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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施工技术规范样本.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368267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43 大小:230.04KB 下载积分:14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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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 为落实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实现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科学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各级公路项目标施工和养护大、中修监理。 1.0.3 本规范所称监理单位为含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单位。 本规范所称监理机构是指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推行监理协议监理组织。 本规范所称监理人员为含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及含有初级技术职称和公路工程监理培训证书并从事公路工程监理技术人员。 本规范所称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派出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监理协议期限内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监督和管理活动。 1.0.4监理应依据以下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监理协议;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协议; 5.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6.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函件。 1.0.5 监理机构设置应依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协议工期、现场条件等原因确定;并应由中标监理单位或受委托负担监理任务监理单位组建。 三、四级公路或大中修养护工程可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高速及一、二级公路宜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1.0.6 监理机构应依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协议工期、现场条件等原因,根据确保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标准,配置监理人员。 1.0.7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依据本规范1.0.4条要求,严格按监理协议约定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 当采取二级监理机构或监理总承包时,应由中标监理单位划分各级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避免交叉管理和出现管理漏洞; 当对监理机构分别招标时,应由建设单位划分确定各级监理机构职责和权限。 1.0.8 建设单位必需和中标监理单位签署监理协议,二者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应明确各负其责。建设单位必需严格实施国务院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条例,发明正当、规范、有序监理工作环境。 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1 通常要求 2.1.1 从监理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协议工程开工令之日止为施工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监理内容关键包含监理机构本身准备工作和对工程监理工作两部分。 2.1.2 监理单位在签定监理协议后应立即组建监理机构,明确监理机构责任人。 2.1.3 总监办应关键负责: 1. 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 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 3. 按协议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 4.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安全、环境保护和质量确保体系,工地试验室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关键部位水泥砼和沥青混合料配比; 5. 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协议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协议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6. 确定变更单价和总额和延期和费用索赔; 7. 受理交工验收申请,组织协议工程初验,评定工程质量; 8. 组织编制监理完工文件 2.1.4 驻地办应关键负责: 1. 按协议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 2. 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基准点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结果; 3. 核实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 4. 审批用于工程原材料和通常混合料配比,施工单位机械装备,施工方案; 5. 主持工地会议; 6. 审批分项和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7. 受理分项和分部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组织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8. 审批月进度计划,编制监理月报和驻地办监理完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2.1.5 当只设总监办时,驻地办工作由总监办负责。 2.2 准备工作 2.2.1 总监办应按监理协议要求配置常规试验检测设备;驻地办应按监理协议要求配置现场抽查常见试验检测设备。 2.2.2 监理机构应按监理协议要求并结合工程情况配置监理人员。 2.2.3 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1.0.4条要求文件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明确各自职责。当发觉相关文件有不一致或错误时,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汇报。 2.2.4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协议约定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相关情况。 