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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演示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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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灯光演示控制系统 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LDGP-SZA056) 深圳龙达招标 二○一三年 目 录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5-19) 一、说明 1.招标人及资金起源 2.招标机构及合格投标人 3.合格货物和服务 4.投标费用 5.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7.招标文件澄清 8.招标文件修改 三、投标文件编制 9.投口号言10.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使用11.投标文件组成12.投标文件编写13.投标报价14.证实投标人合格和资格文件15.证实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16.投标确保金17.投标使用期18.投标文件式样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递交 19.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20.投标样品 21.投标截止期 22.迟交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6.投标文件初审 27.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28.和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接触 六、质疑和投诉 29.问询 30.质疑 31.投诉 七、授予协议 32.确定中标供给商 33.中标结果公告 34.接收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力 35.中标通知书 36.签署协议 37.协议推行 38.履约确保金 39.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政府采购政策 40.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4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第二章 协议条款…………………………………………………………(20-26) 1.定义 2.技术规范 3.知识产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识 6.交货方法 7.装运通知 8.保险 9.付款方法 10.技术资料 11.质量确保 12.检验和验收 13.索赔 14.拖延交货 15.违约赔偿 16.不可抗力 17.税费 18.协议争议处理 19.违约解除协议 20.破产终止协议 21.转让和分包 22.协议修改 23.通知 24.计量单位 25.适使用方法律 26.履约确保金 27.协议生效及其它 第三章 协议格式……………………………………………………………(27-2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9-56) 第一部分 投标函 一、投标函 第二部分 资格证实文件 二、资格条款偏离表 三、相关资格申明函 资格证实文件格式1:法定代表人证实书 资格证实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格证实文件格式3:制造商授权书 资格证实文件格式4:投标确保金交纳凭证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投标人综合概况简表 六、售后服务方案 七、近三年经营业绩一览表 八、履约进度计划表 九、其它关键事项说明及承诺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十、技术规格偏离表 十一、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 技术方案附件2:实施本项目标相关人员资料表 十二、政策适用性说明 第五部分 价格部分 十三、开标一览表 十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开标文件(投标文件独立封装部分) 开标文件制作说明 第五章 附件………………………………………………………………(57-60) 附件1:问询函 附件2:质疑函 附件3:履约确保金保函 第二册 第六章 投标邀请……………………………………………………………(62-64) 第七章 投标资料表………………………………………………………(65-69) 第八章 协议资料表…………………………………………………………(70-71) 第九章 用户需求书………………………………………………………(72-84) 政府采购货物 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招标人及资金起源 1.1. 招标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七章投标资料表。 1.2. 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此次招标后所签署协议项下款项,资金起源见投标资料表。 2. 招标机构及合格投标人 2.1. 招标机构 2.1.1. 深圳龙达招标是中国财政部授予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核准专业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专门机构。下文简称招标机构,联络方法见投标资料表。 2.2. 合格投标人 2.2.1. 除非下文另有要求,通常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供货人均可投标。 2.2.2. 含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2.2.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正当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供货人才能参与投标;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2.2.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和招标人为采购此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咨询企业或其隶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2.5. 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6. 投标资料表要求其它条件。 3. 合格货物和服务 3.1. 合格货物是指投标人生产或销售,符合中国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及招标要求产品。 3.2. 投标货物必需是全新,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须为正版软件。 3.3.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起源地,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均应是本国货物,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保护产品。进口货物必需是含有正当进口手续和路径并经过了中国商检部门检验。 3.4. 投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产品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包含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担保物权起诉。 3.5. 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货物应含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产品《检验汇报》。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需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质量确保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必需按协议要求完成设备安装,并达成验收标准。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负担全部和准备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5. 踏勘现场 5.1. 如有必需,招标机构将按投标资料表所述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全部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推论、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许可,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所以使招标人及其人员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和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发费用和开支负担责任。 5.4. 假如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给予支持,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组成 6.1. 要求提供货物、招标过程和协议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全部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九章,分两册。第一册内容是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第二册是对具体招标项目标说明、补充、完善和对第一册修改等。第一册和第二册内容不一致时,以第二册内容为准,其中第九章《用户需求书》内容和其它章节不一致时,以《用户需求书》书为准。各册内容以下: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三章 协议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附件 第二册 第六章 投标邀请 第七章 投标资料表 第八章 协议资料表 第九章 用户需求书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全部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风险,并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7. 招标文件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对招标文件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同时将书面回复以投标人须知8.2所述方法发给每个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回复中不包含问题起源)。 8. 招标文件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或修改时间不足3天,招标机构在取得已获取招标文件供给商同意并书面确定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修改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修改均在深圳龙达招标网()以网上公告形式公布,并对投标人含有约束力,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公布,即视为送达。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合适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9. 投口号言 9.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中要求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支持资料和已印刷文件能够用另一个语言,但对应内容应附有投标资料表中要求语言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使用 10.