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XXX高压配电柜更新改造工程
招 标 人: XXXXX
招标代理机构:XXXXXX
XXXX
XXX年 XX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四章 协议通用条款 18
第五章 协议专用条款 25
第六章 协议格式 27
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29
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7
第九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7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日 期:XXX年XX月XX日
招标编号:XXX
XXX受XXX委托对XXX高压配电柜更新改造工程进行中国公开招标,欢迎中国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工程资金起源:XXX。
XXXX现对本工程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直至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和维保服务进行中国公开招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关键技术规格参数、完成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数量、关键技术规格参数:见后附《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完成时间:协议签署之日起XXX日内(或按招标人要求)。
交货地点:XXXXXXX。
2、 投标人资格标准
(1) 在中国依据《中国企业法》注册、含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法人单位;
(2) 含有机电部、电力部颁发高、低压开关柜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厂;
(3) 含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置单位名称、具体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络人传真给我企业,我企业收到传真后将立即以EMS方法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4.购置招标文件时间:
自 XXX年XX月XX日起至 XX年XX月XX日止,节假日除外,天天9:00—16:30。
5.购置招标文件地点:XXXX,地址:XXXX。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应该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招标文件领取签到表上签字。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早晨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开标地点:XXXXX。
招标代理机构:XXXX
地 址:XXX
邮 编:XX
电 话:XX
开户行:XX
帐 号: XX
联络人:XX
附表:
《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完成时间
备注
1
XXXX院内施工现场
协议签署之日起35日内
2
3
注明:1、投标人报价范围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设备供给及设备安装工程,负责原有12台高压开关柜、3台直流屏拆除、清运;为完成此次改造而对建筑物现实状况(含设备基础)进行必需拆除、改造、剔凿、保护;新供给设备组装、安装、调试、新促进出线桥架和完成北京市供电局验收发电(业主将配合投标人进行验收发电)手续办理。
2、投标人必需对“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全部品目标货物进行投标,不许可拆包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相关招标货物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1
资金起源:自筹资金,资金已经到位。
2.1
招标人名称:XXXX
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XXXX
地址:XXXX
TEL:XXX
FAX:0XXXX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11
投标报价:包含(设备费+货物包装费+货物抵达最终目标地点相关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多种税金,安装调试费、验收办证和全部伴随服务费等费用)。
12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书 编 制 和 递 交
2.3
投标人资格标准:
(1)在中国依据《中国企业法》注册、含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法人单位;
(2)含有机电部、电力部颁发高、低压开关柜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厂;
(3)含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14.2
货物验收后运行2年所需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其价格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1
投标确保金金额:XX万元人民币
15.3
投标确保金形式:银行汇票、支票(北京市)。
投标确保金应在投标使用期截止以后30天内有效。
16.1
投标使用期:自开标日起XXX个日历日
17.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电子版一份。
19.1
投标截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9:30(北京时间)
22.1
开标时间:XX年XXX月XXX日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
19.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评 标
23.2
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55分,商务10分,技术35分。
授 予 合 同
27
数量增减变更:不超出投标报价15%
投 诉
投诉联络电话:XXXX 联络人: XX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起源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招标人资金已到位。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此次招标后所签署协议项下款项。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投标人
2.1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提出中国招标采购货物国家机关、企业、机关或其它组织。本项目招标人为XXXX。
2.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管理要求,依法设置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XXXX。
2.3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资格标准:
A、在中国依据《中国企业法》注册、含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法人单位;
B、含有机电部、电力部颁发高、低压开关柜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厂;
C、含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2) 采取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主办人须为设备制造厂;
B、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和招标人为采购此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咨询企业或其隶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投标人必需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供给商,而且其所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有效营业执照上所载明营业期限余额应该不少于此次采购相关协议基础义务推行所需期限。不然,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此次投标;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企业、全资子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全部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 投标人必需向招标机构购置招标文件并登记立案,未向招标机构购置招标文件并登记立案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
3. 合格货物和服务
3.1 协议中提供全部货物及其相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3条款所要求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货物。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负担和投标货物相关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办证、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义务。
4. 踏勘现场
4.1如投标人认为有必需,则可在本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现场踏勘要求。联络人:XXXX,联络电话XXXX;联络人XXX,联络电话:XXX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负担全部和准备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协议通用条款
第五章 协议专用条款
第六章 协议格式
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7. 招标文件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XXXX年11月2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投标人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同时将书面回复发给每个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
8. 招标文件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7.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并对其含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定。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合适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确保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不然,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投口号言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招标机构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以汉字书写。