2.2.5总监办应在协议要求期限内编制项目监理计划,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监理计划应明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监理机构组成、各部门及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及进退场计划;监理方法及方法;监理设施配置;监理制度、程序及表格等; 2.2.6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分项和分部工程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在对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应和监理计划协调一致,明确监理关键、方法及方法等并含有可操作性。 2.3 监理内容 2.3.1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建设单位主持设计交底,掌握建设单位对本工程要求,设计意图、设计关键点及标准、对材料和工艺要求,和施工中应尤其注意事项等,澄清相关问题,搜集资料及统计。 2.3.2 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协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并在协议要求期限内批复; 1 对施工组织设计应关键审核施工单位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总体布署和施工方法是否合理可行;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确保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质量确保方法和安全、环境保护技术方法是否有效并符合相关法规。 2对总体进度计划应审核总体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协议工期要求,进度计划能否确保施工连续性和均衡性,人力、材料、设备配置是否和进度计划协调。 3技术复杂或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分项、分部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题施工方案,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实施。 2.3.3监理工程师应检验施工单位安全、环境保护和质保体系和制度是否落实,核查其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工地试验室责任人资格和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环境保护和质保人员岗位职责是否完善、明确。 2.3.4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建筑面积、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人员配置能否满足协议要求和常规试验检测项目标需要;试验检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3.5 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复测汇报后,应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检验。 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或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协议要求期限内批复,并将施工单位复测汇报和监理复核结果一起报建设单位立案,不然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施工单位重新复测。 当发觉勘察设计单位测量有误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汇报建设单位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复测。 2.3.6监理工程师应验收批复施工单位测定地面线,并作为工程计量依据。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必需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施工扰动前测定地面线;使用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勘测设计要求和要求;依据测定地面线资料及施工协议文件中标准横断面图,提交用于施工放样横断面施工图和土石方工程数量计算表。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已经移交了工程场地占用权,但尚不施工或还未测定施工段落地面线进行有效保护。 3监理工程师复测频率应能判定施工单位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且不低于施工单位测点30%。 2.3.7总监理工程师应于总体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依据相关要求,结合本协议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给予批复并报建设单位立案,审批结果应作为全过程管理依据。 2.3.8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协议工程全部场地占用计划及附图,并立即提交给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对临时需增减用地给予确定。 2.3.9监理工程师应在协议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及说明进行审核签认。 当清单数量和设计图纸不符时,以审核无误图纸为准;当清单数量和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实际工程数量不符时,以监理工程师签认实际工程数量为准。 2.3.10 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提交了履约担保、开工预付款担保并签署了协议协议书后,按协议要求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审批。 2.3.1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协议工程开工前主持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及各级相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关键责任人等进行监理交底。监理交底会应介绍监理工作内容、基础程序和方法,提出相关报表报审要求及工程资料管理要求等。 2.3.12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组织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要求。 2.3.13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协议工程开工汇报后,应对协议工程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含有开工条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协议工程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立案。 3 施工阶段监理 3.1质量监理 3.1.1 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审批施工单位拟用原材料和混合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案和工艺、分包资质及施工测量放线结果等。 3.1.2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材料采购申请;对到场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后审批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材料使用申请;对存放不妥或较长时间后易变质材料可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提交使用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报送集料、混合料使用申请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标准试验结果,监理试验室应对施工单位报送混合料样品进行复核性试验,必需时做平行标准试验。