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所述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也能够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内容拆开投标。 10.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相关日期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折算或量化,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不然其投标将被拒绝。 11. 投标文件组成 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 投标函 一、投标函 第二部分 资格文件 二、资格条款偏离表 三、相关资格申明函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投标人综合概况简表 六、售后服务方案 七、近三年经营业绩一览表 八、履约进度计划表 九、其它关键事项说明及承诺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十、技术规格偏离表 十一、技术方案 十二、政策适用性说明 第五部分 价格部分 十三、开标一览表 十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上述文件须按次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投标人还须按投标人须知第19.2条要求制作“开标文件”。“开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但须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独立封装部分 开标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实文件 三、投标确保金证实文件 12. 投标文件编写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内容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并确保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 13. 投标报价 13.1. 全部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投标将给予拒绝。投标人投标报价应符合《中国价格法》相关要求。 13.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内容,不然,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3.3. 投标分项报价上价格应按下列方法填写: 13.3.1. 投标货物包含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出厂价(包含已在中国中国进口货物完税后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3.3.2. 货物运至最终目标地并安装调试完成运输费和保险费用和伴随货物交运相关费用; 13.3.3. 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其它伴随服务费用(假如有话)。 13.4. 投标人依据本须知第13.2条要求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签订协议权力。 13.5. 投标人所报投标价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6.6 条要求,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给予拒绝。 13.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并将造成投标无效。 14. 证实投标人合格和资格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实其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 14.2. 招标文件载明接收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才能够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交各方资格证实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要求联合体投标将造成投标无效。 14.3. 投标人提交证实其中标后能推行协议资格证实文件应包含下列文件: 14.3.1. 投标人应得到关键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此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正式授权或是其正当代理商(制造商不须提供),招标文件第二册《用户需求书》对投标产品授权有专门要求,按其要求实施; 14.3.2. 证实投标人已含有推行协议所需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文件; 14.3.3. 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文件; 14.3.4. 投标资料表要求其它资格证实文件。 15. 证实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实文件,证实其拟供协议项下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证实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5.2. 上述所述证实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含: 15.2.1. 货物关键技术指标和性能具体说明; 15.2.2. 货物从招标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要求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需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含备件和专用工具货源及现行价格; 15.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申明和技术规格条文偏差和例外。尤其对有具体参数要求指标,投标人必需提供所投设备具体参数值。 15.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指出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和参考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能够选择替换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换要实质上满足或超出招标文件要求。 16. 投标确保金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要求数额立即间提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一部分。 16.2. 投标确保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依据本须知第16.6条要求没收投标人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取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方法提交,提交时必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信息,款项必需在投标资料表中要求投标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抵达招标机构指定账号。 16.3. 凡没有依据本须知第16.1和16.2条要求提交有效投标确保金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6.6条要求视为非响应性投标给予拒绝。 16.4.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于中标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16.5. 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和招标人签署了协议,提交了履约确保金,并将协议副本提交招标机构存档后给予无息退还。 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6.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16.6.2.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 16.6.3. 中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能依据本须知第36.1条要求签署协议; 16.6.4. 中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能依据本须知第38.1条要求提供履约确保金; 16.6.5. 中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能依据本项须知第39.1条要求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6.6.6. 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 16.6.7. 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况。 17. 投标使用期 17.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要求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使用期不足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给予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使用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该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这种要求,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使用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许可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对应地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且本须知相关投标确保金要求将在延长了使用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要求数目标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经书面授权,格式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副本可采取正本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需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19.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字样,全部副本另行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副本”字样。然后再将全部密封袋封装在一个外层密封袋中。 19.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须制作一份单独开标文件,开标文件应密封提交,密封袋上标明“开标文件”字样。“开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19.3. 全部密封袋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地址。 2) 清楚标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项目名称、包号(假如分包话)、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要求开标日期和时间。 3) 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密封袋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4. 内层密封袋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方便将迟交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 19.5. 