9. 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 投标价格表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设备备品备件明细表
6) 设备专用工具明细表
7) 货物说明一览表
8) 技术规格偏离表
9) 商务条款偏离表
10) 投标人通常情况表
11) 投标确保金。根据本须知第15条要求提交
12) 证实投标人是合格,而且中标后有能力推行协议资格证实文件。(根据本须知第13条要求和第八章提供格式出具,包含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信证实)
13) 证实投标人提供货物及服务是合格,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根据本须知第14条要求编制,包含投标产品检验汇报、技术判定证书)
14)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15) 其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需提交其它资料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9条内容和要求和第八章提供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乏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表格或提交资料。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9条要求次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协议拟提供货物单价和总价。
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价格应按下列方法分开填写:
1) 报所供货物出厂价(含税)。
2) 备品备件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货物技术情况列出质量确保期内必需备品备件清单和价格)。
3) 专用工具价。
4) 相关拆除费用。
5) 安装调试费用。
6) 为完成本项目标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含培训费、技术服务费,验收办证等)。
7) 货物运至最终目标地并落地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装卸相关费用。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其它服务费用(假如有话)。
9) 全部依据协议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税款和其它应交纳费用全部要包含在投标人提交投标价格中。
10) 全部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价格变动风险要包含在投标人提交投标价格中。
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许可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收有任何选择报价。
11.4设备拆除项报价应是为完成此次改造而对建筑物现实状况(含设备基础)进行必需拆除、改造、剔凿、保护等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
11.5 投标人依据本须知第11.2条要求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签订协议权力。
11.6 投标人所报投标价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11.7 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非中国境内生产货物投标报价。
11.8此次招标实施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XXXX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在评标时按废标处理。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3. 证实投标人合格和资格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实其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合格性证实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要求。
13.3 投标人提交证实其中标后能推行协议资格证实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
1) 投标人已含有推行协议所需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资格标准条件。
3) 投标人应提供其开立基础帐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实原件或该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 证实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实文件证实其拟投标货物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证实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4.2 证实货物和服务和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含:
1) 货物关键技术指标和性能具体说明。
2) 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需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含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货源及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和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条文偏差和例外(按第八章附件7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尤其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指标,投标人必需提供所投设备具体参数值。
14.3 投标人在叙述上述第14.2.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中指出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和参考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能够选择替换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换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要求,而且使招标方满意。
15. 投标确保金
15.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以有效转帐支票(北京市)、银行汇票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
15.2 投标确保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依据本须知第15.7条要求没收投标人投标确保金。
15.3 投标确保金货币为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个形式:
1) 银行汇票;或
2) 支票(仅限于北京市银行开具);
15.4 凡没有依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要求随附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给予拒绝。
15.5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 招标机构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
15.6 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要求签署协议及按本须知第30条要求缴纳了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 中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能依据本须知第29条要求签署协议;或
3) 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16. 投标使用期
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要求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使用期不足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使用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这种要求,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会被没收。接收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许可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对应地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将在延长了使用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数目标副本,及一份电子版本(使用WORD、EXCEL格式),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和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除没有修改过印刷文件外,投标文件每一页全部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取正本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8.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副本和电子版密封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18.2密封袋由投标人用自制封条在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壹枚。
18.3密封袋正面均应:
18.3.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枚;
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编号:XXXX
(2)项目名称:XXXX高压配电柜更新改造工程
(3)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18.4 假如密封袋未按本须知第18条要求加写标识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地址。
19.2 招标机构能够按本须知第7条要求,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合适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截止期。
20. 迟交投标文件
20.1 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要求截止期后送达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邮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21.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要求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投标使用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根据本须知第15.7条要求被没收。