在批复之前应认真检验多种材料存放及防护方法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不予同意。需对标准试验进行复合性试验材料见表3.1.2—1。 施工单位使用商品混凝土或混合料时,监理工程师可只对商品混凝土或混合料进行审查及复核性试验,不再对其原材料进行试验和审批。 3.1.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机械是否和投标书承诺及进度计划所附进场施工机械表一致;是否和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单位使用非规范要求施工机械,应提交申请,解释变动原因,对拟使用机械作充足说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行应立即同意,不然应提出意见并批复施工单位。 3.1.4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及关键工艺并给予批复。 对技术复杂或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首先安排试验工程进行试验,依据试验结果提交施工方案和工艺。试验工程监理内容和程序和通常工程基础相同,但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求施工单位申报施工方案和工艺具体、具体、有可操作性; 2应审查施工单位制订试验工程中检测、试验方案和计划; 3在试验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试验室应进行平行抽检试验,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或试验次数30%; 3.1.5 对分包单位资质和工程分包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具体要求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本规范3.4.7条要求。 3.1.6 监理工程师应检验使用测量仪器是否经过年度标定,审核和抽查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结果,并给予批复。 若施工单位放线是从基准点引出工程控制桩进行,监理工程师应对该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核;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施工放线关键部位100%复核;其它部位抽查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放线点位30%。 3.1.7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其内容应包含分项、分部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及关键工艺,质量确保、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方法,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检测项目、频率和方法,施工组织及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测量放线结果等。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3天内,关键按3.1.2-3.1.6条审查并给予明确批复。 3.1.8 施工单位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构、配件或设备应提出申请,并附供货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生产业绩、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和资历、企业关键设备及完好情况、质量确保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证实及企业财务情况等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必需时可实地考察,对含有生产资质和能力可予同意,不然不一样意。 监理工程师应到场检验首件产品加工设备和工艺、原材料和混合料;在产品交付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按要求提交了产品合格证实及自检验收结果后进行试验检测和验收。协议有要求时应对首件产品进行功效试验。 对含有产品合格证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汇报批量产品,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数量30%进行独立抽检和验收。 3.1.9监理人员对每道工序巡视应不少于1次。应关键巡视在建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同意开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试验检测等人员及特殊工种技工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和采取施工方法和工艺是否和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一致;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方法是否到位;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检测试验项目、频率、方法和设备进行了质量自检,仪器是否按期标定。 每次巡视后监理人员应将巡视关键过程、发觉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如实统计在监理日志上。当日未处理,应在处理后立即补记。巡视中对需要抽样试验,应立即安排并应查验施工单位自检资料。 3.1.10 对于关键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工程,应视工程情况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它监理人员进行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全过程或标准试验全过程旁站。监理机构应在编制监理计划时明确旁站项目,制订旁站方案、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宜旁站项目见表3.1.10—1。 旁站监理人员还应对3.1.9条巡视内容进行检验,立即指出发觉问题或隐患。发觉施工单位违规操作时,应予阻止并责令立即整改;发觉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安全时,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方法。 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正确地作好旁站统计(格式见监表3.1.10—2)和监理日志,保留原始资料。 旁站工序或项目施工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自检资料和工程实体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在工序交验单上签字认可,一份交施工单位,另一份监理留存。不合格,在工序交验单上指出问题、签署意见后退回施工单位,待其更正并经自检合格后再重新提交工序交验单。未经监理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11 当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但缺乏对应标按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判定汇报,确定暂行标准,经总监办审批后实施。 3.1.12抽查试验检验施工中使用原材料、混合料、成品件及半成品件质量和被监理同意样品质量符合性和工程质量和协议要求符合性。 