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的划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对于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在企业专项申报后,准予追补至该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期限为五年;但对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也就是说,对于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损失,一个可以往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扣除,一个只能在现在扣除,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划分和了解清楚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就十分有必要了。那么什么是实际资产损失,什么是法定资产损失,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实际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
2、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企业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25号公告规定的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从25号公告对这两项资产损失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到,二者的关键区别就是一个是实际处置、转让,另一个是未实际处置转让。那么如何理解实际处置转让呢?对此,大世认为,所谓实际处置转让,要符合两个要件:一是企业主观上有处置的意图;二是客观是采取了处置转让的手段。举个简单的例子,公司电脑被偷,这时候公司肯定产生了损失,但是,该损失并非公司有主观处置意图,被偷完全是出乎公司的意图之外的意外事件,因此,这种损失就不属于实际处置产生的实际资产损失,而应属于法定的资产损失了。再比如公司的应收账款,假设公司正准备转让给其他公司,但
3、如果欠款企业突然破产,导致公司收不回,这时候,对于该应收账款,虽然公司有处置的主观意图(转给其他公司),但由于客观上并未转让(客观上没有采取处置的手段),所以这时候的应收账款损失,同样不属于实际资产损失,而是法定损失。我们再假设,公司在欠款企业破产前,把100万的应收账款以80万转让给了其他企业,这时候产生的20万损失,由于一是公司主观有处置的意图,客观上采取了处置的手段,那么就属于实际资产损失。总结:区分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的关键还在于是否实际处置转让,只要不符合实际处置转让要件的,一般都属一法定资产损失类。小思考:大世公司对办公电脑进行盘点,发现少了一台,这个资产盘亏,产生的损失是法定损失还是实际损失呢?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