16
氰化物 ≤
0.005
0.05
0.2
17
挥发酚 ≤
0.002
0.002
0.005
18
石油类 ≤
0.05
0.05
0.05
(2)声环境
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3年),藤桥沿江带、藤桥住宅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山区执行1类标准;国道G330、瓯湖线(瓯江大桥-藤桥)、瓯海大道(会昌路-藤桥)两侧区域,瓯江以沿岸基线距离20 m的陆域范围执行4a类标准;金温铁路沿线及铁路地面段距离最外侧铁轨40 m以内区域执行4b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2。
表2.2-2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时 段
功能区类别
昼 间
夜 间
1类
55
45
2类
60
50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3)环境空气
本工程沿线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详见表2.2-3。
表2.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µ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一级
二级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20
60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2.2.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排放标准
工程涉及的瓯江青田温州交界~临江段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玉林溪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期间禁止施工废(污)水排放;其他所涉河道施工期废(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2.2-4。
表2.2-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一级) 单位:mg/L(pH值除外)
序号
污染物
允许排放浓度
1
悬浮物(SS)
70
2
pH值
6~9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0
4
化学需氧量(COD)
100
5
石油类
10
(2)废气排放标准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详见表2.2-5。
表2.2-5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 单位:mg/m3
序号
项目
浓度限值
1
二氧化硫(SO2)
0.40
2
颗粒物
1.0
3
二氧化氮(NO2)
0.12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见表2.2-6。
表2.2-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运营期泵站运行噪声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3年),执行2类标准,详见表2.2-7。
表2.2-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1
55
45
2
60
50
2.3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重点
2.3.1 评价工作等级
(1)水环境
本工程污水排放主要是在施工期,且排放量较小(小于1000t/d),水质复杂程度“简单”,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评价等级分级原则,确定本工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为三级。
(2)声环境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大部分区域属2类声环境功能区,部分涉及1类、4a、4b类,且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基本不增加,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亦不增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噪声评价等级应为二级。
(3)大气环境
本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以TSP、NO2为主,仅局限于工程沿线,根据本工程规模以及类似工程情况,施工高峰期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小于10%,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对大气环境影响仅作一般性分析。
(4)生态环境
工程沿线陆域为耕地、林地、农村道路等,生态类型简单,生态敏感性上属“一般区域”;工程在生态敏感性上属“一般区域”。此外,工程占地面积<2km2,河道长度<50k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5)地下水环境
结合项目建设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的评价等级分级原则,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仅作一般性分析。
2.3.2 评价重点
根据工程与环境特点,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为: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噪声、扬尘等对水、声、大气环境的影响;工程弃渣堆放及处置等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调水规模扩大引起温瑞塘河水文情势变化,并由此产生的对温瑞塘河水环境、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调水对瓯江的影响。
2.4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2.4.1 评价范围
(1)水环境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期水环境评价对象为瓯江进水口上下游500m,总长1.0km;引水干渠21.39km,详见表2.4-1。
表2.4-1 工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河道
长度(km)
瓯江
干流
瓯江进水口上下游500m
1.0
引水干渠
/
加固改造段
21.39
(2)声环境
工程沿线两侧200m范围的区域,施工临时道路两侧200m范围的区域,重点是施工工区附近的居民点。
(3)环境空气