对原材料、多种混合料及工程内在质量进行监理抽查试验项目同施工单位(按协议技术规范要求);监理抽样频率: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为施工单位抽样频率30%,其它材料为10%; 在施工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质量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监理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需时还可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抽样频率。 3.1.13对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立即报相关单位,应和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一起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和分析。 1当发生依据协议要求可由监理机构处理事故或隐患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停工令,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以书面形式汇报事故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事故性质、造成损失、已采取方法和深入处理意见。 2收到施工单位提交汇报后,驻地办应审查施工单位提出补救方法或处理方案,不符合要求应提出意见退回,不然报总监办审批。 3在施工单位按同意方案处理时,监理机构应同正常施工一样进行监理;处理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复工令,同时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 4 对每一起事故,总监办应建立专门档案,统计事故发生、发展、处理和验收整个过程和结果。 5依据协议要求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速报相关部门。监理机构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主动抢救人员和财产,预防事故扩大,同时应主动配合调查。对加固、返工或重建工程,除特殊要求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 3.1.14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验: 1施工单位是否汇总了各道工序检验统计、测量和试验检测结果及监理工程师签认工序交验单; 2施工单位是否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了分项工程自检和质量评定; 3质量确保资料是否齐全。 施工单位自检过程中,监理机构应派试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现场检测试验频率、取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旁站,并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审核和签认。驻地办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试验检测,抽样频率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各分项工程“实测项目”表内关键检验项目(即表中带△符号者)为要求频率30%,其它项目为20%。 对上述各项符合要求且无严重外观缺点项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并按要求评定质量等级。 对完工后进行功效性试验或整体检测(除由含有对应检测资质第三方检测外),监理机构应派试验检测监理人员旁站。 3.1.15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 表3.1.2-1 公路工程标准试验项目一览表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材料名称 标准试验项目 适用规程 备注 路基 工程 土方路基  土(含粗、 中、细粒土) 重型击实试验 JTJ051—93 其它工程 砼 配合比试验 JTJ053—94   砂浆 配合比试验   路面 工程 底基层、基层 级配 碎(砾)石 级配试验   重型击实   石灰稳定 (细粒)土  配合比试验 JTJ057—94   重型击实 水泥稳定 (细粒)土 配合比试验 JTJ057—94    重型击实 石灰粉煤灰 稳定土 配合比试验 重型击实 沥青面层 沥青碎石 标准密度 JTJ052—93   沥青面层 沥青砼 马氏试验 JTJ052—93   沥青面层 沥青玛蹄脂 马氏试验 JTJ052—93   水泥砼面层 水泥砼 配合比试验   桥梁 工程 上部结构现场浇筑 水泥砼 配合比试验 上部结构预制安装 砼 配合比试验 JTJ053—94 总体、桥面系和隶属工程 桥面铺装 砼  配合比试验 护栏安装 砼 配合比试验   隧道 工程 明洞浇筑、洞口翼墙浇 水泥砼 配合比试验 隧道 路面 基层、底基层 稳定材料 配合比试验 沥青面层 沥青混合料 马氏试验 水泥砼面层 砼 配合比试验 筑、洞身衬砌   表3.1.10--1 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旁 站 工 序 或 部 位 路 基 工 程 土石方工程 软土地基粉喷桩喷粉 试验工程、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试验工程 小桥 基础及下部结构 钢筋笼安放、混凝土浇筑 大型挡土墙* 基础、墙身、面板 混凝土浇筑 路面工程 路面工程 底基层、基层、垫层、联结层 混凝土浇筑、试验工程 沥青面层、, 试验工程、面层施工全过程 水泥混凝土面层 试验工程、摊铺 桥 梁 工 程 基础及 下部结构 桩基 试桩、钢筋笼安放、混凝土灌筑 地下连续墙 混凝土浇筑 沉井灌注顶板混凝土 定位、下沉、灌注封底混凝土、 桩制作、墩台帽、组合桥台、 预应力张拉、压浆 上部结构 预制和安装 预应力筋加工和张拉 预应力张拉、压浆 转体施工拱 桥体预制、接头混凝土浇筑 吊杆制作和安装 穿吊杆、预应力束张拉、压浆 上部结构 现场浇筑 预应力筋加工和张拉 预应力张拉压浆 关键构件浇筑、悬臂浇筑 主梁段混凝土浇筑、压浆 劲性骨架砼拱桥、钢管混凝土拱、 混凝土浇筑、 总体、桥面系 和隶属工程 桥面铺装 试验工程 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面层 面层铺筑 伸缩缝安装,大型伸缩缝安装 首件安装 隧道工程 洞身衬砌 砼衬砌 混凝土浇筑 隧道路面 基层,面层等 同主路面层 辅助施工方法 小导管周壁预注浆、深孔预注浆 注浆等 交通安全设施 防护栏 混凝土护栏 首段混凝土浇筑 注:① 互通立交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须旁站工序同根本各对应分项工程要求; 表3.1.10-2-1 沥青路面铺筑监理旁站统计 监旁字-01 工程名称 施工责任人 施工段 起讫桩号 施工日期 气温 风力 施工起止 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摊铺机具及数量 碾压机具及数量 混合料供给单位 混合料 检测温度℃ 桩号 摊铺 桩号 初压 桩号 复压 桩号 终压 路面 检测 桩号 厚度 桩号 密度 施工过程中 出现问题 及处理情况 外观 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 表3.1.10-2-2 预应力钢筋张拉 监 理 旁 站 记 录 监旁字-02 协议号: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责任人 结构名称 张拉日期 张拉部位 标准强度 (Mpa) 张拉钢束数量 张拉起止时间 起 止 机 具 编 号 压力表 油泵 千斤顶 操作人姓名 及上岗证号 张拉时 环境温度 张拉过程中 出现问题 及处理情况 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 表3.1.10-2-3 预应力孔道压浆 监 理 旁 站 记 录 监旁字-03 协议号: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责任人 压浆部位 压浆日期 天气 情况 设计 水灰比 压浆起 止时间 起 止 浆液 比重 检测时间 数值 