假如投标文件已密封但未按上述标志封包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而引发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负担,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6. 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投标时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 20. 投标样品 20.1. 如有必需,招标机构能够要求投标人提供能反应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极少部分尺寸、价值不大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 20.2. 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外包装或尽可能少用外包装,但必需在所提供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名称、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编号。 20.3. 样品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中标单位样品不再退还,未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机构领取投标样品,逾期不领,招标机构将不负担样品保管责任,由此引发样品丢失、毁损,招标机构不予负责。 21. 投标截止期 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要求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地址。 21.2. 招标机构能够按本须知第8条要求,经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截止期。 22. 迟交投标文件 22.1. 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1条要求截止期后收到任何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要求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 23.3.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3.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投标使用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根据本须知要求被没收。 五、开标和评标 24. 开标 24.1. 招标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要求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均须按时参与开标会,参与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 24.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通知、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确保金,和招标机构认为适宜其它内容。除了根据本须知第22条要求原封退回迟到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 24.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投标文件(包含根据本须知第23条递交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4.4.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该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机构将做开标统计,并要求和会相关人员签字确定。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项目标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 25.2. 依据相关要求,货物或服务招标采购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三种基础方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资料表中所确定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2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内容,分为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综合评议。评审步骤包含资格性检验、符合性检验、澄清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编写评标汇报等步骤。 25.4.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许可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收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说明。 26. 投标文件初审 26.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确保金、有没有计算上错误等。 26.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投标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用文字表示数值和用数字表示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数值为准。假如投标人不接收对其错误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3. 投标文件中缺漏项将按以下方法更正:以全部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核实其缺漏项金额,缺漏项金额大于或等于其投标总价1%时,视为重大投标漏项,该投标作废标处理;缺漏项金额小于其投标总价1%时,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投标总价已包含缺漏项内容,若其中标,相关该内容协议价格不予调整,但评标时将对该投标作不利评标价调整或评审分数量化。假如投标人不接收对其错误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组成实质性偏差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能够接收,但这种接收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对排序。 26.5. 在具体评审之前,评标委员将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投标是和招标文件要求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投标。比如相关投标确保金、投标人资格要求、关键技术指标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6.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发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6.6.1. 资格性检验 1) 投标人资格 包含但不限于:①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要求;②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实文件。 2) 投标确保金 包含但不限于:①投标人未提交投标确保金或金额不足;②提交方法、提交时间不符合招标要求;③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不符合招标要求。 3)投标人代表身份审查 包含但不限于:①投标人代表未参与开标会;②投标人代表无有效授权;③查对投标人代表身份时,不能提供对应身份证实或不相符。 26.6.2. 符合性检验 1) 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 包含但不限于:①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要求;②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③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④投标文件内容有严重缺漏项;⑤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⑥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2) 技术响应 包含但不限于: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关键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关键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②通常参数超出许可偏离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③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和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④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⑤《技术规格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⑥将一个包中内容拆开投标;⑦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投标方案;⑧显著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⑨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商务响应 包含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加注星号(※)商务要求负偏离;②招标项目完成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③投标文件载明货物包装方法、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④《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⑤招标代理服务费条款有偏离;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⑦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⑧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4) 投标报价 包含但不限于:①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上限;②投标报价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5)违规行为 包含但不限于:①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②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③扰乱开标、评标秩序,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其它情形。 26.6.3. 依据项目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造成废标”或“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废标”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裁决应适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7. 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27.1. 最低评标价法 27.1.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原因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投标供给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27.1.2. 中标人投标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27.1.3. 