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七局在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水电七局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暂行)和水电七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措施,结合工程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实际,为了深入完善和规范在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促进和提升本局施工技术水平,发挥技术优势,提升企业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工程局对在建工程项目标施工技术管理,实施局长领导下总工程师负责制,局总工程师负责全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其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工程局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重大事项进行决议管理。第三条 分局(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实施分局长(企业经理)领导下分局(企业)总工程师负责制,分局(企
2、业)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分局(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分局(企业)对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进行科学有序管理。第四条 在建工程项目部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实施项目经理领导下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标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项目工程部。项目部对所承建工程项目标施工技术进行全方面有效管理。第五条 在建工程项目部下属施工工区(队、厂)施工技术管理是工区(队、厂)领导下工程师(施工技术员)负责制,工区(队、厂)对所负担施工项目和部位施工技术进行全方面严格管理。第二章 技术管理职责第六条 局总工程师技术管理职责落实实施国家及上级部门制订和颁发
3、相关政策及规程、规范等技术标准,落实实施局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主持制订及落实实施工程局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科技发展计划。领导开展科技开发和科技攻关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组织领导工程局科技结果判定及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责和业绩考评等各项管理工作。审定同意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审定签发关键施工技术文件和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文件。指导大中型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和工程验收。主持局管项目工程内部验收,同意内部工程完工汇报。第七条 局副总工程师技术管理职责帮助总工程师组织本局技术人员学习落实及实施国家和上级部门制订颁发各项技术规程、规
4、范和工程局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参与制订及落实实施工程局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科技发展计划,主动开展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负责审查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落实实施工程局安全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局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帮助总工程师审定工程局技术培训计划(计划);受总工程师委托组织工程局科技结果判定及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责和业绩考评等各项管理工作。总工程师不在局内期间,接收总工程师委托,代理行使总工程师职责。第八条 专业总工程师技术管理职责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落实实施本专业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和工程局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负责审定本
5、专业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负责本专业关键技术文件(包含规程、规范、工法、作业手册、技术总结)编撰和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工程项目中本专业技术难题,组织本专业技术攻关;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施工中发生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了解掌握本专业国际、中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沿科技信息,结合工程局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开发和推广应用意见。主动组织本专业前沿施工技术攻关,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开发技术新课题,立即总结本专业技术结果并撰写论文和本专业施工技术综述。第九条 分局(企业)总工程师技术管理职责全方面主持分局(企业)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本单位
6、技术人员学习和落实实施各项技术规程、规范及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审定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主持本单位科技发展计划,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组织搜集、整理科技信息,施工技术关键资料。负责本单位全方面质量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关键工程、工序质量检验验收及完工资料汇编、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第十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技术管理职责1、主持本工程项目标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实施各项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制订审定本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含奖罚细则)。2、主持编制审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安全
7、管理实施细则(含奖罚细则)及质量、安全确保技术方法3、负责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审查和会审图纸,主持编制及审查审定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单项方法,并组织技术交底,同时检验督促工程部和工区(作业队)技术人员技术交底工作。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方法)优化工作,主动开展合理化提议活动。4、负责组织将分包人技术管理纳入本工程技术管理体系中,对其施工方案制订、技术交底、施工试验、材料试验、分项工程预检和完工验收等进行系统过程控制管理。5、指导督促本工程项目标工程部、质安部和工区(作业队)生产指挥及技术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质量检验工作。负责本工程项目标工程测量和材料(含混
8、凝土)试验技术管理工作。6、主持组织并参与工程技术验收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等工作,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签证、搜集、整理和归档。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完工资料编制工作。7、审查报送监理工程师全部技术文件资料。第十一条 工区、作业队(厂)技术人员技术管理职责1、负责本工区、本作业队(厂)各项技术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并实施工程施工所需各项技术规程、规范;遵守实施工程局相关质量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项目部制订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含奖罚细则)。2、 严格根据项目部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进行施工,对控制工期、效益关键项目及施工难度大施工方案和方法,在施工前要向作业队(厂)班组人员进行具