压浆制件 取样时间 及编号 压浆过程中 出现问题 及处理情况 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 表3.1.10-2-4 混凝土浇筑 监 理 旁 站 记 录 监旁字-04 协议号: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责任人 浇筑部位 浇筑日期 混凝土 设计强度 气温 砼设计方量 风力 砼实用方量 商 砼 配比 单号 自 拌 配比单号 供给 厂家 搅拌站 工作情况 标准 坍落度 实测 坍落度 砼试件 监理取样 制件时间 车 号 样品编号 振捣机具 情况 浇筑机具 情况 工力配置 情况 浇筑过程中 出现问题 及处理情况 开盘时间 结束时间 旁站时间 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 表3.1.10-2-5 钻孔灌注桩灌注 监 理 旁 站 记 录 监旁站-05 协议号: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责任人 施工日期及 开钻时间 墩台 编号 桩编号 钻孔设备 测量 厚度 泥浆 比重 成孔验收时间 灌注起止时间 起 孔径 止 孔深 混凝土等级 砼供给单位 实测 坍落度 混凝土 计算方量 混凝土 实用方量 灌注砼制件 时间及编号 灌注过程中 出现问题 及处理情况 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 3.2 进度监理 3.2.1进度监理应依据第1.0.4条,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基础上对进度进行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搜集进度信息并进行分析,应监督承包商按时提交进度计划,严格审批并督促实施。 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协议手段,发觉问题立即纠偏,避免赶工造成损失,将延期可能造成损失降低到最小。 3.2.2监理工程师应在要求期限内,完成对施工单位提交进度计划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进度计划应为以后进度监理依据。 3.2.3监理工程师应检验施工单位每七天分项工程或形象部位实际进度,并抽查其符合性;应检验施工单位每个月末对周工程进度统计、统计分析及月工程进度汇报,抽查其符合性。 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反应实际工程进度和计划工程进度图表,并每个月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 3.2.4施工单位末取得延期同意且关键线路上实际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时,监理工程师必需签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调整工程进度计划,采取方法加紧工程进度。调整后工程进度计划必需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施工单位取得延期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据延期批复调整工程进度计划。调整后工程进度计划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因为施工单位本身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在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指令后施工单位末有显著改善,致使协议工程在协议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汇报,并按协议文件要求处理。 3.2.5监理工程师编制进度计划应依据协议文件和工程现场实际,满足总工期目标。进度计划均应配置形象图。总体进度计划须配置网络图,标注关键路线和时间参数。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应配置资金流量S曲线。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宜按分项工程列项。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宜按工序列项。 3.3 费用监理 3.3.1 监理工程师必需把质量合格、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作为计量和支付先决条件。 3.3.2 监理工程师在计量和支付工作中,应做到客观、公正、正确处理相关问题,并立即签证。计量支付项目和数量应做到不漏计,不重计,不超计。 3.3.3 监理工程师必需依据本规范1.0.4条要求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中间交工证书》、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进行计量。 3.3.4 对有质量缺点工程,虽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安全,但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工程量给予折减计量,并给予统计立案。 3.3.5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单位提交支付申请和本规范1.0.4条要求,和监理工程师同意计量报表等相关资料,受理工程支付。 3.3.6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申报工程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并签认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同意。 3.3.7 对有质量缺点工程,虽不影响使用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依据第3.3.4条折减后计量给予支付,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3.3.8监理收到施工计量申请后应立即计量,需要现场确定项目,应由施工、建设和监理三方同时到场签认。 3.4 协议其它事项管理 3.4.1 工程变更 1 参与施工任何一方要求工程变更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变更申请。对突发变更可先提出变更意向,按协议要求时间,提交正式变更申请及相关资料。 2 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审查变更合理性、正当性及正确性。当确定变更项目和费用且资料齐全时,应编制变更文件,签发变更令。 3 变更费用计算,应按施工协议要求进行,不然应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4.2 工程延期 1 凡符合协议要求延期事件和延期意向,监理工程师应受理,并做好现场调查和日常统计。 2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要求时限内提出正式延期申请汇报后,对延期发生原因及发展情况、延期测算及包含相关文件资料,结合现场调查和日常统计进行审核。 3 对于较长时间或较复杂工程延期,可由总监办暂定延期时间,经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确定延期天数。 4 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确定表》。 3.4.3 费用索赔 1 通常符合协议要求条件,提出索赔意向或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受理。 2 监理工程师应对索赔发生原因及发展情况、索赔测算及所包含相关文件资料,结合现场调查和日常统计、变更令、延期确定表等文件进行审核。 3 监理工程师在完成审核后应编制费用索赔汇报,报建设单位同意,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3.4.4 价格调整和计日工 1 价格调整应依据协议要求方法实施,监理工程师应给予核定,并按本规范3.3节相关要求实施。 2 计日工应在协议要求标准下安排,监理工程师应给予核定,其发生费用按本规范3.3节相关要求实施。 