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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YZFCG()112号
项目名称:资阳市小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中国.四川(资阳)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资阳市民政局编制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一、总则 7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 8
四、开标和评标 12
五、定标和中标 14
六、签署及推行协议和验收 15
七、废标 17
八、投标纪律要求 17
九、支付货款 17
十、质疑和投诉 1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9
第四章 资格证实文件 29
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30
第六章 评标措施 45
第七章 协议关键条款 52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通示意图 5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资阳市民政局委托,拟对资阳市小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中国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此次招标要求供给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YZFCG()112号
二、招标项目:资阳市小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三、预算金额:7500000元,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介绍:
(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五、投标人应含有资格条件:
1、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5、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统计。
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条件。
注:上述1-6条属《中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资格条件,其它条件属采购单位依据此次采购项目需求提出。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公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参与投标之前认真仔细阅读、了解采购文件。若对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不能正确了解,请立即向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若对招标文件中(《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外)资格、资质要求和项目内容及要求不能正确了解,请立即向采购单位咨询。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投标确保金交纳截止时间:12月02日18时00分00秒(注:因乐山银行系统升级,11月24日17:00至11月28日08:30将不能交纳确保金,请潜在投标人避免在乐山银行系统升级期间交纳确保金,以免交纳确保金犯错)。
投标确保金额度(不能超出采购预算金额2%):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投标资格确定方法:供给商在采购文件要求确保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以经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确保金交纳是否成功给予确定。
注:1、为促进充足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活动现已实施网上报名(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操作手册请在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阅,或电话联络我们:采购科(标书内容咨询、质疑受理);综合科(确保金收退咨询);如需咨询政府采购缴纳投标确保金相关操作,请拨打转812、813、816技术服务电话。
2.采购人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一律经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公布,相关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务请广大投标人注意立即了解和下载。投标人因本身原因未立即查阅、下载而带来一切后果,均应自行负责。)
投标确保金交纳方法:银行转账 (户名: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电子招标系统生成随机账号,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资阳分行)。
注:(1)交纳投标确保金账户必需是参与报价供给商单位账户。
(2)投标企业来账账号必需和企业注册名称一致 不然视为无效确保金。
(3)交纳确保金后,请自行登陆系统查看是否成功。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12月12日10时00分00秒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月12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以开标地点时钟显示为准”)。
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交至受理投标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此次招标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7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二楼(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采购人:资阳市民政局
联络人:张先生 联络电话:
十一、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7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二楼,邮编:641300,传真:(937),采购科(标书内容咨询、质疑受理),综合科(确保金收退咨询);如需咨询政府采购缴纳投标确保金相关操作,请拨打转812、813、816技术服务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资阳市民政局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采购方法
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采购协议签署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
6
完工时间、质保期、服务方法和服务地点
完工时间:协议生效后 210 日内交付验收。
质保期:1年。
服务方法:货物由供给商送货上门并进行安装调试。
服务地点:项目实施范围内市本级和雁江区,和雁江区所辖2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49个城市小区。
7
质量要求、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
验收方法: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8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9
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拒绝以进口产品投标。
10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需,另行书面通知。
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时间
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质疑要求详见本章第十条。
12
分包履约
中标供给商在协议签署之前必需取得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同意(详见本章第27条)。
13
组成招标文件
其它文件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相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14
投标使用期
开标后 90 天或以上。
15
本项目货款支付方法
详见本章第34条
16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收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7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可用含有法定效力签字章)。
1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6 份;用于唱标“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19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用于唱标“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
20
投标文件封面
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分包,下同)、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1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标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22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其它个人有效身份证实,不然拒收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7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二楼(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4
履约确保金
履约确保金额度:中标金额5%;
交款方法:转账(包含经过网银转账及电汇等转账方法);
收款单位: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资阳分行
银行账号:59135
交款时间:协议签署前
25
尤其提醒
凡要求具体具体描述规格、参数、功效、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和提供相关证实资料,而供给商在投标文件中完全粘贴招标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均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请认真阅读无效投标或废标情形和标书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此次公开招标所叙述服务和产品项目采购。
2. 相关定义及对应职责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国家机关、机关、团体组织。此次招标采购人是资阳市民政局 。
2.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依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采购机构。此次招标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是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人”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报名拟参与投标和拟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及对应服务供给商。其职责以下:
2.4.1负责对招标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
2.4.2参与答疑会;
2.4.3按要求交纳投标确保金;
2.4.4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4.5派投标代表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活动,对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提出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代表是指在投标过程中代表投标单位处理投标事宜人员,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及取得授权投标单位人员;
2.4.6配合采购人组建考察小组在授标前进行实地考察和符合性审查工作;
2.4.7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招标项目标质疑、投诉和举报处理工作;
2.4.8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
2.4.9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要求其它职责。
3. 合格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应含有以下条件:
(1)含有“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五条”基础条件;
(2)向招标人交纳投标确保金;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说明招标项目所需资格、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和协议关键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相关资格证实文件要求;
(5)招标项目及要求;
(6)评标措施;
(7)协议关键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足了解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因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存在歧义或前后不一致,造成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不能正确了解,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要求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澄清或修改,若投标人未提出相关澄清或修改要求,则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风险。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全部能够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2 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澄清、补充或更正公告,通知全部报名参与投标供给商。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6.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联络方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变更公告,通知全部报名参与投标供给商。
6.5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 依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需,能够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变更公告通知全部报名参与投标供给商。
7.2 供给商考察现场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供给商自己负担。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汉字。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需逐一对应翻译成汉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不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 翻译汉字资料和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汉字为准。但不能有意错误翻译,不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要求外,本采购项下投标均采取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此次招标项目标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知识产权
11.1 投标人应确保在本项目使用任何服务和产品(包含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负担全部相关责任。
11.2 采购人享受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知识结果及知识产权。
11.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自有知识结果,需在投标文件中申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实文件。使用该知识结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受永久使用权。
11.4 如采取投标人所不拥有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需包含正当获取该知识产权相关费用。
12.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她人完成,应该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需包含下列部分(注:投标人必需确保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正当性,不得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
1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此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包含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产品只许可有一个报价,而且在协议推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报价将不予接收,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2.2服务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技术应答,关键是针对招标项目标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技术应答应包含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产品(如包含)品牌、型号、配置、本身具体技术指标和参数(应该尽可能提供检测汇报、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给予佐证);
(3)服务和产品(如包含)工作环境条件;
(4)服务应答表;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文件和资料。
1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实文件及优惠承诺。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证实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实文件(详见“第四章 资格证实文件”);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置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说明投标产品保修时间、保修期内保修内容和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服务承诺和保障方法);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措施等;
(4)商务应答表;
(5)证实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相关证实文件;
(6)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文件和资料。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人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许可投标人能够自行编写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外方法填写相关内容。若“投标文件格式”给填写空间不足,投标人可在原格式基础上增加填写空间,需另行添加,须在“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空间内进行注明“详见……”。
13.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投标确保金
14.1 投标人投标时,必需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一部分。
14.2 投标确保金交纳方法:转账。
1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要求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拒绝。
14.4 投标人所交纳投标确保金不计利息。
14.5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协议签署生效并按要求交纳了履约确保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投标确保金:
(1)投标人有意未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后4小时内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
(3)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
(4)因为投标人提供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5)因为中标人原因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6)因为中标人原因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
(7)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15.投标使用期
15.1 投标使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使用期短于此要求期限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使用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能够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确保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相关投标确保金相关要求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印制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内容,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取正本复印件。
16.3 投标文件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注:必需是公安部门印章管理中心制作,下同)。字迹潦草、表示不清或可能造成非唯一了解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6.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需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投标文件内容应逐页编码,方便评委评审。
