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材料等设备物资的3种供应方式在中国,由于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此,有计划的商品流通,是物资供应方式的基本特征。它的表现形式有两种:由生产企业或物资供销企业根据国家下达的指令性物资分配指标向需用单位供应物资的方式。这种供应方式,可以是定点定量,即固定供应企业和供应数量;也可以是定点不定量,即固定供应企业,而不固定供应数量。在国家计划的组织和协调下,由生产企业或物资供销企业向需用单位配套承包供应物资的方式。上述两种供应方式,都称为“计划供应”。这种计划供应的方式,对于完成国民经济计划和促进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除了计划供应的方式外,其他大量的一般性物资(
2、包括允许生产企业自销的那一部分计划分配的物资),则实行非计划供应的方式,即由供需双方自由购销。这种方式对补充计划供应的不足,搞活物资流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样有着积极的作用。工程材料设备通常有三种采购供应方式:一是招标人自行采购供货;二是承包人采购;三是招标人与承包人联合采购供货。1)招标人自行采购供货。招标人为了控制某些大宗的、重要的、新型特殊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价格,通常采取自行采购供货的方式。特点:这种供货方式加大了招标人的采购控制权,也加大了招标人的责任和风险,减轻了承包人相应的责任和风险。2)承包人采购。这种方式责任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采购和结算操作管理简单。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工期比较短、规模较小或材料设备技术规格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如由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宜在合同条款中设置相应材料设备的价格调整条款,以减少价格波动给承包人带来的过多风险。3)招标人与承包人联合采购供货。招标人联合承包人以招标方式组织材料、设备采购,或由承包人选择,招标人决策,承包人与供货商签订并履行货物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