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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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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 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 日 期:二O一六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17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8 第五章 拟签署协议关键条款和协议格 2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东至诚工程咨询 受 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就 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 标 人: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CZC043-JGK-05 四、招标内容:水质净化设备(自动售水机)1台,采购预算为6万元,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含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一)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三)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条件。 2、采购人能够依据采购项目标特殊要求,要求供给商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给商实施差异待遇或歧视待遇。 2.1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投标或未分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为中国注册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中国正当销售并提供对应服务制造商或经销商; 2.3所投产品应含有省级包含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4投标人为销售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原件; 2.5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省级包含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制造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标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或当地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障机关开具含有良好缴纳统计证实材料原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 1、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于7月22日9时30分前在邹城市大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投标文件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和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公告同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九、联络方法: 招标人: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 邮 编:273500 联络人:任书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联 系 人:段文峰 联络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管单位:邹城市大束镇公管办 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 7月1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ZCZC043-JGK-05 3 交货地点 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4 交付使用期要求 签署协议之日起 60 日历日之内(达成验收标准) 5 质保期 质保期五年 6 采购内容 水质净化设备(自动售水机)1台,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 付款方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由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50%协议款(第一次付款),试运行12个月后,货物使用单位无不良反应,支付剩下50%协议款(第二次付款)。第一次货款支付前,供货方应向招标人缴纳6000元做为5年质量确保金(不计利息)。若设备使用单位无不良反应,招标人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每满12个月向供货方根据每十二个月1200元返还质量确保金,5年还清。 8 合格投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合格投标人” 9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0 投标使用期 9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形式: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应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其它形式投标确保金或非投标人账户汇入投标确保金视为无效。投标确保金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投标确保金时必需计算资金在途时间,因为资金没有立即到帐而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投标确保金金额: 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贰仟元整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邹城支行 指定账户:山东至诚工程咨询 银行账号:1801 1201 1000 00416 注:1、投标确保金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 2、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于采购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 投标文件份数 及装订要求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胶装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方法装订。 1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邹城市大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截止时间:7月22日9时30分 1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7月22日9时30分 地点:邹城市大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6 质疑方法及电话 招标人: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 联络人:任书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 联络人:段文峰 联络电话: 如有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 ,同时发至 17 投诉方法及电话 邹城市大束镇公管办 18 代理服务费 此次招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857号文件要求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从中标人确保金中扣除。 19 招标采购预算 此次招标采购预算为6万元。 招标采购预算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期望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采购预算,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20 此次招标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21 此次招标是否接收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收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 2.2 “投标人”系指按要求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法人或其它组织。 2.3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一切货物、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负担安装、调试、技术帮助、校准、培训和其它类似义务。 3、合格投标人 3.1、含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一)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三)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条件。 3.2、采购人能够依据采购项目标特殊要求,要求供给商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给商实施差异待遇或歧视待遇。 3.2.1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投标或未分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2投标人须为中国注册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中国正当销售并提供对应服务制造商或经销商; 3.2.3所投产品应含有省级包含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2.4投标人为销售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原件; 3.2.5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2.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省级包含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制造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标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负担其参与投标所包含一切费用。 5、招标文件解释质疑及投诉 5.1 本招标文件由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和山东至诚工程咨询负责解释。 5.2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各潜在投标人如有质疑,请向招标人: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联络人:任书记,联络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联络人:段文峰,联络电话:,如有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 ,同时发至 5.3 投诉:质疑供给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要求时间内作出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邹城市大束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在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6.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招标公告 6.1.2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3采购内容和要求 6.1.4拟签署协议关键条款和协议格式 6.1.5投标文件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7.1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修改、补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全部有权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给予澄清、修改、补充,该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将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给予公告。 7.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公告文件为准。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长 招标人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最少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编制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价格部分 9.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9.1.2货物报价明细表 9.2 技术部分 9.2.1技术规格一览表 9.2.2技术规格偏离表 9.2.3产品检测汇报 9.2.4供货、安装方案 9.2.5售后服务方案 9.2.6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 9.2.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其它技术证实材料 9.3 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 9.3.1投标人申明函 9.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3.