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考本须知第26.6条要求,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 27.1.4. 推荐中标候选人标准 27.1.4.1. 经过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审查并同时含有以下条件投标人应该确定为中标候选供给商或中标供给商: (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二)投标价格最低。 27.1.4.2. 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次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供给商最低投标报价或一些分项报价显著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应该要求其在要求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给予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实材料;不然,评标委员会能够取消该投标供给商中标资格,按次序由排在后面供给商递补,以这类推。 27.2. 综合评分法 27.2.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各项评价原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给商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投标供给商作为中标候选供给商或中标供给商评标方法。 27.2.2. 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考本须知第26.6条要求,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 27.2.3. 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公式对每个经过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投标供给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给商每项评分原因得分。综合评分各项原因关键包含技术、价格和商务等内容,依据招标项目要求不一样,本项目标评分原因和权重分值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投标资料表。 评标总得分=(A1×J+A2×S+…An×X); J、S、……X分别为各项评分原因,各原因满分均为100分; A1 、A2、A3、...An分别是各项评分原因所占权重(A1+A2+A3+…+An=1); 27.2.4. 综合评审时价格分计算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7.2.5. 推荐中标候选人标准:投标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序,得分最高投标供给商作为中标候选供给商或中标供给商。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次序排列。 27.3. 性价比法 27.3.1. 性价比法,是指除价格原因外,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出各评分原因总分,除以投标报价,以商数最高投标供给商作为中标候选供给商或中标供给商评标方法。 27.3.2. 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考本须知第26.6条要求,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 27.3.3. 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个经过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投标供给商进行评审、打分。综合评分各项原因关键包含技术和商务等内容,依据招标项目要求不一样,本项目标评分原因和权重分值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投标资料表。 27.3.4. 计算 评标总得分=Bi/Ni Ni——为投标供给商投标报价; Bi——为投标供给商综合得分,其中Bi=(A1×J+A2×C+…+An×F); J、C、……F分别为各项评分原因(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原因),投标报价除外;各原因满分均为100分; A1 、A2、A3、...An分别是各项评分原因所占权重(A1+A2+A3+…+An=1); 27.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标准:投标人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列,以商数最高投标供给商作为中标侯选供给商或中标供给商。商数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次序排列。 27.4. 其它评标方法 27.4.1. 采取上述评标方法以外评标定标方法,必需事先取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招标文件第二册投标资料表中作尤其说明。 28. 和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25.4 条要求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协议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和其投标相关事项和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或授予协议决定进行影响,全部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六、质疑和投诉 29. 问询 29.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能够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提出问询,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立即作出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包含商业秘密。问询能够口头方法提出,也能够书面方法提出。 30. 质疑 3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应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提出质疑。 30.2. 投标供给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能够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0.3.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供给商书面质疑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给商和其它相关投标供给商,但回复内容不包含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给商须提供相关证实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情况说明及受损害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真实性负担责任。 31. 投诉 31.1. 投标供给商对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要求时间内未得到回复,能够自收到回复之日或回复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投诉。 31.2. 投标供给商投诉事项应该是经过质疑事项。 七、授予协议 32. 确定中标供给商 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汇报,根据评标价由低到高次序(适适用于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次序(适适用于综合评分法)/性价比商数由高到低次序(适适用于性价比法)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 32.2.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汇报后法定时间内,根据投标资料表中要求定标标正确定中标人。依据相关要求,确定中标人有以下标准: 1) 按序确定: 招标人根据评标汇报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次序确定中标人,也能够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推荐“N+2”名中标候选供给商(N为需要中标供给商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供给商不分排名。招标人根据投标资料表中要求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给商中选择确定中标供给商。 32.3. 中标供给商放弃中标或中标资格被依法确定无效,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重新招标。 33. 中标结果公告 33.1. 为表现“公开、公平、公正”标准,评标结束后,将在“深圳龙达招标网”()进行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为三日。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若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无异议或放弃异议权。 33.2. 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确保提出质疑内容及对应证实材料真实性及起源正当性,并负担对应法律责任。提供虚假情况恶意质疑投诉,情节严重,将可能造成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投标确保金被罚没。 34. 接收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力 34.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和宣告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全部投标权力,且对受影响投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理由。 35. 中标通知书 35.1. 中标人确定并经公告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2. 《中标通知书》是协议组成部分。 36. 签署协议 36.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再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6.2. 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署协议依据。 36.3. 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协议副本(协议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原件核验)送招标机构存档。 37. 协议推行 37.1. 政府采购协议签订后,协议各方不得私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协议。政府采购协议需要变更,招标人应将相关协议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立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协议,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协议理由和对应方法,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立案。 37.2. 政府采购协议推行中,招标人增加采购和协议标相同货物、工程或服务,经主管部门同意,能够和供给商协商签署补充采购协议,补充采购协议金额不得超出原协议金额百分之十,且协议总金额不得超出原计划数额。 38. 履约确保金 38.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中标通知书》后,应根据招标文件协议资料表要求,采取招标文件中提供履约确保金保函格式或招标人能够接收其它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确保金。 38.2. 假如中标人没有根据上述要求实施,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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