9、体技术交底;具体讲解工程项目标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法。3、在工程项目标施工中,主动参与和开展科技创新和合理化提议活动。主动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用。4、依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制订单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安全确保方法。配合工程测量并承接测量点线,严格按确定测量点线要求组织作业队(班组)施工。5、按项目部技术管理要求要求,立即搜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参与本工区、作业队(厂)所负担工程项目和部位工程预检和完工验收工作,完成本工程项目和部位完工资料编制工作。第十二条 局总工程师办公室(总工办)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工程局在建工程项目新技术和科技项目标
10、开发和管理工作,组织科技项目标评审立项、过程控制、判定验收和推广应用;组织专题科技攻关,对优异科技结果,组织申报科技进步奖。搜集、整理、交流、利用科技信息,以促进本局科技创新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广泛应用。参与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制订,对重大技术方案和工程施工中碰到技术难题,立即提供技术服务或组织科技攻关。负责跟踪国家相关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修正颁布动态,立即通报相关国家标准、规程规范新版文件清单,方便相关部门检验查对实施标准文件有效性。第十三条 局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全局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工程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
11、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方法审核批复。对在建工程项目关键时段、关键部位、结构特殊、技术复杂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方法提供技术服务。帮助相关部门和项目部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优异技术结果,搜集整理各类施工技术资料,充实完善工程局施工技术资料库。第十四条 分局(企业)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分局(企业)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在分局(企业)总工程师领导下,制订本单位各项施工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对分局(企业)所承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进行审核;对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负责上报工程局审核同意。在分局(企业)所承建工程项目
12、上主动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实施和应用,搜集整理各类施工技术资料和优异技术结果,对优异科技结果,组织立项并申报工程局参与科技评奖。第十五条 项目工程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本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制订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施工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含奖罚细则);编制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对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负责上报工程局审核同意。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主动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实施和应用,搜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索赔资料、项目完工资料和优异技术结果,对项目施工优异科技结果,组织立项并
13、申报工程局参与科技评奖。第三章 技术人员职责考评第十六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促进技术人员对工作忠于职守,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工程局对工程技术人员推行职责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考评。第十七条 职责考评标准上每十二个月一次,十二月底进行,第二年元月份考评结束。考评对象为全局工程技术人员。第十八条 考评关键内容是:工程技术人员十二个月来技术工作业绩,工作敬业精神,独立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难题能力。第十九条 考评方法:采取个人自评,部门或基层单位测评,专业技术领导考评,单位评定方法进行。考评业绩资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晋升、聘用上岗和推荐评优基础材料。第二十条 各单位考评评定为优异工程技术人
14、员,业绩突出可报送工程局进行综合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杰出优异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局将进行表彰和奖励。第四章 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审批程序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需编制对应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关键包含: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单项或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方法等。第二十二条 施工技术文件必需根据工程设计图纸,落实实施规程、规范及协议技术规范文件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主动引进和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优化施工方案和方法,充足表现科学、合理、有效。第二十三条 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要认真制订,明确责任。重大工程施工技术文件,
15、必需含有设计、校核、审查、审定和同意署名程序;通常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含有设计、校核和审定署名程序。第二十四条 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关键有:水电工程施工导截流方案;关键江河施工防汛渡汛计划方法;关键辅助生产系统设计方案;应业关键求提前发电施工技术组织方法;工程风险较大施工技术组织方法;填补工期延误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组织方法;专业拓展或缺乏施工经验和技术复杂单项工程施工方案;采取新型施工主导设备施工方案;包含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出现较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防治方案。第二十五条 局直属项目部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项目部组织,项目总工程师主持负责编制工程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
16、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经项目总工程师审定、项目经理同意后,在工程项目施工前30天,以书面汇报形式上报局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局教授咨询委员会(专咨委)进行审阅,由专咨委提出咨询意见,工程管理部在十天内提出书面审核批复意见,经局总工程师同意下发项目部。项目部应依据咨询和审批意见进行修正完善,再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给予实施。第二十六条 局属主导分局(企业)项目部和分局(企业)自管项目部工程项目,由项目部组织,项目总工程师主持编制工程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经分局(企业)总工程师审查确定后,在工程项目施工前30天,以书面汇报形式上报局工程管理部。