本工程建成后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根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确定评价范围为施工沿线200m范围的区域,重点是施工工区附近的居民点。
(4)生态环境
本工程陆域生态评价范围为工程沿线两侧200m范围的区域,水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同水环境。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2.4-2。
表2.4-2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评价项目
评价范围
备注
水环境
瓯江进水口上下游500m,长1.0km;
引水干渠加固改造段,长21.39km
施工期
声环境
工程沿线两侧200m,施工临时道路两侧200m范围
施工期
环境空气
同声环境
施工期
生态环境
陆域:工程沿线两侧200m范围的区域;
水域:同水环境
施工期
2.4.2 环境保护目标
2.4.2.1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直接涉及的水体是瓯江与引水干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概况见表2.4-3。
表2.4-3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功能区
与工程相对位置关系
保护要求
敏感点名称
范围
1
瓯江
瓯江进水口上下游500m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瓯江翻水站位于该江段右岸
Ⅱ类
2
玉林溪
呈岸倒虹吸下游500m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河床下穿过
Ⅱ类
3
引水干渠
加固改造段,长23.4km
/
工程实施对象
Ш类
2.4.2.2 环境空气与声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目前沿线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主要是村庄12个,学校1座,见表2.4-4所示。
2.4.2.3 生态环境
工程评价范围内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不涉及古树名木,工程河道无珍稀濒危、保护鱼类资源。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瓯江(瓯江进水口上下游500m)
保护要求:施工期间对瓯江评价段禁止废污水排放,减少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运营期,瓯江评价段水生生态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不影响鱼类的正常生长与繁殖。
2.4.2.4 景观、文物
经调查,工程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无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点分布。
表2.4-4 环境空气与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与工程相对位置关系
性质
离用地红线最近距离(m)
200m范围内户数
地形图
保护要求
1
驿头山根村
干渠东北侧
村庄
150
10
声:2类
气:二级
2
驿头岙底村
干渠东侧
村庄
30
120
声:2类
气:二级
3
金岙村
干渠东侧
村庄
125
35
声:2类
气:二级
4
呈岸村
干渠西侧
村庄
10
15
声:2类
气:二级
5
金马村
干渠南侧
村庄
20
5
声:2类
气:二级
6
底山根村
干渠东南侧
村庄
10
90
声:2类
气:二级
7
油岙村
干渠东侧
村庄
5
85
声:2类
气:二级
8
藤桥中学
干渠穿过学校操场
学校
教学楼离用地红线最近距离10m
15个班,470名学生,无住校生
声:2类
气:二级
9
石埠村
干渠两侧
村庄
5
30
声:4a类
气:二级
10
坑古村
干渠两侧
村庄
5
65
声:2类
气:二级
11
潮济村
干渠东侧
村庄
5
30
声:2类
气:二级
12
大潭村
干渠北侧
村庄
5
80
声:2类
气:二级
13
郭西村
干渠两侧
村庄
12
30
声:2类
气:二级
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5.1 环境功能区划
(1)地表水环境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区直接涉及的河流瓯江水环境功能区划为:青田温州交界~临江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目标水质为Ⅱ类标准,另外还涉及戍浦江,具体水环境功能区见表2.5-1和附图2。
表2.5-1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节选)
编号
水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
河流
范围
目标水质
起始断面
终止断面
瓯江35
瓯江鹿城区饮用、农业用水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瓯江
青田温州交界
临江
Ⅱ
瓯江92
戍浦江鹿城农业、工业用水区
多功能区
戍浦江
泽雅水库大坝
瓯江入口
Ш
玉林溪作为藤桥水厂的供水水源,已被鹿城区政府化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其功能需要,保护目标按Ⅱ类水执行。
(2)环境空气
根据温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规划,工程评价范围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3)声环境
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3年),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7个功能区,具体情况详见(见表2.5-2和图2.5-1)
表2.5-2 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节选)
区域编号
执行标准
代表位置
面积(km2)
1-1
1类
西部山区、黄龙住宅区、水心住宅区、西山南路住宅区
433
2-1
2类
藤桥沿江带
12.31
2-2
2类
藤桥泽雅
27.85
2-7
2类
三溪
73.88
/
4a类
国道G330、瓯湖线(瓯江大桥-藤桥)、瓯海大道(会昌路-藤桥)两侧区域
/
/
4a类
瓯江以沿岸基线距离20 m的陆域范围
/
/
4b类
金温铁路沿线及铁路地面段距离最外侧铁轨40 m以内区域
/
工程位置
图2.5-1 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域编号图
(4)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本工程沿线涉及4生态环境功能区,介绍如下:
表2.5-3 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节选)
序号
类别
功能区编号
名 称
面积(km2)
1
禁止准入区
Ⅳ2-30301A02
