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XX大厦(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地点: 宝安区中心区
招 标 人: 深圳市XXXX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 录
一、致投标人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附件1:投标承诺书
附件2::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
一、 致投标人
致投标人:
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据本招标工程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编制遵照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标准。招标文件所包含内容已清楚地反应了招标工程规模、性质和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需完全地响应本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补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3、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进行,投标人
应该遵守该中心相关交易服务要求(具体内容可登录)。投标人如违反上述交易服务要求可能造成不利后果,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深圳市XXXX企业
联 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518101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络电话:
E - mail:b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XX大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
工程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滨海片区中央绿轴西侧,宝兴路和海秀路交汇处。
3
工程规模
及特征
XX大厦总用地面积11632.89m2,总建筑面积约98000 m2,两栋大厦建筑高度均不超出100m,地下室均为3层。
4
招标范围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工程概算审核,预算、完工结(决)算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进度款审核;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工程洽商、变更及协议争议判定和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相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5
资金起源
社会投资100%
6
采取币种
人民币
7
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投标人必需遵守相关现行中国及部颁规范、规程和标准。
■提交结果汇报质量必需达成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规范、要求、标准和规程等要求。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0
工期要求
收到委托人提供设计概算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概算审核;收到委托人提供深基坑支护施工图、桩基础施工图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造价文件;收到委托人提供主体工程施工图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提交造价文件;收到委托书人提供其它工程施工图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含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已入选深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预选承包商名目I组;
12
投标人项目责任人资格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
13
合格投标人产生
R1符合投标报名条件全部投标申请人全部参与
□2资格预审符合条件全部投标申请人全部参与
15
费用计价
方法
本工程建安费约元,造价咨询费用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止算价咨询费以宝安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审定工程本项目工程结算价(不含甲供设备材料费)为基数,依据按 ‰取费标准计取。
17
投标文件份数
■ 贰 份(1份正本、1份副本)
□电子标书
18
评标方法
及标准
■抽签法
19
投标使用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0
投标文件
递交
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截止时间: 月 日 时 分
21
开标会
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时间: 月 日 时 分
22
发出中标
通知书
投标使用期满30天前
23
签署协议
收到中标通知书7 日历天内
19
投标使用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0
投标文件
递交
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截止时间: 月 日 时 分
21
开标会
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时间: 月 日 时 分
22
发出中标
通知书
投标使用期满30天前
23
签署协议
收到中标通知书7 日历天内
XX大厦投标人须知
致投标人:
鉴于我方工程编号为 XX大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拟采取摇号抽签方法定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以下:
1、本工程建安费约 亿元,造价咨询费用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止算咨询费以宝安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审定工程结算价(不含甲供设备材料费)为基数,按 ‰取费标准计取。
2、抽签确定中标人和我方签署工程造价咨询协议将采取本须知附件2《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示范文本。4
3、协议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64、本工程投标使用期为 90 日历天(从截标之日起计)。
75、本工程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签署本须知附件1《投标承诺书》及其附件材料组成,投标文件要求 贰 份(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该将投标文件全部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86、本工程截标时间为: 年 月 日 点 分;
截标地点为: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
在交易服务中心指定抽签会议室,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企业信息卡”或投标人投标员进行指纹验证进行签到,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我方将不予受理。
若按期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我方有权将暂停或终止此次招标。我方不负担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损失。
97、本工程抽签会开始时间即为投标签到截止时间,地点同截标地点。
108、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参与抽签,且必需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法人随身携带“企业信息卡”,投标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以证实其身份。
119、本工程抽签中标标准及次序:
中标标准:■大号中标 □小号中标 (招标人填写)
抽签次序:按截标签到时间从先到后进行抽签
1210、本工程抽签会将按下列程序公开进行:
(1)我方按投标人截标签到前后次序,依序拆封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袋,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被我方否决,对应投标人不得进入抽签程序:
① 在要求截标时间后递交送达我方将不予受理;
② 《投标承诺书》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提供对应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投标人资质等级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④修改招标人提供《投标承诺书》;
⑤未提供或提供不全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社确保明(社确保明采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完整;
⑦投标人派出参与摇号抽签代表经我方三次呼叫不到场,或未按本须知第10第8条要求提供身份证实,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抽签资格。
(2)我方宣告投标文件审查结果,投标文件审查不合格,该投标人对结果签字确定;
(3)我方依据抽签中标标准宣告抽签次序,在投标文件已经过审查全部投标人中,按截标签到时间从先到后进行抽签;
(4)我方依据抽签次序,依序查验投标人派出参与抽签代表身份证实,符合本须知第10第8条要求者,立即进行抽签,我方对该投标人抽签结果给予统计;若投标人派出参与抽签代表经我方三次呼叫不到场,或未按本须知第10第8条要求提供身份证实,则该投标人被视为放弃抽签资格。我方当场宣告该投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后,依序对下一名投标人进行本步骤。假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抽得相同最大抽签号码,则抽得相同最大抽签号码投标人,将重新抽签,直到抽取唯一最大号;
(5)完成上述抽签程序后,我方依据抽签结果和中标标正确定并宣告一名中标人。
1311、收到中标通知书7 日历天内,中标人和我方签署《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
1412、假如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13条要求,招标人则可宣告其中标无效。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协议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513、 依据国家和建设部相关廉政建设要求,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产生,业主和中标人在签署协议协议书同时,需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和要求签署廉政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权利、义务和应负担违约责任。
161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在招标人
附件1:投标承诺书
附件2: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
招标人(盖章):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附件1:
投 标 承 诺 书
致:深圳市XXXX企业
