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潜山县绩效考评措施
为了科学评定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实绩,促进各级各部门强化发展意识,优化发展环境,抓好工作落实,提升机关效能,特制订本考评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以追赶跨越、崛起争先为专题,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议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实力潜山、活力潜山、魅力潜山建设。
二、考评对象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局以上单位。按工作性质和职能分成四类(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考评标准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标准。突出发展专题,表现全方面、协调、可连续发展要求,表现经济、社会和人和自然友好发展。
(二)坚持重视实绩标准。引导各级各部门把关键精力放在加紧经济发展上,放在工作落实上,树立绩效考评正确导向。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标准。重视当年工作实效,表现各地各部门之间差异,加大个性化考评力度。通报考评结果,接收社会监督。
四、考评内容
第一类单位关键考评经济发展、社会友好、党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等内容,总分1000分。
第二类单位关键考评效能建设、友好社会建设、党建设等内容,总分500分。
第三类单位关键考评效能建设、友好社会建设、党建设等内容,总分600分。
第四类单位关键考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友好社会建设、党建设等内容,总分360分(具体内容见指标设置表)。
五、考评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制。县委、县政府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韩冰任第一组长,县长汪恕东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刘东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新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鲁绪桥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事局、财政局、招商局等部门关键负责同志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评办公室,韩建平任第一主任,金飞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建立督查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绩效考评办要加大常常性督查考评力度,定时向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情况,编发《督查通报》。牵头考评单位要加强平时检验和业务指导,建立督查档案,作为年底考评评分依据。
(三)建立考评责任追究制。牵头考评单位和考评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考评评分。发觉考评单位对考评工作情况不明、底子不清、把关不严、考评失真,不立即上报考评材料等情况,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和考评人员责任。
(四)建立联动机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域、本单位实际,制订对应绩效考评措施,对下属机构和个人进行绩效考评。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压力层层传输,确保政令通畅,协调共进。
六、考评方法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考评工作由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分头制订《考评细则》并考评评分(具体分工见指标设置表)。单项《考评细则》和评分结果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县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汇总,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县委常委、县长联席会议审定。
(二)分类考评,分类排名。针对不一样考评对象,设置不一样考评指标和分值权重,分类考评,分类排列位次。
(三)个性化考评和共性考评相结合。财政收入任务和招商引资任务各不相同,表现了个性化考评思想,农林生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县委、县政府分解关键工作和本职员作目标任务四项指标直接进行个性化考评。
(四)一查两考,综合评价。绩效考评采取平时督查、日常性考评、年底考评相结合方法。平时督查了解工作进展。日常性考评指标得分结果立即统计在案,年底不再考评。年底考评由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相关考评单位共同参与。
(五)对乡镇考评方法。
1、人口和计划生育、招商引资指标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商局单独组织考评。
2、党建设、村镇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文明创建等项指标年底组织专门班子集中考评。
3、加分项目由各乡镇立即自行申报,写出具体申报材料,报县委、县政府关键领导审核同意后,于11月底之前提交绩效考评办(逾期视为放弃)。由考评办立即会同相关单位制订考评评分措施,由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日常考评组进行考评评分,结果统计在案,由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4、其它考评指标,以平时考评为主,由考评单位依据平时对相关情况调查了解,和各乡镇单项工作总结、统计数据等相关情况综合评分。年底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班子到乡镇进行考评。
5、乡镇绩效考评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各项考评指标得分+工作成效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六)对县直单位考评方法
1、机关作风及制度建设和县委、县政府分解关键工作,由日常考评组进行平时考评,重视对过程考评和实地察看,评分结果统计在案,年底不再进行考评。
2、党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本职员作目标任务年底组织专门班子集中考评。其中本职员作目标任务得分=上门考评得分×90%+政风行风评议得分×权重系数×10%。
3、加分项目考评和乡镇加分项目考评方法相同。
4、其它指标以平时考评为主,年底由牵头考评单位将考评结果报县绩效考评办公室。
5、各类考评对象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第二类单位绩效考评综合得分=考评总得分÷所考项目总分值×500-倒考项目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第三类单位综合得分=考评总得分÷所考项目总分值×600-倒考项目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第四类单位综合得分=考评总得分÷所考项目总分值×360-倒考项目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七、结果利用
(一)设置绩效考评综合奖,授予“绩效考评优异单位”称号,由县委、县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四类单位分别奖励前三名(不超出三名),第一至第三名依次奖励18000元、1元、8000元。
(二)设置绩效考评单项奖,授予“绩效考评××工作优异单位”称号,由县委、县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
1、乡镇设置“财政运行质量、招商引资、经济运行综合评价、农业经济、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村镇建设、党建设”8个单项奖,除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外,奖励第一名(不设并列),奖励3000元。
2、第二和第三类单位设置“效能建设、招商引资、党建设”3个单项奖。除招商引资外,奖励前二名(不设并列),第一至第二名依次奖励3000元、元。第三类单位设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单项奖,奖励第一名,奖金3000元。
3、第四类单位设置“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招商引资”2个单项奖。除招商引资外,奖励前二名(不设并列),第一至第二名依次奖励3000元、元。
4、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单项奖按相关奖励措施实施。但计划生育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出绩效考评综合奖金额。
(三)实施绩效考评位次和单位关键领导政绩评定和公务员年度考评直接挂钩。获综合奖第一名单位党政正职直接推荐为年度优异公务员(不占单位名额),获综合奖单位公务员年度考评优异等次百分比增加5%;对年度考评综合排名末位单位,取消单位党政正职评选优异公务员及其它项目评优资格,并对党政正职实施诫免,单位公务员年度考评优异等次百分比降低5%;连续两年考评末位,给单位党政正职待岗或降职处理。对年度考评综合排名末位垂直管理单位,取消当年由地方组织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考评末位垂直管理单位,提议其上级部门对单位关键领导进行调整。
(四)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对绩效考评综合奖和单项奖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对综合排名末位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其中垂直管理单位绩效考评结果以县四大班子名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八、其它事项
1、凡过去县委、县政府和县直各单位制订考评措施和本措施不符,以本措施为准。
2、本措施由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1、绩效考评分类名单
2、考评指标设置表
附件1
绩效考评分类名单
(共108个)
第一类单位(16个):
槎水镇、黄柏镇、塔畈乡、官庄镇、源潭镇、余井镇、龙潭乡、梅城镇、油坝乡、水吼镇、五庙乡、黄铺镇、痘姆乡、王河镇、黄泥镇、天柱山镇
第二类单位(25个):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局)、人武部、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政法委、县直工委、工商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党校、老干部局、信访局、档案局、文联、残联、党史室、县志办、科协、宗教局
第三类单位(41个):
检察院、法院、人事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劳动局、招商局、建设局、交通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科技局、农委、林业局、水利局、文化局、体育局、教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物价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委(中小企业局)、扶贫办、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旅游局、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供销社、广电局、粮食局、房改办、砂石管理总站、物资总企业、外贸总企业、轻工总会
第四类单位(26个):
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供电企业(供电局)、工商局、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路局、人行、银监办、信用联社、工行、农行、建行、农发行、财保企业、人保企业、气象局、烟草局、新华书店、电信局、邮政局、移动企业、联通企业、盐务局、安徽水电潜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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