五、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2.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全部投标人代表参与。参与开标代表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2.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申明(假如和)、交货期、交货地点、是否提交了投标确保金,和招标机构认为适宜其它内容。
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相关申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4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统计。
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与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 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
23.1.1 招标机构将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相关经济、技术等方面教授组成。
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定,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汇报。
23.2 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
23.3 投标文件澄清
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3.4 资格后审
23.4.1经过资格后审标准包含下述具体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必需是在中国正当注册、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含有有效营业执照。由投标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给予证实,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尤其要求,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含有机电部、电力部颁发高、低压开关柜生产许可证;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备制造厂均可投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给予证实;
(3)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证实;
(4)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证实。
23.4.2任何一项评审项目不合格,评审委员会即可拒绝其投标。
23.4.3被评审委员会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含有
条件或说明
投标人
投标人
备注
1
有效营业执照
在中国正当注册、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含有有效营业执照
由投标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给予证实
1、表中对应评审项目评审结果只填写“合格”和“不合格”
2、评审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结论为“不合格”
2
资质等级证书
含有机电部、电力部颁发高、低压开关柜生产许可证;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备制造厂均可投标。
由投标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给予证实
3
履约情况
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及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证实
4
投标资格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证实
5
结论
23.5 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验)
23.5.1评标委员会将对经过资格后审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关键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确保金是否合格、有没有计算上错误等。
23.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结果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数值和用数字表示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数值为准。假如投标人不接收对其错误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5.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组成实质性偏差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能够接收,但这种接收将影响投标人综合得分。
23.5.4 在具体评标之前,依据本须知第23.5.5条要求,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投标应该是和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投标。对关键条文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3.5.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如发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3) 投标书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
4) 资格证实文件不全或资格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使用期不足;
6) 不响应投标文件交货期条件要求;
7) 不满足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中关键技术参数;
8)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收条件。
10)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191万人民币。
11) 联合体投标没有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3.6 投标文件具体评审
23.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23.5条要求,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具体评审。
23.6.2 具体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全部实质上响应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根据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九章评标标准)。
23.6.2.1 商务评审:关键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 企业实力(注册资本);
2) 管理体系认证;
3) 资信证实;
4)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23.6.2.2 技术评审:关键评审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响应程度;
2) 报价货物技术优异性和可靠性;
3) 报价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供给情况;
4) 安装、调试要求;
5)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确保方法;
23.6.2.3 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对应调整。
价格调整标准是:
(1) 投标人报价必需包含供货范围内全部内容;
(2) 投标人必需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情况列出质量确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价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产品不需备品备件或无偿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然按漏项处理;
(3) 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它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投标总价。
调整后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依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价格分值。
23.7中标人确实定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具体评审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高低作出排序,向招标人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假如两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
招标人应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国家相关要求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4 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要求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协议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和其投标相关事项和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组员接触。
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比较或授予协议决定进行影响,全部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协议
25. 协议授予标准
25.1招标人将把协议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推行协议能力综合得分最高投标人。
26.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权力
26.1 招标方在授予协议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要求货物数量和服务给予增加或降低,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7. 接收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力