17、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局专咨委进行审阅,由专咨委提出咨询意见,工程管理部在十天内提出书面审核批复意见,经局总工程师同意下发分局(企业),由分局(企业)转送项目部,项目部依据咨询和审批意见进行修正完善,再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给予实施。第二十七条 除重大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外,通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定同意后实施;或报送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给予实施。第二十八条 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方法应充足表现科学、经济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主动采取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努力争取以较低成本投入取得很好综合经济效益。第五章 工程设计图纸(文件)会审第二十九条
18、工程项目部在接到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后,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责任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内部会审,查对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尽可能消除图纸(文件)中存在问题。在不影响工程质量运行,而又有利于加紧工程进度和便于施工,需设计单位对工程图纸(文件)进行修改变更,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单位,要求业主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综合会审 。第三十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或技术责任人应参与由业主单位组织综合会审,提出设计变更意见,以正式设计修改文件,作为施工、验收及完工结算依据。第六章 技术文件交底 第三十一条 工程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方法)交底目标是使参与施工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在施
19、工前充足了解和熟悉设计图纸(文件)、施工方法及施工技术要求,便于合理和科学地组织安排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目标实现。施工技术文件交底包含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技术交底和项目部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方法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责任人主持,相关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第三十二条 设计文件技术交底项目部在对施工技术图纸(文件)具体阅读基础上,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请其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标关键施工技术问题,设计标准、依据及设计条件等情况进行交底,以利清楚了解设计意图,便于科学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方法)及科学组织施工。第三十三条 施工技术文件交底
20、施工技术文件包含工程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和单项和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在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前,必需组织对已制订同意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工程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进行全方面技术交底;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生产(调度)、计划、经营管理、设备物资供给等相关部门人员及施工工区(队、厂)主管领导和技术责任人参与。在项目部技术交底后,施工工区(队、厂)技术责任人再向作业层班组长、生产骨干进行技术交底。单项和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由项目工程部负责
21、组织、项目总工程师参与,对项目部机关部门、施工工区(队、厂)技术责任人及作业层班组长、生产骨干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工区(队、厂)技术责任人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法制订具体工序技术方法,并负责向班组作业人员交底。技术交底必需落实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第七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和合理化提议第三十四条 局直属项目部、局属主导分局(企业)项目部和分局(企业)自管项目部,应依据施工计划、施工手段、工艺实际水平及工程所处环境改变,对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合理化提议;促进施工技术方案和方法更趋科学、合理、有效;同时,在确保技术可靠前提下,
22、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成本。优化和合理化提议关键应放在:施工总平面部署、关键建筑物施工方法、关键辅助生产系统设计和关键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和部署等。第三十五条 为了激励工程技术人员创新劳动,提升科学技术对经济效益贡献率,工程局要建立局、分局(企业)两级施工方案优化和合理化提议项目标立项评审及奖励制度。第三十六条 优化和合理化提议申报和评审1、方案(或合理化提议)经优化,和原方案相比,实施后收益大于30万元项目局直属项目部优化方案(或合理化提议),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向局工程管理部申报,如实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申报表,并将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优化后施工方案或合理提议一并报局工程管
23、理部。局属主导分局(企业)项目部和分局(企业)自管项目部,由项目部按申报要求向分局(企业)申报,经分局总工程师和分局长(企业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分局(企业)报局工程管理部。优化和合理化提议评审,由局工程管理部组织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局专咨委进行初评,局工程技术委员会依据初评项目进行审定,局总工程师同意。2、方案(或合理化提议)经优化,和原方案相比,实施后收益小于30万元(含30万元)项目局直属项目部优化方案或合理化提议,由取得结果单位或个人,向项目部申报,如实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审报表,并和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后施工方案或合理化提议一起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
24、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审,项目经理审定。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把审定项目标相关资料报局工程管理部立案。局属主导分局(企业)项目部和分局(企业)自管项目部,由项目部按申报要求向分局(企业)申报,由分局(企业)总工程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分局长(企业经理)审定。分局(企业)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把审定项目标相关资料报局工程管理部立案。第三十七条 表彰和奖励对被审定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优异项目标单位(集体或个人),工程局实施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标准,进行表彰和奖励,获奖者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以后考评、晋升、评定职称关键依据。奖励额度和标准: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经和原方案相比,实施
