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几种?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主要是针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编制而言的。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法,另一种是间接法。所谓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资料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与经营活动各项目有关的增减变动,即通过调整以下项目获得:第一,本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第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支出项目;第三,不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具体运用直
2、接法时,又有工作底稿法和直接计算法两种。所谓间接法,即通过将企业非现金交易、过去或者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的递延或应计项目,以及与投资或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对净损益的影响进行调整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间接法以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某些相关项目后得出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这些需要调整的项目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计入净利润但对经营活动无关的收益或损失,如处理固定资产收益、投资损失等;第二类:影响净利润但与现金收支无关的项目,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预提费用等;第三类:与净利润无关但与现金有关的项目,如购买存货、支付前欠货款、收到押金等。直接法的主要优点是显示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项目流入流出的具体内容,与间接法相比较,它更能全面地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现金收支全貌,其所提供的信息有助于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有助于揭示企业的偿债能力、投资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间接法的优点是通过对企业净利润与现金净流量的差异的揭示,有助于分析影响现金流量的原因,进而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企业净利润的质量。所以,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一方面要求企业按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另一方面又要求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提供按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从而兼顾了两种方法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