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望城区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望财采计-450
代理机构编号:HNJZ-0511
采 购 人: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
项 目 名 称:国家生态区创建技术服务项目
湖南金政招投标
二○一三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5
一 说明 5
二 投标文件编写 6
三 投标文件递交 7
四 评标委员会组建 7
五 开标和评标 8
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 10
七 中标及协议签署 12
八 质疑和投诉 12
九 法律责任 14
十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政策 15
第三章 标清单及说明 16
一 项目概况 16
二 创建申报范围及内容 16
三 项目创建总体要求和内容 16
四 修编依据 16
五 其它要求及说明 17
第四章 政府采购协议(范本) 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 22
格式2 投标人基础情况说明 24
格式3 投标报价表 25
格式4 规格响应表 26
格式5 国家生态区申报工作方案 27
格式6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 27
格式7 本项目责任人简历表 28
格式8 本项目参与人员表 28
格式9 投标资格证实文件 29
格式10 中小企业申明函 3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湖南金政招投标进行中国采购,现邀请合格供给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国家级生态区创建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望财采计-450
代理机构编号:HNJZ-0511
三、采购方法: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法:性价比法
五、项目预算:100元
六、投标资质:
1、投标人通常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实。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含本文件包含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5)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汇报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十二个月,提供银行资信证实)。
2、特殊要求:
1、要求投标人含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工程咨询资质或含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
七、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年6月8日起至6月27日,每日早晨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 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沙市岳麓区星蓝湾小区D栋3003房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个人身份证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不然,其投标恕不接收。
2、投标者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望城区公众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要求:
1、投标截止:6月28日下午14:30时止,超出截止时间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6月28日下午14:30时。
3、开标地点:望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开标室(高塘岭镇文源中路29号)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按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署名以示出席;不然,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确保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确保金壹万贰仟元整
7.2缴纳方法: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通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湖南金政招投标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五一路支行
账 号:0180
3、缴纳时间:6月27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确保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联络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金政招投标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星蓝湾小区D栋30楼3003房(岳麓大道和银杉路交汇处东北角)
电话:
联络人:聂浩 周许
采 购 人: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
十一、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制作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置使用本项目标物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收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招标企业。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供给商。
2.5 “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投标人。
3. 投标人应含有条件
3.1 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要求。
3.2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要求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
3.3 满足本文件要求资质要求。
3.4 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要求其它条件。
3.5 同一法定代表人不一样企业,参与同一项目标投标,其投标无效(★)。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 投标确保金
5.1 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投标确保金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由财政部门没收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并上缴国库: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中标公告前和中标公告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协议或转让协议和拒绝推行协议义务。
6. 投标使用期
6.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使用期为60天。投标使用期不足,其投标无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给予退还投标确保金。对于接收要求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许可其修改投标文件,相关投标确保金要求在延长久内继续有效。
7. 本文件澄清、修改
7.1 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应进行检验;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要求,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应立即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或处理,并抄送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然,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所造成不良后果。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立案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答疑纪要公布后,停止投标质疑。
7.2 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通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和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7.3 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本文件组成部分。
7.4 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公布。并书面通知全部已登记购置本文件供给商。
8. 投标费用
8.1 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自行负担全部和投标相关全部费用。
二 投标文件编写
9. 通常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全部内容,按本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确保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2 投标文件应用汉字编写。
9.3 投标文件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4 投标文件应该采取纸制书面方法,由投标人根据本文件指定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收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法投标。
9.5 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含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10.2 除本文件另有要求外,计量单位为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
11.2 除本文件另有要求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要求项目内容并经过验收后价格。
11.3 除本文件另有要求外,投标人对每一标只许可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提交有选择方案或报价,其投标无效(★)。
11.4 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总价和投标报价表中总价一致。
三 投标文件递交
12. 投标文件送达