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3.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9.3.5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正本装订原件副本装订复印件) 9.3.6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此次招标不需要提供) 9.3.7投标确保金复印件 9.3.8联合体协议书(此次招标不需要提供) 9.3.9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入账票据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含有良好统计证实材料 9.3.10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机关开具含有良好统计证实材料 9.3.1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交其它资格审查资料 9.4其它部分 9.4.1业绩一览表 9.4.2业绩协议复印件 9.4.3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 9.4.4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 9.4.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材料 10、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确保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不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9条中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货币 11.1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采取汉字。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原件不是汉字时,应附汉字译本。 11.2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3此次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人民币。 12、报价 12.1投标人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要求货物采购全部费用。本项目报价应含:货物费、备品备件费、多种税费、商检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及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达成本招标文件要求一切费用、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等全部费用。其中备品备件费包含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费。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觉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所以影响交付买方使用时间。 12.2各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技术规范对所提供标物清单进行核实,如发觉和提供货物需求表不符或货物需求表中有遗漏,应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如投标人未予核实或未能核实出和本招标文件提供货物需求表不符,则应按提供货物需求表进行报价。 13、投标文件使用期 13.1投标文件使用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担保使用期,在延长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4条相关投标担保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4、投标确保金缴纳及退还 14.1投标确保金缴纳 14.1.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按相关要求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确保金应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抵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14.1.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并应采取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形式,将投标确保金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接收投标确保金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山东至诚工程咨询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邹城支行 指定账户:山东至诚工程咨询 银行账号:1801 1201 1000 00416 注:投标确保金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 14.2投标确保金退还 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于采购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提交和接收 16、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6.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装订成册。 16.2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6.3在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袋上均应: 16.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6.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项目名称: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ZZC043-JGK-05 16.4全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 17、投标文件提交和拒收 17.1投标文件提交 17.1.1投标文件应该在要求时间前到要求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和投标相关一应资格证实材料、业绩要求协议原件等相关原件(单独注明“原件资料”),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人补充提交其它一切资料。 17.2投标文件拒收 17.2.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 17.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18、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及第17条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18.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 开标 19.开标 19.1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7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邹城市大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必需参与开标会议。 19.3 开标程序: 19.3.1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持并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监督部门派员参与。 19.3.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由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人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验并公证,确定密封完好; (4)按投标人签到次序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5)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许可提供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7)开标结束。 19.4开标异常 19.4.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19.4.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投标供给商不足3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以下标准处理:   (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要求,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起源方法采购;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要求,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3家情形,能够比照前款要求实施。 (六) 评 标 20、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 20.1资格性检验。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条”相关合格投标人要求,对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含有投标资格。 20.2符合性检验。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应注意,开标时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许可提供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可。 21、澄清相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细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应该由评标委员会组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需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评标教授不接收投标人提出主动澄清。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2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22.1.1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2.1.2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比较和评价 23.1按招标文件中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定,综合比较和评价。 24、依据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结果排序,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25、编写评标汇报 2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26.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26.2未根据投标文件要求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6.3不含有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要求; 26.4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26.5投标文件实质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在资格证实材料、供货期、货物关键技术参数、货物质量、性能、保修期、售后服务等方面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26.6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采购预算; 26.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和投标文件不符; 26.8评标委员会认定能够认为为无效投标其它情形; 27、废标 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27.1.1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 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27.1.3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7.2废标后,采购人应该将废标理由通知全部投标人,同时根据以下标准处理: 27.2.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要求,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起源方法采购; 27.2.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要求,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28、其它 28.1多个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人数量按一个投标人计算,并允很多个投标人继续参与该项目。 28.2联合体 28.2.1组成联合体组员能够是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组成联合体组员应是两个以上供给商。 28.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该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标特殊要求要求投标人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最少应该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要求特定条件。 (七)协议签署 29、中标通知 29.1中标供给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和招标网()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中标公告。 29.2中标公告公布三日内无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向中标供给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给商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9.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署协议依据,也是协议组成部分。 30、签署协议 30.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要求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署协议,不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0.2本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相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协议附件。 30.3政府采购项目标采购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该将协议报市公管办立案。 (八)问询、质疑、投诉 31、问询 31.1 全部供给商全部能够享受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进行问询权利。 31.2 对于任何供给商问询,采购人必需立即作出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得包含商业秘密。 31.3 供给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问询和采购人作出回复方法,既能够采取书面方法,也能够采取口头方法。 31.4 法律对采购人回复供给商问询没有明确时限要求,法律责任中也未对采购人不立即回复作出对应惩处要求,并不意味着采购人能够随意对待供给商问询。 32、质疑范围和条件、时限、形式和回复 32.1 质疑范围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要求,供给商提出质疑范围,只包含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三个方面事项。 32.2 质疑条件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要求,供给商提出质疑,就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事实和理由。假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和质疑供给商没相关系,或供给商没有提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事实和理由,供给商不宜提出质疑;采购人能够不受理这种情况质疑。 32.3质疑时限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要求,供给商应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然,采购人能够不接收质疑。   32.4质疑形式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要求,供给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必需采取书面形式。供给商如采取口头形式提出质疑,采购人可不予书面回复。 32.5质疑回复 32.5.1采购人应该在收到供给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32.5.2采购人应该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复,并通知质疑供给商和其它相关供给商。 32.5.3采购人在其作出书面回复中,内容不得包含商业秘密。 33、投诉 33.1投诉提起 质疑供给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要求时间内作出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3.2投诉书关键内容 投诉人投诉时,应该提交投诉书,并根据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和投诉事项相关供给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投诉书应该包含下列关键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地址、电话等; (二)具体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三)质疑和质疑回复情况及相关证实材料; (四)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书应该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该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3.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供给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33.2要求; (四)在投诉使用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邹城市公管办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邹城市公管办投诉处理。 (九)法律责任 34、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投标及中标供给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投标确保金;情节严重,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统计名单,在1至3年内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给予通报,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 (三)和招标采购单位、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和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签订协议,或和采购人另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 (六)拒绝相关部门监督检验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署协议;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她人,或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她人; (九)拒绝推行协议义务;   (十)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况。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中标无效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原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给商或中标供给商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1、报价部分得分(45分) (1)确定评审基准价:自全部投标人有效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2)各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投标报价)×45。 2、技术部分得分(3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得分情况 1 性能应用10分 依据投标产品市场拥有率、市场评价、产品性能、技术成熟度、使用稳定性等综合评定,分好、中、差,分别得10-6分,得6-4分,得4-1分。 2 设计及响应情况10分 依据投标人所提供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和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设计合理性、关键元器件配置、产品技术成熟度和优异性、品牌信誉度等综合评定,分好、中、差,分别得10-6分,得6-4分,得4-1分。 3 操作安全性科学性10分 依据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是否有漏电保护功效、优异杀菌功效、操作系统故障自动报警检修查修功效、水处理工艺过滤等级、刷卡取水流量正确性等综合评定,分好、中、差,分别得10-6分,得6-4分,得4-1分。 3、商务部分得分(2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得分情况 1 企业业绩9分 投标人提供自1月1日至今(以协议签署时间为准)20万元及以上饮水设备销售业绩协议每有一项加3分,满分9分。 注:提供协议原件,且原件复印件需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不然不予认可。 3 售后服务承诺10分 依据售后服务方案全方面具体且针对性强,能够对提供设备及系统提供全方面长久优质售后服务综合评定,分好、中、差,分别得10-6分,得6-4分,得4-1分。 4 交付使用期6分 依据全部经过初步评审投标人交付使用期时间从短到长进行排序(交货期相同名次并列),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满分6分。 注:1、总得分相同者,总报价低名次在前;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两位小数。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所投货物采购、成套、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2、供给商不得对本项目内设备分解响应。投标人提供产品必需含有在中国境内正当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产品,符合国际、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相关货物合格证实材料等。 3、交货时间、地点 交付使用期要求:签署协议之日起 60 日历日之内(达成验收标准)。 交货安装地点: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无偿运输、安装和调试经过验收。自安装调试合格,并经过验收后无偿保修五年。 5、售后服务 培训要求:投标人向买方无偿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培训应使使用人员掌握设备操作及简单维护。 售后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无偿质保期不低于5年。在质量确保期内应一直保持水质合格。货物运行发生故障,卖方应无偿维修、更换配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提供1小时以内响应,6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如因供货商货物质量原因,供货商应无偿更换合格货物。 6、技术要求 售水机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 除非另有说明,本项目适用全部现行有效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它们各自最新版本。假如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和协议其它内容存在不一致,投标人应书面请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要求或最严格标准实施。适用本项目标上述规范、标准和规程,由投标人依据上述标准自行搜集。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货物需求表) 序号 设备产品名称 基础技术要求 设备台数 备注 1 水质净化设备 (自动售水机) 采取反渗透技术,五级过滤,出水口紫外线杀菌; 日制水量:≥8000L/天; 电源:220V/50HZ; 储水量≥1500L; 外壳要求:≥1.2mm镀锌钢板,做喷塑防腐处理; 充值机:配1台充值机; 售水机配400张IC卡。 1台 安装地点见明细表 采购货物安装地点明细表 序号 乡镇 村庄 设备台数 备注 1 大束镇 付家堂村 1 第五章 拟签署协议关键条款和协议格式 签署地点: 项目编号: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供货方: 双方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法及 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采购协议。 一、协议文件: 1、协议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4、招投标响应文件。 5、其它。 上述所指协议文件应认为是相互补充和解释,不过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次序为准。 二、协议金额: 包含货物费、备品备件费、多种税费、商检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及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达成本招标文件要求一切费用、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等全部费用。其中备品备件费包含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费。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觉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之中。 金额为(大写) (小写) 。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采购内容 品牌、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 采购物品具体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承诺以附表形式附后。 三、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采购需求中内容) 1、供货方提供货物必需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非因招标人人为原所以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负担调换或退货实际费用。 2、供货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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