(1)投标文件应该以胶装、精装或平装(包含:骑马订装、订书机订装)方法进行装订。
(2)投标文件目录内标识页码必需和投标文件内容标注页码相对应。
16.5 投标文件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6.7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投标文件侧面须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逐页盖章无须再加盖骑缝章)。
17.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注
17.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若有分包)、年月日。
17.2 投标文件(正、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密封袋为纸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若有分包)、年月日。
17.3全部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应粘贴牢靠、贴上密封条,并在密封条和密封袋骑缝处盖章。
17.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对密封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争议,交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进行评定)。
18.投标文件递交
18.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本章节第17条要求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或其它个人有效身份证实,不然拒收投标文件。
18.3 此次招标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9.2 投标人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本章节第17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不得索取已递交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与并签到以证实其出席。
20.2 开标时,招标人邀请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0.3 开标时,由各投标授权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验。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进行宣读。(注:未宣读或公布内容为投标人商业秘密,投标人请勿向招标人咨询、了解或探询)
20.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显著小数点错误,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5 投标文件中相关明细表内容和“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20.6 全部投标唱标完成,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开标一览表”上内容有异议,应在取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以书面形式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给予更正。
20.7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投标供给商不足三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法管理措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要求实施。
21. 开标程序
21.1 开标会主持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宣告开标,根据要求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告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告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告参与开标会相关人员及参与投标供给商名单。
(2)宣告会场纪律和相关注意事项。
(3)主持人当众宣告各投标人授权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告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次序对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和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统计。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应立即汇报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告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告开标会结束后,全部投标人到指定地点休息、候标。
22. 评标
22.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应该为五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
22.2 评委会严格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财政部第18号令)要求程序和招标文件要求评分措施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2.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评标过程或协议授予决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2.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相关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和回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注:请投标人另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方便投标人授权代表明确针对评委会提出质疑进行回复,若投标人未另行准备,造成投标人授权代表无法回复,由此,造成不利于投标人评审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是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2.6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委会将给予拒绝。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投标。
22.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采取相同评标程序、评分措施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2.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在资格性、符合性检验时根据无效投标处理:
(1)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确保金;
(2)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要求签署、盖章;
(3)不含有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条件和要求;
(4)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要求编制,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文件要求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6)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22.9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情形,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法管理措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要求实施。
五、定标和中标
23. 定标标准:本项目依据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次序确定中标人。
24. 定标程序
24.1依据采购人书面委托情况,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出具书面汇报,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24.2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汇报送采购人。
24.3评委会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中标人确实定措施:
24.3.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汇报后,若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汇报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次序确定中标人。
24.3.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汇报后,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且含有充足理由,经有权主体同意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可组建审查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陈说内容,到投标人实地进行审查印证。审查工作须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开展,当排序在前中标候选人因存在骗标行为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后,审查小组按摄影同程序对排序在后中标候选人依次进行审查。
24.3.2.1审查主体:采购人经过随机方法抽取教授组建审查小组。
24.3.2.2审查次序:根据中标候选次序依次进行审查。
24.3.2.3审查内容:
(1)投标人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实际情况是否和投标文件陈说内容相符。
24.3.2.4依据下列两种审查结果确定中标人:
(1)投标人实际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和投标文件陈说内容相符,采购人将确定审查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投标人实际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和投标文件陈说内容不相符,则将审查情况向资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汇报,由资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若取消被审查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后,审查小组将对排名其后中标候选人作类似审查,依这类推。
24.3.3中标资格取消后,相关责任追究措施:
(1)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要求取消排序在前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其经济及法律责任按相关要求办理。
(2)排序在前中标候选人拒绝签署协议或放弃中标资格,应负担对应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即因排序在前中标候选人拒绝签署协议或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将由其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24.3.4排序在前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后,重新确定中标人,其中标价格按下列要求进行认定:
(1)重新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若低于排序在前全部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将认定其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格。
(2)重新确定中标人,其投标报价若高于排序在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将认定排序在前全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格。
(3)假如重新确定中标人,不能接收按前款要求认定中标价格,则随机抽取教授组成论证小组,对本项目标中标价格进行论证。当论证小组论证价格低于其投标报价,将认定论证价格为中标价格,若其仍然不接收教授论证价格为中标价格,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当论证小组论证价格高于其投标报价,将认定其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格。
24.4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采购结果公告。在采购结果公告七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对采购结果无质疑,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假如投标人对采购结果提出书面质疑,和投标人对质疑回复不满而进行投诉,招标人将依据质疑、投诉处理结果,决定是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中标
25.1中标候选人收到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表示中标人中标(中标人凭介绍信领取中标通知书)。
25.2 中标通知书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依据,是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含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应该负担对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5.4中标人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中标无效情形,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认定后,应该宣告发出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该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署及推行协议和验收
26. 签署协议
2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因为中标人原因逾期未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署协议条件,不得和中标人私下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任何协议,所签署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推行采购协议或放弃中标,采购人能够和排在中标人以后第一位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署采购协议,以这类推。
26.4 中标人在协议签署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协议(一式四份)送招标人审核。
27. 协议分包
27.1 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同意,中标人能够依法采取分包方法推行协议。这种要求应该在协议签署之前取得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同意,而且分包供给商推行分包项目标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需和中标一致。
27.2采购协议实施分包推行,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给商就分包项目负担责任。
28. 采购人增加协议标权利
采购协议推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和协议标相同产品或服务,在不改变协议其它条款前提下,能够和中标供给商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但全部补充协议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协议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29. 履约确保金
29.1 中标人应在协议签署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要求数额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交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
29.2 假如中标人在要求协议签署时间内,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且又无正当理由,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29.3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没收履约确保金:
29.3.1不推行采购协议义务;
29.3.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她人,或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她人;
29.3.3提供产品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
30. 推行协议
30.1 中标人和采购人签署协议后,协议双方应严格实施协议条款,推行协议要求义务,确保协议顺利完成。
30.2 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如发生协议纠纷,协议双方应根据《协议法》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31. 验收
31.1采购人邀请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参与项目验收,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31.2中标人和采购人应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相关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通知》(川财采〔〕30号)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在办理退还履约确保金时需向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验收汇报原件和发票复印件)。
31.3 验收小组:采购人组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组员中应该有相关教授或专业技术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1.4 验收督导小组:由资阳市财政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政府采购验收督导小组,负责督导政府采购项目标验收工作。
七、 废 标
32. 废标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项目或项目包给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废标后,招标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八、投标纪律要求
33. 投标人不得含有情形
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
(3)和招标采购单位、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和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相关部门监督检验或向监督检验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支付货款
34. 申请支付
34.1 服务(产品)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汇报》送财政部门提出审核立案,后送招标人存档。
34.2 财政部门依据采购人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协议进行审核后,货款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
34.3货款支付方法:采购人于项目建设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金额30%;项目完成初验,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金额50%;项目完成终验,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金额15%;协议总金额5%作为质量确保金,采购人在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质疑和投诉
35.具体要求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处理措施》、《财政部相关加强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给商质疑处理措施》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叙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中使自己正当权益受到损害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起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相关单位调查、回复和处理。
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需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标准,负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法质疑法律责任。
依据招标人和采购单位委托代理协议,根据“谁关键相关,谁直接负责”标准,对资格和资质、商务、技术等方面意见、质疑和因未按次序确定评审结果质疑由供给商直接向采购单位提出(同时抄送招标人),对采购组织工作质疑向招标人提出。如既包含采购人又包含招标人,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不然不予受理(不清楚质疑对象,提出质疑前须向招标人问询清楚向谁提出质疑)。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全方面研究了资阳市小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YZFCG()112号),决定参与贵单位组织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
1、我方自愿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产品,报价情况为:
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推行协议要求责任和义务,确保于协议签字生效后
日内开始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3、我方同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投标确保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确保金:
(1)假如我方未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假如我方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
(3)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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