12.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要求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
13.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
1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3.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相关证实)签字函件。
13.3 补充、修改内容应该根据本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密封。
13.4 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3.5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能够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相关证实)签字函件通知放弃投标。
四 评标委员会组建
14. 评委会组成及职责
14.1 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教授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
14.2 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推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事项作出澄清或回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相关部门汇报非法干预评标工作行为。
15. 评委会组员义务
(一)遵纪遵法,客观、公正、廉洁地推行职责;
(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负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和供给商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汇报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回复投标人提出质疑。
五 开标和评标
16. 开标程序
16.1 按要求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
(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要求签到。
(2)招标采购单位查验确定各投标人投标确保金缴纳信息;
(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
16.2 参与投标供给商不足三家,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久满后,仍不足三家,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16.3 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监委、投标人确定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许可提供备选投标方案报价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16.4 未宣读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许可提供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可。
16.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和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17. 评标程序
17.1 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要求,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
17.2 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要求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同意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委会,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
17.3 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含有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推行协议,其投标无效(★)。
(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要求,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公平竞争地位。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无效投标。
(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
(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采购范围;
(3)投标文件和事实不符;
(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
(5)不符合本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标注★);
(6)不符正当律、法规相关要求。
(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
(1)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
(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要求;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4)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可根据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第43要求,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起源方法采购。
(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进行咨询和回复。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委会能够书面形式进行咨询。
(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统计经过审查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问询题,发给投标人。
(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回复,按要求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回复不得超出投标书范围或改变投标书实质性内容。
17.4 比较和评价。
(一)评委依据咨询回复情况,按要求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其它评审原因进行评选打分。
(二)评委再依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集体评议评审原因统一打分。
(三)主任评委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次序。
17.4.1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6%-10%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百分比为6%。
2、给中型企业产品价格给3%-5%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百分比为3%。
17.5 确定评审结果。
(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依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次序排列。
(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一些分项报价显著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可要求其在要求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实材料解释说明;不然,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次序递补候选人,以这类推。
18. 评标过程保密性
18.1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评标情况和全部投标人商业秘密全部属于保密内容。
18.2 相关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定和比较和相关授予协议意向等情况全部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和上述工作无关人员。
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
19. 评标方法
19.1 此次评标采取性价比法。是指在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原因以外其它各项评分原因汇总得分,并除以该供给商投标报价所得商数,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组员应该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标书进行评价、打分。评分关键原因是:包含技术、财务情况、信誉、业绩、服务及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出现并列得分时,评标价低者优先)。
评标总得分=B/N,B为投标人综合得分,N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以万元为计算单位),总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19.2 评标标准
序
评审原因
权重
评分标准
1
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工作方案
25
实施方案合理、人员配置及安排合理、编制方法科学合理、工作方法安排合理、进度计划合理、保障方法合理,累计20分。有缺漏项,每项扣3分;欠合理,每项扣1.5分,扣完为止。
10
整个工作方案符合《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国家生态市、生态县(市、区)技术资料审核规范》要求,和各专题计划、各相关分规、控规,和各区各部门衔接充足,计10-7分,通常计6-4分,差计3-1分。
10
合理提出望城国家生态区创建申报工作控制及导引关键点、要求总体思绪清楚,优异计10-7分,通常计6-4分,差计3-1分。
2
经营业绩
10
考察投标人在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要求提供对应协议复印件,每一个计2.5分,计满10分为止。
3
技术力量
10
项目责任人
含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计10分,其它计0分。(提供职称书及近6个月社确保明复印件,缴费单位必需和投标单位一致)
15
其它工作人员
专业设置齐全,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人数10人及以上计15分,每少于1人扣1.5分。(需提供助理工程师职称及本单位近6个月社确保明复印件,缴费单位必需和投标单位一致)
4
综合实力
4
依据投标人财务审计汇报,由评委会对投标人①销售收入、②纳税额、③净利润、④资产负债率等4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每个单项排名第一计1分,其它计0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汇报复印件,不然不计分)
