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博兴县陈户镇污水处理厂配套
人工景观湿地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BZBXGP--0045
采 购 人: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滨州永信工程项目管理
日 期:二0一六年七月
注意事项
各供给商:
为确保本项目标顺利进行报价、招标及评审过程中,因为报价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贵单位所投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或废标现象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每一条款,尤其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尤其注意原件或复印件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使用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签署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经过,所投报价为无效报价。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报价所包含内容,报价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标委员会及其组员认定属实,将作无效报价或废标处理。
3、为预防意外情况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抵达招标现场,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各项条款,制作报价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条款承诺,不响应或经评审教授认定为负偏离将造成废标。
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供给商,将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取消此次招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严禁参与博兴县政府采购活动处罚。请各供给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采购项目联络人:郝先生 联络电话: 邮箱:
谢谢合作!
目 录
注意事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 总则 9
2. 招标文件 12
3. 投标文件 13
4. 投标 15
5. 开标 17
6. 评标 17
7. 协议授予 1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7
9. 纪律和监督 17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7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定法) 19
1. 评标方法 19
2. 评标程序 22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第六章 报价文件内容及样式 30
敬 告
一、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准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进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其中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立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社确保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责任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
(4)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通知函;
二、投标确保金:
(1)确保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2)确保金交纳时间:08月10日12:00时前,以投标人企业账号汇出(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需备注具体项目编号;
(3)确保金交纳方法:非现金形式(开户名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山东省博兴县农村商业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开户行号:;账号:),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电话:;
(4)开标时携带交纳凭证原件备查。
三、采购项目联络人:
郝先生:联络电话:,邮箱:。
谢谢合作!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博兴县陈户镇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景观湿地工程
二、项目编号:BZBXGP--004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工程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控制金额(元)
1
博兴县陈户镇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景观湿地工程
1、投标人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含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投资、运行经验,并含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责任人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含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
4、含有良好推行协议能力、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通知函(查询通知函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施资格后审。
9489604.12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7月22日8时30分至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完成注册并审核经过供给商可直接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办理注册审核投标供给商请仔细阅读《相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和政府采购供给商网上注册公告》经过“企业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提交审核,待网上注册经过后即可进行报名。
尤其提醒:原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审核经过会员单位,需重新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新注册并经过方可进行投标报名。
网上审核时间:9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络电话:
3.方法:已报名投标企业请于07月29日17:00前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偿下载本项目标电子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中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给商必需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操作将自动统计。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请各供给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4.售价:无偿下载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11日8时30分至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七、联络方法
1.采 购 人: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博兴县陈户镇
联络人:常先生
联络方法:
2. 采购代理机构:滨州永信工程项目管理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四路28号
联络人:郝先生
联络方法:
附件:博兴县陈户镇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景观湿地工程招标文件
发 布 人:滨州永信工程项目管理
公布时间:7月2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地址:博兴县陈户镇
联络人:常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滨州永信工程项目管理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四路28号
联络人:郝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博兴县陈户镇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景观湿地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陈户镇污水厂周围计划区内
1.2.1
资金起源
财政性资金
1.2.2
出资百分比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整体工程
1.3.2
计划工期
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要求达成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含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投资、运行经验,并含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财务资信情况良好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含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需先到工地踏勘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工程情况、图纸内容、工程量、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同意。
勘察现场联络人:郝先生、常先生
联络电话:、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 包
不许可
1.12
偏 离
许可正偏离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
2.2.2
投标截止时间
8 月 11日早晨 9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在收到对应澄清文件后1日内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在收到对应修改文件后1日内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
3.3.1
投标使用期
90 天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缴纳方法:电汇(必需以企业帐户转入)
投标确保金金额:伍万元(¥5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8月10日中午12:00之前到账(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山东省博兴县农村商业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
账号:
开户行号:
3.5.2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2 年,-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3年,-12月31日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7.5
装订要求
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包含商务部分及资信部分)分别胶装成册不得采取活页装订,技术标书一式五份,商务标书一式五份。正文采取A4复印纸,一律采取宋体四号字体打印,字里行间不得出现修改、涂改现象,技术标书为暗标,具体要求详见(10.11 “暗标”评审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
5.2
开标次序
开标次序:按抽签次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 ,教授 4 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7.3.1
履约担保
1、 履约确保金交纳必需以公对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不然不予认可。
2、 交纳时间:供给商成交后,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纳。
3、 交纳金额:伍万元整(人民币)
4、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5、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详见评标措施
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需要
10.3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施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该按时参与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实其出席,不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5中标公告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人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公布同一媒介给予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6知识产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其它目标。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结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取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私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监 督
