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xxxx [xxxx] xx号
四川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招
标
文
件
范
本
中国·四川(xxxx)
xxxx编制/共同编制
xxxx年xx月
注:xxxx编制适适用于招标文件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独立负担责任;xxxx共同编制适适用于招标文件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负担责任或各自负担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它类似效力要求……28
第五章 投标人应该提供资格、资质性及其它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实材料…………………………………………………………………………………29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协议内容条款及其它还未要求…………………………………………………………………………………31
第七章 评标措施…………………………………………………………3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协议(样例)…………………………………………4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 (采购人)委托,拟对 项目进行中国XX招标,兹邀请符合此次招标要求供给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XXXX。
二、招标项目:XXXX。
三、资金起源:XXXX。
四、招标项目介绍:
……。
(详见招标文件第XX章)。
五、供给商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应该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含有下列条件:
1、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5、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条件;
7、依据采购项目提出特殊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XX:XX- XX: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给商为法人或其它组织,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实;供给商为自然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实。
七、投标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此次招标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此次招标能够接收邮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造成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开标地点: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com)上以公告形式公布。
十、联络方法
采购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络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络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XXXX年X月X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1包采购预算:XX元;
第2包采购预算:XX元;
……。
超出采购预算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1包最高限价:XX元;
第2包最高限价:XX元;
……。
超出最高限价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在采购金额未超出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能够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不得调整),临时调剂内容,在评标汇报中统计。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方法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低于其它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应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所理时间内提供成本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实材料。供给商书面说明应该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要求,逐项就供给商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主营业务成本(应依据供给商企业类型给予区分)、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组成事项具体陈说。
供给商书面说明应该签字确定或加盖公章,不然无效。书面说明签字确定,供给商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定;供给商为其它组织,由其关键责任人或代理人签字确定;供给商为自然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定。
供给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该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给商财务情况汇报、和其它供给商比较情况等就供给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给商拒绝或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实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该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财库[]181号)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XX%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标。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小企业应该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协议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总金额30%以上,可给联合体XX%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要求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和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扣分
1、对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措施》(川财采[]33号)记入诚信档案且在使用期内失信供给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XX%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给商报价评标,且供给商失信行为惩戒实施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根据无效处理。/对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措施》(川财采[]33号)记入诚信档案且在使用期内失信供给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直接从总分中扣除XX分,且供给商失信行为惩戒实施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给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该就自己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全部供给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验情况、采取综合评分法时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给予公告。
5
投标确保金
金 额:XX元(投标确保金数额不能超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
交款方法:XXX。
收款单位:XXX。
开户行:XXX。
银行账号:XXX。
交款截止时间:XXX(投标确保金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6
履约确保金
金 额:XX元(履约确保金数额不能超出政府采购协议金额10%)。
交款方法:XXX。
收款单位:XXX。
开 户 行:XXX。
银行账号:XXX。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协议签署前。
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络人:XXX。 联络电话:XXX。
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络人:XXX。 联络电话:XXX。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给商凭有效身份证实证件到XXXX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络人:XXX。
联络电话:XXX。
地址:XXX。
10
供给商问询
依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给商问询由XXXX负责回复。
联络人:XXX。
联络电话:XXX。
地址:XXX。
邮编:XXX。
11
供给商质疑
依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质疑由XXXX负责回复;对于采购过程由XXXX负责回复;对于采购结果由XXXX负责回复。
联络人:XXX。
联络电话:XXX。
地址:XXX。
邮编:XXX。
注: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要求,供给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范围。
12
供给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XXXX。
联络电话:XXX。
地址:XXX。
邮编:XXX。
13
政府采购协议
公告立案
政府采购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协议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协议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协议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XXXX立案。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此次招标采购项目。
2. 相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国家机关、机关、团体组织。此次招标采购人是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依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采购机构。此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置了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对应服务供给商。
3. 合格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含有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要求供给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置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5、充足、公平竞争保障方法(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不一样投标人参与同一协议项下投标,以其中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验且报价最低参与评标,报价相同,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方法选择确定一个参与评标投标人,其它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部分或全部关键产品品牌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关键产品为:XXXX、XXXX、XXXX。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一样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和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产品为不一样品牌,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有效投标人,其它投标人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产品为不一样品牌,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验且报价最低参与评标,报价相同,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方法选择确定一个参与评标投标人,其它投标人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给商处理。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供给商不得参与同一协议项下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施资格预审,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供给商能够参与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给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供给商参与后续政府采购活动,不然,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给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给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标其它采购活动。供给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要求供给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原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相同实质性内容条款,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供给商不得在同一协议项下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人员、同一单位人员作为其代理人,不然,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是供给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依据,同时也是评标关键依据,含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说明招标项目所需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和协议关键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它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该提供资格、资质性及其它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实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它要求;
(七)评标措施;
(八)协议关键条款。
7.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能够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应该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修改内容通知全部购置了招标文件供给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给商时间,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最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最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应该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能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能够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依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需,能够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8.2 供给商考察现场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供给商自己负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汉字。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需逐一对应翻译成汉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不然,所提供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给商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汉字资料和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汉字为准。涉嫌虚假响应按摄影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外,此次采购项目全部协议项下投标均采取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此次招标项目标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给商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该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要求条件。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标特殊要求要求投标人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中最少应该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要求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该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负担工作和对应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该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全权代表,负责参与投标一切事务,并负担投标及履约中应负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该共同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就采购协议约定事项对采购人负担连带责任。
1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供给商根据联合体分工负担相同工作,应该根据资质等级较低供给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或和其它供给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协议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确保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含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负担全部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受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知识结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自有知识结果,需在投标文件中申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实文件。使用该知识结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受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使用权)。
13.4 如采取投标人所不拥有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需包含正当获取该知识产权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她人分包完成,应该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此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包含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许可有一个报价,而且在协议推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报价将不予接收,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此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此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产品报价和其在中国境内其它地方最低报价百分比不得高于XX%(提议在10%-20%区间)。(实质性要求)。