5
投标书编制
5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次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齐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正确,计5分;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6
交货时间及付款方法
11
投标书满足招标文件中提交结果时间和付款方法要求,计11分;不然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累计
100
说明:
1、分标段评分统分。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
2、上表中序号第2、3、4、5、6按评委会集体评议意见统一计分;其它评审原因由评委按以上要求自主独立计分。
七 中标及协议签署
20. 中标通知
20.1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公告评标结果。
20.2 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0.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按政府采购相关质疑、投诉要求办理。
21. 协议签署
21.1 签署协议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投标文件(含回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其中标无效,并依据相关要求给违法违规处理。
21.2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公布之日起30日内,和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署政府采购协议。
协议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立案。
项目数量增减、协议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要求报批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1.3 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含回复、补充文件)均为签署采购协议依据。
21.4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署协议条件;不得和中标人私下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
21.5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本身原因不能签署采购协议或不能推行协议,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能够按中标候选次序确定新中标人并签署协议,以这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
21.6 采购人在授予协议时有权对本文件要求货物和服务给予合适增加或降低,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
21.7 协议推行中,追加采购和协议标相同货物或服务,按要求报批后,签署补充协议。
21.8 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她人。除本文件另有要求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她人。
八 质疑和投诉
22. 质疑
22.1 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能够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2.2 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4号《湖南省财政厅相关规范政府采购供给商质疑处理工作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
22.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标政府采购活动;
(二)在质疑使用期内提出质疑;
(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要求;
(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事项;
(五)证据真实,起源正当;
(六)财政部门要求其它条件。
22.4 供给商无效质疑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出两次(含两次),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统计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给予公告。
22.5 招标采购单位应该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回复,但包含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22.6 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真实性负担责任。
23. 投诉
23.1 质疑供给商对招标采购单位回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要求时间内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该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3.2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能够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署合相同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出三十日。
23.3 供给商投诉实施实名制,其投诉应该有具体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23.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供给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处理措施》要求;
(四)在投诉使用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要求其它条件。
23.5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该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统计名单,并依法给予处罚:
(一) 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
(二) 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23.6 投诉人对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能够依法向望城区或长沙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4. 投标确保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发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
九 法律责任
25. 法律责任
25.1 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要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统计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给予公告,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
(三)和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
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中标无效(☆)。
25.2 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投标确保金;情节严重,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统计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给予通报:
(一)中标公告前和中标公告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和采购人签署协议,或和采购人另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她人,或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她人;
(四)拒绝推行协议义务。
有前款情形之一,中标无效(☆)。
25.3 根据以上条款要求,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要求,可按中标候选次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
26. 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协议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该自觉接收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政府其它相关部门监督检验,在协议履约验收工作中协议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经过降低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
(3)发觉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应,私自和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5)拒绝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验。
十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政策
26.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可向下表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络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络人
职 务
联络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波
名城支行用户经理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用户经理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用户经理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企业银行部责任人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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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可向下表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企业
何嘉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企业