27.1招标方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收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宣告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全部投标,对受影响投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27.2招标方对投标人中标是否,不作解释。
28. 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其它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28.2 中标通知书是协议一个组成部分。
29. 签署协议
29.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30、中标服务费
30.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857号要求(货物类招标)计取,交纳中标服务费。
30.2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付款方法,在协议签署前由中标人一次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第四章 协议通用条款
协议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本协议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协议”系指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格式中载明买卖双方所达成协议,包含全部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组成协议全部文件。
2) “协议价”系指依据本协议要求卖方在正确地完全推行协议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价款。
3) “货物”系指卖方依据本协议要求须向买方提供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4) “服务”系指依据本协议要求卖方负担和供货相关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和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协议中要求卖方应负担其它义务。
5) “协议条款”系指本协议条款。
6) “买方”系指在协议专用条款中指明购置货物和服务单位。
7) “卖方”系指在协议专用条款中指明提供本协议项下货物和服务企业或其它实体。
8) “项目现场”系指本协议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现场,其名称在协议专用条款中指明。
9) “天”指日历天数。
2. 适用性
2.1 本协议条款适适用于没有被本协议其它部分条款所替换范围。
3. 标准
3.1 本协议下交付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所述标准。假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相关机构公布最新版本标准。
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计量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4. 使用协议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相关协议或任何协议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和推行本协议无关任何其它人。即使向和推行本协议相关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推行协议必需范围。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推行本协议外,卖方不应使用协议条款第4.1所列举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协议本身以外,协议条款第4.1条所列举任何文件是买方财产。假如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协议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 专利权
5.1 卖方应确保,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
6. 履约确保金和履约保函
6.1 卖方应在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协议专用条款中所要求金额履约确保金。
6.2 履约确保金用于赔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协议义务而蒙受损失。
6.3 履约确保金应采取人民币,并采取下述方法之一提交:
1)银行保函
由买方可接收在中国境内注册和营业银行总行或其省、直辖市级分行出具,其格式采取招标文件提供格式或其它买方可接收格式;或
2)银行汇票、支票(北京市))或现金。
6.4 在卖方完成其协议义务包含任何确保义务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确保金退还卖方。
7. 检验和测试
7.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定货物是否符合协议规格要求,而且不负担额外费用。协议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检验和测试,和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立即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身份通知卖方。
7.2 检验和测试能够在卖方或制造厂所在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最终目标地进行。假如在卖方或制造厂所在地进行,卖方应无偿为买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含必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7.3 假如任何被检测或测试货物不能满足规格要求,买方能够拒绝接收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货物,或无偿进行必需修改以满足规格要求。
7.4 买方在货物抵达最终目标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需时拒绝接收货物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经过了买方或其代表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5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具体而全方面检验,并出具一份证实货物符合协议要求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相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7.6 协议条款第7条要求不能免去卖方在本协议项下确保义务或其它义务。
8. 包装
8.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协议要求最终目标地所需要包装,以预防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预防其它损坏必需保护方法,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数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负担因为其包装或其防护方法不妥而引发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
9. 装运标识
9.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四面用不可擦除油漆和显著汉字字样做出以下标识:
1) 收货人
2) 协议号
3) 发货标识
4) 收货人编号
5) 目标地
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用千克表示)
8) 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9.2 假如单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汉字和合适运输标识标注“重心”和“起吊点”方便装卸和搬运。依据货物特点和运输不一样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它合适标识。
10. 运输和保险
10.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要求交货地点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协议总价中。
11. 伴随服务
11.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任一或全部服务,包含同专用条款”和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要求附加服务(假如有话):
1)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工具;
3) 为所供货物每一合适单台设备提供具体操作和维护手册;
4) 在双方约定一定时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去卖方在协议确保期内所负担义务;
5) 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2 假如卖方或制造厂提供伴随服务费用未含在货物协议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出卖方向其它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现行单价。
11.3 卖方应提供“协议专用条款”/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中要求全部服务。为推行要求伴随服务报价或双方约定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
12. 备品备件
12.1 正如协议条款所要求,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和备品备件相关材料、通知和资料:
1)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去卖方在协议确保期内所负担义务;
2) 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时间采购所需备品备件;
3) 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假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无偿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蓝图、图纸和规格。
12.2 卖方应根据“协议专用条款”/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中要求提供所需备品备件。
13. 确保
13.1 卖方应确保协议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是最新或现在型号,除非协议另有要求,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全部最新改善。卖方深入确保,协议项下提供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缺点(因为按买方要求设计或按买方规格提供材料所产生缺点除外),或没有因卖方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缺点。
13.2 本确保应在协议货物最终验收后一定时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终一批协议货物抵达最终目标地后一定时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协议专用条款),以先发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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