14.2 技术部分(依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技术应答,关键是针对招标项目标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技术应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具体技术指标和参数(应该尽可能提供检测汇报、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给予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需经过相关部门广告审核);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依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年度财务情况汇报复印件;
(8)投标确保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资质性及其它含有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实材料;
(10)投标人承诺给招标采购单位多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含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包含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予、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约束。不然,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1)证实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相关材料复印件;
(12)商务应答表;
(13)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文件和资料。
14.4售后服务(依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主动响应和承诺。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置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保修时间、保修期内保修内容和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服务承诺和保障方法;
(3)培训方法: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措施;
(4)其它有利于用户服务承诺。
注:投标人承诺保修时间、保修内容和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投标人必需确保其承诺保修时间、保修内容和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保修时间、保修内容和范围等和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5其它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其它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实施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确保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需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一部分。
16.2投标确保金交款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协议签署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议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本身原因造成确保金延迟退还或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能够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负担对应责任;②供给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要求应该不予退还确保金,相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确保金时限之内。);
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确保金:
(1)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不接收中标通知书;
(4)因为中标人原因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5)因为中标人原因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7)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使用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使用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需载明投标使用期,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使用期能够长于招标文件要求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要求期限。不然,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使用期届满之前和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使用期,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损失,采购人能够自主决定是否能够给合适赔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需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使用期届满之前和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使用期,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应该给予赔偿或合理赔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XX份、副本XX份、“开标一览表”XX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要求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取正本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该采取胶装方法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含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该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该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通知投标人不予接收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给商名称和招标文件文号、分包号应该和投标供给商名称和招标文件文号、分包号一致。不过,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给商名称和招标文件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能够在评标过程中当面给予澄清,以有效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依据。
20.3此次招标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对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与并签到以证实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教授不参与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依据具体情况邀请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先检验其自己递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确定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定其自己递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它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对其它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能够当场反应开标主持人或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统计人员给予统计,并在评标时给予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显著小数点错误,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和“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22.6 全部投标唱标完成,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开标一览表”上内容有异议,应在取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给予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宣告开标,根据要求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告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告参与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统计人和依据情况邀请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依据“供给商签到表”宣告参与投标供给商名单。
(2)依据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检验结果,当众宣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告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次序对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许可提供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许可提供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可。同时,做好开标统计。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显著错误,应立即汇报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定。唱标完成后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需现场对开标统计进行签字确定,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能够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统计人在开标统计中给予统计,或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告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告开标会结束。全部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除外)。同时全部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通畅,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必需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放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全部供给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验情况、采取综合评分法时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给予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依据之一,是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给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法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含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应该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中标无效情形,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认定以后,将宣告发出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该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给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可凭有效身份证实证件到XXXX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络人:XXXX,联络电话:XXXX。
六、签署及推行协议和验收
27. 签署协议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因为中标人原因逾期未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署协议条件,不得和中标人私下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任何协议,所签署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推行采购协议或放弃中标,采购人能够和排在中标人以后第一位中标候选人签署采购协议,以这类推。
27.4 中标人在协议签署以后XX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协议(一式XX份)送XXXX进行协议编号。联络人:XXXX,联络电话:XXXX。
28. 协议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能够依法采取分包方法推行协议。这种要求应该在协议签署之前取得采购人同意,而且分包供给商推行分包项目标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需和中标一致。
分包推行协议部分应该为采购项目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关键协议义务。
28.2 采购协议实施分包推行,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给商就分包项目负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财库[]181号)要求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协议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协议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协议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协议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协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协议另一方当事人行为。
中标人转包,视同拒绝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协议
采购协议推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和协议标相同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协议其它条款前提下,能够和中标供给商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但全部补充协议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协议采购金额百分之十,该补充协议应该在原政府采购协议推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协议推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名称、价格、履约方法、验收标准等必需和原政府采购协议一致。
30. 履约确保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协议签署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要求数额履约确保金。
30.2 假如中标人在要求协议签署时间内,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且又无正当理由,将视为放弃中标。
31.协议公告
采购人应该自政府采购协议签署(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协议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协议中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32、协议立案
采购人应该将政府采购协议副本自签署(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经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立案。
33. 推行协议
33.1 中标人和采购人签署协议后,协议双方应严格实施协议条款,推行协议要求义务,确保协议顺利完成。
33.2 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如发生协议纠纷,协议双方应根据《协议法》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措施》(川财采〔〕32号)要求进行验收。
34.3 验收结果合格,中标人凭XXXX到XXXX办理履约确保金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履约确保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汇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措施》(川财采〔〕33号)等相关要求给行政处罚或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协议要求,立即向中标供给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支付程序为:
(一)XXXX。
(二)XXXX。
……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含有情形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
(3)和招标采购单位、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和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和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
(7)未根据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署政府采购协议;
(8)将政府采购协议转包或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私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协议;
(11)拒绝相关部门监督检验或向监督检验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根据要求追究法律责任,含有(1)-(10)条情形之一,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八、问询、质疑和投诉
37.问询、质疑、投诉接收和处理严格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处理措施》、《财政部相关加强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具体要求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它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在政府采购中有改变,根据改变后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实施。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要求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要求改变造成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直接根据改变后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实施,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一律不含有强制性,不过,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给予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表格中备注栏,由投标人依据本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和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情况下,投标人能够不予填写,但应该注明。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方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与贵单位组织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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