25、后收益大于100万元项目,按其收益金额2.0%给予奖励。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和原方案相比,实施后收益在50100万元项目,按其收益金额2.4%给予奖励。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和原方案相比,实施后收益在50万元以下项目,按其收益金额3.0%给予奖励。奖励奖金由受益单位列支,工程局免收工资调整费。第八章 工程试验及施工测量第三十八条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全部应建立工程试验室,试验室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同时也要设置专业施工测量,测量人员也必需持证上岗;工程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工程试验室和施工测量技术管理。第三十九条 工程项目混凝土试验及施工测量应严格遵照工程局下发水电七局工程项目混凝土试验及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
26、则(试行)要求实施。第九章 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整理和管理第四十条 项目部自施工准备阶段起始,就应建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工程技术和质检部门主办,其它相关部门配合施工技术文件分级管理责任制度,做好技术资料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部应设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员,建立施工技术资料档案。项目经理对完工验交资料准备工作负第一责任。第四十一条 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分类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类进行管理。受控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以下简称文件和资料)包含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质量计划和合适范围外来文件(如产品质量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并根据程序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编号,列入
27、“受控文件清单”,由技术责任人签认,文件和资料管理员负责进行控制。受控文件和资料通常加盖“受控”印章。非受控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由各单位自行制订。第四十二条 文件和资料发放、领用及归档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填写“受控文件发放(领用)审批记录表”,经技术责任人审核同意后,在要求时间内按发放范围发放。文件和资料领用人在“受控文件发放(领用)审批记录表”上签收,注明日期。每份文件和资料全部应有分发号,方便于追溯。领用人应妥善保护好受控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得丢失或损坏。如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应根据程序文件相关要求办理申请补发,并追究领用人对应责任。受控文件和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原版交由文件资料管理员
28、填写“归档记录表”,并列入“受控文件清单”中。用电子文档方法存入文件和资料也要进行归档登记,并应有拷贝和标识。第四十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完工汇报或完工总结,并按完工验收条件要求,认真整理工程完工资料。 完工资料内容包含: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确保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完工图及要求其它应交资料。第四十四条 完工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最终工程完工,真实统计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搜集,采取表格方法分类组卷。2、工程质量确保资料整理应按专业特点,依据工程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整理应按单位
29、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次序,进行分类组卷。4、完工图整理应区分情况按完工验收要求组卷。5、完工资料整理、组卷应满足档案管理相关要求。第四十五条 项目部应重视施工技术总结、开发和推广利用。激励工程技术人员主动撰写科技论文。在工程完工时做好工程施工总结,施工总结内容应包含:工程概况叙述、关键施工方法、各阶段完成工程量、施工统计、工程投入及工程施工水平分析等。施工方法中应着重叙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创新应用。施工总结由项目部组织编写,工程验收后交工程局归档。对于中型以上工程,必需编制施工技术论文专辑,方便立即总结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为工程局积蓄技术资源。第四十六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
30、应在工程完工前两个月内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并交局工程管理部、总工办各一份。工程完工汇报交局安全质量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同时应按相关档案管理要求将完工资料交局档案馆存档。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实施。各单位应立即将实施过程中发觉问题反馈至局工程管理部,以不停补充完善。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系水电七局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暂行)和水电七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措施支持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和“管理措施”有矛盾地方,应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改权属于工程局。附件:1、水电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申请表。2、水电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评
31、审表。附件1:水电七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申 报 表申报单位:申报时间:申报项目名称: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简述:优化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合理化提议简述(技术指标、已处理问题、最终结果、完成时间):效益情况(经济指标、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关键参与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中所起作用1234567申报单位意见:(公章) 年 月 日附件2: 水电七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评审表工程名称:完成单位(集体、或个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实施过程介绍:参与评审必备资料:1、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书面材料和软盘;2、经优化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合理化提议)书面材料和软盘;3、经优化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合理化提议)实施后技术总结书面材料和软盘;4、其它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关键参与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或合理化提议)中所起作用123456申报评审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评审组意见: (组长署名): 年 月 日评审组组员名单序号评审组职务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署名12345678910局(分局、企业)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