瓯江山根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51
2
限制准入区
Ⅳ2-30302B01
鹿城西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8.63
3
Ⅳ2-30304B02
瓯海西部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1.66
4
重点准入区
Ⅳ2-30302C02
鹿城轻工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8.35
工程位置
图2.5-2 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号图
① 瓯江山根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2-30301A02)
1)基本特征
该区位于鹿城区临江镇的山根,是温州市区的备用饮用水源地,取水方式为利用该处的瓯江翻水站取水。该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6.5公里(至渡船头),下游3公里(至西洲岛东端)的水域,以及取水口上下游各30米的两岸纵深50米陆域范围,面积2.51平方公里。
2)主要生态环境目标
主要生态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加强对保护区的监管,严厉打击影响环境的行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标准化建设,增强其供水能力等等。
② 鹿城西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2-30302B01)
1)基本特征
该区位于鹿城区西部,包括双潮乡、临江镇、岙底乡和藤桥镇、上戍乡、仰义乡、双屿镇的山地,总面积约168.63平方公里。该区地形地貌以山地为主,主要承担水土保持的功能。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环境敏感性:小区北部地区地质灾害极敏感,水源涵养功能比较重要。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控制工业发展规模,禁止在非工业功能区块新上工业项目。积极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为主的都市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工业。着重发展以山水自然资源、生态休闲农业为依托的观光旅游、餐饮娱乐、休闲度假等休闲旅游业。
③ 瓯海西部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2-30304B02)
1)基本特征
该区位于瓯海区西部,包括泽雅镇的部分地区和郭溪镇、瞿溪镇、潘桥镇的大部分山地,总面积91.66平方公里。该区地形地貌以山地为主。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环境敏感性:主要承担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的功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为极重要和中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性为高度敏感和中度敏感。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严格控制城镇和工业建设规模,保护基本农田;新增工业以生产为旅游业、服务业配套的产品为主,禁止新增二、三类工业。
④ 鹿城轻工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2-30302C02)
1)基本特征
该区位于鹿城西部山区上戍乡和藤桥镇,以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为主要范围,总面积18.35平方公里。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态工业发展和城镇建设。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优先发展机械装备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传统产业等。严格禁止气污染、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入园项目所采取的工艺、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清洁生产的要求。
2.5.2 水利相关规划
2.5.2.1 《温瑞塘河保护规划》(2012)
(1)与工程相关规划内容
《温瑞塘河保护规划》为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院于2012年编制完成。规划核心任务是划定塘河保护区范围,确定保护内容,对各专项规划(指塘河保护区内防洪水利、市政环卫、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提出指导要求,为塘河整治、建设、保护、管理及下位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规划依据。
规划三大目标为:①近期目标(2015 年):洁化绿化美化塘河,修复塘河生态系统。②中期目标(2020 年):打造滨水美丽塘河,提升公众生活品质。③远期目标(2030 年):传承创新塘河文化,创建水乡休闲乐园。水环境保护规划中,水环境质量目标:至 2015 年流域内主要水质指标(CODMn、氨氮、总磷)达到 V 类,全面消除河道黑臭现象,至 2030 年,达到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
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污染源整治、污水控制、垃圾控制、河道管养和病源污染控制五大部分内容。其中,“河道管养”提出科学调水措施,即开展调水控制性工程建设,建设一批控制性工程,扩大塘河补充用水受惠面积,减少调水盲区。节约和最大程度利用水资源,确保优质水源补充塘河,提升河道自我净化能力。
(2)符合性分析
本工程的实施,是该规划调水措施的具体实施。
2.5.2.2 《温州市温瑞塘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3)
(1)与工程相关规划内容
《温州市温瑞塘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温州市环保局牵头组织编制,已于2013年9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总体目标是“以改善水质为核心,全面加强治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确保入河污染物总量大幅削减。到规划期末,河网水质显著改善,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重点区域水环境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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