蔡建雄
-201/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
彭球
邓霞英
/
/
第三章 标清单及说明
一 项目概况
望城国家生态区创建技术服务项目
二 创建申报范围及内容
为了做好国家级生态区工作,依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通知》(环发〔〕195号)、《相关深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意见》(环发〔〕16号)、《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及《国家生态市、生态县(市、区)技术资料审核规范》(环办[]101号)要求,结合望城区实际情况,对历年来望城国家生态区建设情况进行全方面评定和总结,按相关要求搜集各项考评条件和指标所需支撑材料,编制国家生态区创建技术汇报和工作汇报等,12月1日前向省厅申报考评和验收,并得到省厅认可,经过环境保护部考评验收并获环境保护部公告。
三 项目创建总体要求和内容
负责对望城区区域范围内申报国家生态区所需五项基础条件和22项考评指标及相关材料搜集、审核、整理、汇编及修正,即生态县建设计划及生态区修编计划实施情况评定汇报编制,指导完成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提供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资料搜集、数据审核及修正、整体指标体系核实和平衡、全部资料汇编及技术汇报和工作汇报(包含整改汇报)编制和修改等。
四、修编依据
1、《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通知》(环发〔〕195号)
2、《国家生态市、生态县(市、区)技术资料审核规范》通知、环办[]101号
3、《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
4、《湖南省省级生态县(市、区)考评验收和管理措施》(湘环办函[]21号)
五 其它要求及说明
1. 编制完成时间进度及地点
1.1 完成时间进度:申报国家生态区所需资料及汇编结果须在11月中旬前提交,并经过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预验收;依据市级考评验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于12月10日前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并经过省厅组织教授评审和考评验收;经过环境保护部考评验收并获环境保护部公告。
1.2 提交结果地点:望城区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2.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望城区环境保护局(经过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法:签署协议满30天,若乙方正常开展工作,甲方支付协议20%;完成国家生态区创建资料搜集、计划实施情况评定汇报、生态创建工作汇报和技术汇报编制,报市环境保护局预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0%;依据市局预验收意见,修改和完善相关申报资料,经过省级考评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20%;依据省厅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和完善,上报环境保护部审核并经过其考评验收,获环境保护部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
3. 本项目采取费用包干方法建设,投标人应依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结果,和全部些人工、管理、财务等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无偿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四章 政府采购协议(范本)
甲方(采购人): 协议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署地点:
乙方在 组织 采购中,经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签订协议,方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署:
1、《中国协议法》
2、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计划编制及修编同意文件。
第二条 本协议计划设计项目标内容:(名称、范围、内容、进度)
1、项目名称:
2、计划范围:
3、内容和深度:
第三条 本协议其它组成文件:
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2、乙方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3、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相关事宜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计划编制结果
序号
文本、图纸及附件
份数
提交日期
相关事宜
第五条 协议费用、结算方法及期限
1、本协议总计费用为 元人民币 (大写: )。
费用计算过程:
2、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验收单》和双方计划设计协议办理协议款项结算手续。
3、支付协议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协议签署为准,假如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需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证实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要求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4、付款人:望城区环境保护局(经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法:签署协议满30天,若乙方正常开展工作,甲方支付协议20%;完成国家生态区创建资料搜集、计划实施情况评定汇报、生态创建工作汇报和技术汇报编制,报市环境保护局预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0%;依据市局预验收意见,修改和完善相关申报资料,经过省级考评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20%;经过环境保护部考评验收,并获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
付费次序
占总编制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编制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六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主动配合。大型或复杂项目由教授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汇报,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觉有和协议要求不符,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 要求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而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给予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然视为违约。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要求内容,在要求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提交时间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要求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文件时间。
(2)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咨询相关方面意见,并在资料搜集和相关汇报编制过程中做好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3)甲方变更技术服务范围、内容和深度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相关条款之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4)甲方要求乙方比协议要求时间提前交付资料及文件时,假如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依据乙方提前投入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2、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本技术服务项目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要求等级和范围,不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相关要求及甲方提出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按协议要求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编制结果,并对其负责。
(3)乙方对相关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甲方不得私自修改乙方资料和文件。
(4)乙方应使用CAD系统软件,并按要求提供技术服务。
(5)项目责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一经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变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推行期间,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协议,乙方已开始相关工作时,甲方应依据乙方已进行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工作经费。
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乙方应负担对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未按期提供工作结果,影响到望城国家生态区申报进度,按协议金额处以每七天0.5%违约金。。
3、 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五条要求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第九条 其它
1、甲方负责组织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公告、评审、报批。
2、因为客观原因或无法抗拒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处理。
3、协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吵,甲乙双方立即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 甲乙双方推行该协议要求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相关协议及双方认定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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