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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管理详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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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SQFW 孝义市小区服务企业标准Q/ SQFW T04.19-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管理要求 - 06 - 25公布 - 07 - 25实施孝义市小区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组公布目次序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药品管理要求14其它服务2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和GB/T 24421.3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部分:标准编写规则编制。本标准由孝义市小区管理和服务标准化领导组提出。本标准关键起草单位:孝义市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崇文街办汾青小区。本标准关键起草人:张光耀、郭丽萍、任学浚、程嘉珍。本标准属首次公布。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管理

2、要求1 范围本标准要求了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药品及抢救药品物品管理要求。本标准适适用于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及抢救药品物品管理实施。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适用于本文件。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全部修改单)适适用于本文件。GB/T 20647.4 小区服务指南 第4部分:卫生服务3 管理要求3.1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3.1.1 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3.1.1.1 毒性药品是指毒性猛烈、诊疗量和中毒量相近,使用不妥会致人中毒或死亡药品。3.1.1.2 毒性药品管理,应做到专柜加锁、专员保管,并建立保管、验

3、收、领发、查对登记制度,严禁和其它药品混放。其包装容器上必需印有毒药标志。3.1.1.3 毒性药品处方应完整、清楚,每次处方不得超出2日极量。处方应该留存2年备查。3.1.1.4 毒性药品供给、调配,必需有医生签全名正式处方,并由配方人员中含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复核人员署名盖章后方可发出。配制含毒性药品制剂,应严格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投料,统计完整。对处方未注明“生用”毒性中药,应该付炮制品。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3.1.2 麻醉药品3.1.2.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靠性、能成瘾癖药品。3.1.2.2 麻醉药品实施“专员负责、专柜(保险柜)、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

4、记”管理。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专柜实施双人双锁管理。3.1.2.3 麻醉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使用。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签写开方医生姓名,配方应严格查对,配方和查对人员均应署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3.1.2.4 麻醉药品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出2日常见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出3日用量,连续使用不超出7天。处方实施专册登记应该留存最少3年备查。3.1.2.5 癌症患者需长久使用麻醉药品,凭市卫生局核发“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并指定本中心供给者,从第二次起交回上次取药空安瓿再取药(安瓿上药名必需清

5、楚可见),发药部门凭处方和空安瓿到库房换取药品。3.1.2.6 各病区存放少许麻醉药品,应有专员负责、专柜(保险柜)保管登记。药剂科有权不定时检验。病房固定麻醉药品换取时,必需凭处方和空安瓿(安瓿上药名必需清楚可见)换取。3.1.2.7 麻醉药品采购,应持市卫生局核发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麻醉药品购用限量要求,在指定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置。3.1.2.8 麻醉药品包含: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其它易产生依靠性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3.1.3 精神药品3.1.3.1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靠性药品。3.1.3.2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

6、产生依靠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3.1.3.3 第一类精神药品实施双人双锁专柜(保险柜)管理,建立精神药品收支帐目,按季节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觉问题应该立即上报。3.1.3.4 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使用。3.1.3.5 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滥用。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出3日常见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出7日常见量。处方应该留存2年备查。3.1.3.6 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应持卫生局核发精神药品购用卡在指定经营单位购置,不得使用现金交易。3.1.3.7 所购精神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3.1

7、.3.8 精神药品处方实施专册登记,保留最少2年。3.2 抢救药品物品3.2.1 抢救药品和物品有专员负责,并建立帐目。3.2.2 抢救药品、物品应放在药品柜、抢救车、抢救箱内,建立登记和交接制度。3.2.3 抢救药品、物品应每班清点、交接,使用后立即补充,保持数量齐全。3.2.4 抢救药品、物品必需保持在使用使用期内,过期药品不得使用,应立即报损。3.2.5 抢救设备根据医疗设备管理措施,建立帐、卡;设备附有使用方法,并有具体使用登记;定时进行维护,确保抢救时使用。3.3 其它药品3.3.1 根据中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暂行要求,做好药品管理工作。3.3.

8、2 购药计划应依据临床用药需求,实施计划采购,计划供给,购进药品应严格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渠道采购,验明药品相关合格证书,并对药品进行进货检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遵照“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确保供给”标准,确定购药计划,经主任同意方可从要求药品销售单位购置药品。3.3.3 临床要求新药,需由中心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填写首次购药审批表,由主任签字方可购入。使用新药时,要注意临床观察,搜集、整理、分析、反馈药品安全信息,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3.3.4 对购置药品质量、数量、购入和领用,必需健全入库验收、出库手续,严格实施入库验收、查对等工作,每个月必需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室进行核实。作好药品期效、品种、帐目等项目登记工作。注意发觉存放药品改变,若出现问题,立即和该药品销售单位进行联络,更换或退掉,并做好各项登记。3.3.5 药品应在符合环境要求条件下放置,依据药品特征(如避光、低温)分别保管,注意药品失效期,避免变质、损失和浪费。3.3.6 建立进、销、存帐目管理,做到日清、日结、月盘存,每个月对在库存药品进行一次质量抽查,整年覆盖率在100%。3.3.7 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品种,应在指定配送企业采购,按统一药品价格销售,不得以任何方法加价销售。零差率药品和非零差率药品应分别采购、分别入账、分别管理。4 其它服务应符合GB/T 20647.4相关要求。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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