本项目标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该接收有管辖权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10.8解释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组成协议文件组成内容,以协议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协议条款约定协议文件优先次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尤其要求外,仅适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要求,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措施、投标文件格式前后次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要求或约定不一致,以编排次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一样版本之间有不一致,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要求仍不能形成结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计价格[]1980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0 工程款支付方法
1、按形象进度付款至已完工程量70%,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协议价款70%;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后,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支付总工程款20%,剩下10%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
2、付款方将款项仅付至和中标人名称相同(开标结束后宣告中标人)账户,中标人因项目转让或其它原因使用其它账户,付款方将拒付款,其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10.11 “暗标”评审
技术标书(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取“暗标”评审方法
□不采取
采取
请根据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7月7日在官网公布《相关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推行暗标评审通知》要求“暗标编制和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技术标书。报名后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10.12 招标控制价
9489604.12元(最终以政府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项目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现在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项目标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代建人;
(5)为本项目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项目标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项目标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项目标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一切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问题送达招标人,方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书面方法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收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已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组成,必需统一根据招标文件给出格式编目编码胶装成册,因为编排混乱造成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给商负担。
3.1.1技术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述;
施工布署;
关键施工方案:
关键技术方法:包含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消除质量通病、工期确保、雨季施工等切实可行方法方案;
拟投入关键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关键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
材料供给计划;
施工进度网络图;
施工平面部署图;
(2) 有必需说明其它问题。
3.1.2商务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3.1.2.1报价函: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资料。
3.1.2.2企业概况:
(1)供给商基础情况(后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企业资质资料);
(2)供给商财务情况表;
(3)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证实企业实力相关证书及证实文件;
(6)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通知函(查询通知函应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7)其它需要说明事宜或补充材料。
3.2 投标报价
(1) 实施现行《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山东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滨州市价目表》及相关要求(材料价实施滨州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博兴价和市场考察价)。
(2) 招标文件所包含货币均为人民币。
(3)最终工程造价为:工程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编制工程决算,经采购人委托含有造价咨询资质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汇报。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及缴纳方法缴纳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证实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3.5.2 “多年财务情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协议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协议协议书复印件。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裁决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收
3.7 投标文件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附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
3.7.6为方便首轮报价,“报价一览表”除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外,供给商需另外准备“报价一览表”二份,单独密封提交,密封方法同报价文件。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和报价文件一起递交,单独封装报价一览表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递交
4.2.1 投标人应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7.3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条、第4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6)设有标底,公布标底;
(7)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9)开标结束。
5.3开标时提交以下证件原件交评审教授资格后审,所提交资格证书须进行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在档案袋外粘贴证件及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4)投标单位近三年以来完成类似工程协议原件;
(5)获奖证书;
(6)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交其它材料。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和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确实定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协议授予
7.1 定标方法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 签署协议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全部投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全部投标被否决,属于必需审批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同意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评审原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此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供给商在投标时必需携带资格、资质文件原件,以备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后审合格制)。未携带或未立即提供相关资格证实文件原件将取消其资格。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定法)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各报价企业提交报价文件,确定中标企业。
1.1、初步评审,确定合格报价企业。
1.2、评标委员会对各报价企业报价文件进行评定。
1.3、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报价企业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1.3.1 审查报价企业所提交报价文件;
1.3.2 报价企业所承诺工期、质量及对应确保方法;
1.3.3 报价企业对该项目标报价;
1.3.4 企业资信情况,人员配置和技术力量等;
1.3.5 财务情况、信誉、服务、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
1.3.6 是否负担过类似项目;
1.3.7 其它优惠条件。
1.4 评分原因所占权重:
1.4.1、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1.4.2、技术方案: (26分)
1.4.3、价格分: (30分)
1.4.4、其它原因: (28分)
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显著低于成本投标是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合格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本分包预算金额,亦为无效报价。
评 标 细 则
条款号
评分原因
评分标准
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6)
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法
1、依据总体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方法、关键施工管理方法科学、合理和可行性,酌情得1-4分;
2、项目部人员配置科学、合理、能满足工程需求,酌情得1-3分
3、劳动力配置计划及关键施工机械配置合理、可行,酌情得1—3分;
4、冬、雨季施工方法完善可靠,切实可行,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酌情得1-2分。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确保方法,酌情
1-2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关键、难点和处理方案,酌情1-2分。
16
技术方案(26分)
运行、管理方案
1、 运行、管理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酌情1-3分;
2、 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酌情1-3分;
3、运行、管理实施关键、难点和处理方案,酌情1-3分;
4、运行、管理后期服务保障,酌情1-3分
5、运行后处理规模,满足技术要求得2-4分,优于技术要求得5-7分,不满足不得分。
6、运行后处理效果,满足国家湿地运行出水标准及设计各项指标要求得2-4分,优于国家湿地运行出水标准及设计各项指标要求得5-7分,不满足不得分。
26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
投标总报价
采取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供给商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它供给商价格分统一根据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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