3.4.5 当工程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或对环境产生不可逆转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签发《工程暂停令》,明确工程暂停范围、期限及工程暂停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工作,并报建设单位。 3.4.6 由非施工单位原因引发工程暂停,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含有复工条件时,由监理工程师立即签发《复工指令》;由施工单位原因引发工程暂停,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含有复工条件时填写《复工报审表》,经审核含有开工条件时可签发《复工指令》。《复工指令》应明确复工范围、日期及相关要求。 3.4.7 工程分包 1 监理工程师按协议要求,对分包进行审查,必需时进行现场考察,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分包申请批复单》,报建设单位同意。 2 监理工程师应经过施工单位对分包所进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及安全施工等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并不免去施工单位责任。 3.4.8 工程保险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协议要求,对施工单位保险进行检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并通知建设单位有责任尽力采取必需方法,预防或降低损失。 3.4.9 违约处理 1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觉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并对建设单位给予提醒。 2 违约事件已发生,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受理,调查分析,掌握情况,在各方协商基础上,依据协议要求和相关证据评定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同意。 3.5 安全监理 3.5.1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应关键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分项、分部工程专题施工方案,并检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检测情况,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该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3.5.2 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协议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权利、义务。 3.5.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检验施工单位安全确保体系运转情况,检验关键内容包含: 1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确保了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2是否配置了一定数量符合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要求进行现场监督; 3各项作业是否根据规范操作,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说明; 4是否在施工现场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了各项消防安全考评制度和操作规程。 5是否实施了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是否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6是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基坑边缘、爆破物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显著安全警示标志; 7是否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等。 检验中发觉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立即汇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3.5.4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安全事故处理未结束,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6 环境保护监理 3.6.1 监理工程师应在巡视中随时检验施工单位制订环境保护方法落实情况,应检验关键内容有: 1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实施了“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 2是否根据环评汇报书要求合理布设施工营地位置; 3桥梁水下作业施工时间是否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 4路基施工中是否先铺过水涵管,再筑路基; 5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是否合理; 6有没有砍伐野生植物或捕猎野生动物事件; 7是否根据环评要求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尤其是打桩等高噪声、强震动作业施工。对固定强噪声施工机械是否采取围挡柔性减噪网或其它减噪方法; 8是否根据设计在确定取土场取土,取土完工后是否对取土场采取了有效排水防护方法和植被恢复方法; 9机械设备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是否全部分类回收并存放,揩擦油污固体废弃物是否集中填埋; 10建材堆场设置环境合理性及运输建筑材料车辆是否加盖蓬布以降低洒落; 3.6.2如发觉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应该立即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临时停工,并立即汇报建设单位。 1因为施工产生粉尘、噪声、震动、废水、废料等对施工现场周围生活居住区造成污染和危害; 2施工单位有毁林采石、采砂、采土和其它毁林行为; 3施工单位在临时使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施工单位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草原和生态脆弱区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其它活动; 5施工单位在河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修建构筑物和从事破坏河道其它活动; 6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弃方。 3.6.3施工中发觉文物,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保护现场、立即汇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并立即汇报建设单位。 3.6.4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办理采伐许可证,所包含分项工程在办理采伐许可证后方可同意开工。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检验施工单位是否根据采伐许可证要求面积、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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