依据此次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协议条款及其它相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以下条件取得贵方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资格。我方承诺:
1、我方完全接收招标文件要求咨询费计算方法。
2、我方已具体研究全部招标文件和协议条款,包含修改文件及相关附件,并对由此做出解释、推论和结论负责,接收协议条款全部内容。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确保在收到贵方中标通知书7天内,按招标文件附件2要求格式及条款和贵方签署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
3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确保按投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一览表》配置项目责任人及项目组员,完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协议条款完成全部造价咨询工作。如未经贵方同意更换项目责任人及项目组员,贵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协议,由此造成违约责任由我方负担。如项目责任人或其项目组员不能胜任工作,我方确保按贵方要求更换。
4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完全接收贵方依据具体工程需要调整协议条款违约金和提交结果文件时间要求;
56、在签署正式协议书前,贵方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组成约束双方协议文件组成部分。
7、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愿负担一切责任并接收相关处罚。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一览表
承诺人(盖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纪: 职务:
系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实。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企业签署 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认可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
投标文件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纪: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粘贴处)
附件1-4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纪
职称/职务
专业
拟担任职务
注:1、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应附注册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等证实资料;
2、须提供项目班子组员近三个月社确保明复印件盖公章。
3、咨询人为本工程配置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配置项目责任人(一人),必需含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必需含有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经验;配置土建和安装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一人),必需含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它人员必需含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含有造价员资格,造价员需含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认可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附件2
编号:____________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
工程名称:XX大厦(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滨海片区
委托单位: 深圳市XXXX企业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深圳市XXXX企业
咨询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本工程造价咨询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达成协议以下: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工程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XX大厦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及内容:XX大厦由两栋大厦组成(每宗地各建1栋),宗地编号分别为A002-0037(用地面积5430.82m2)、A002-0038(用地面积6202.07 m2),总用地面积11632.89 m2,总建筑面积约98000 m2,两栋大厦建筑高度均不超出100m,地下室均为3层。
二、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概算;
2、编制工程预算;
3、帮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4、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5、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6、提供关键材料数量及价格清单;
7、提供关键设备清单及单价;
8、复核中标候选人商务标,并提出具体造价分析汇报;
9、帮助委托人签署协议;
10、编制工程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
11、审核工程进度款;
12、工程洽商、变更及协议争议判定和索赔;
13、审核工程完工结(决)算,帮助完成结(决)算审计工作;
14、按委托人要求到工地现场处理相关造价事宜;全过程成本控制,主动、立即地发觉并向委托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事项,提出相关改善提议。;
15、结(决)算完成后,帮助委托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
16、负责甲供设备、材料询价工作;
17、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相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18、其它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三、咨询酬金:
本工程咨询服务酬金为:协议价(暂定) 万元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元整), 最终止算咨询服务酬金以宝安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审定工程结算价(不含甲供设备材料费)为基数,按 ‰取费标准计取。
四、本协议咨询业务周期:
1、设计概算审查结果文件提交时间:收到委托人提供设计概算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
2、深基坑支护、桩基础工程造价文件提交时间:收到委托人提供深基坑支护施工图、桩基础施工图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3、主体工程造价文件提交时间:收到委托人提供主体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资料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4、其它工程造价文件提交时间:收到委托书人提供其它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5、签署施工协议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
6、施工过程计量计价(包含工程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等)审核意见自收到相关资料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
7、工程结算造价文件提交时间:自收到相关资料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
五、咨询人义务及质量要求:
1、提交造价咨询结果文件必需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深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计价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如国家调整相关规范要求时,须根据国家最新相关适用规范要求实施)。;
2、要求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齐全,分类清楚,不得漏项,价格正确合理;
3、要求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计算正确,正确率在95%以上(包含95%);
4、要求造价文件必需文字清楚;并主动配合委托人指定审核单位及审计部门相关工作;
5、按协议约定时间提交造价文件;
6、乙方不得泄露甲方要求保密内容和资料;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责任人及项目组组员;。
六、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1、本协议协议书;
2、本协议通用条件;
3、本协议专用条件;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实施中共同签署补充和修改文件。
七、咨询人同意根据本协议要求,负担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八、本协议一式八份,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六份,咨询人执二份。
委托人: 咨询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协议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地点:
立案意见:
经办人:
立案机构: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含有以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一方,和其正当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负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一方,和其正当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和本咨询业务相关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适用是中国法律、法规,和专用条件中议定部门规章、工程造价相关计价措施和要求或项目所在地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一样语言文本发生不一样解释时,以汉语协议文本为准。
咨询人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资料,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负担本协议业务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协议协议书中约定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推行本协议期间,向委托人提供服务包含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依据协议通用条件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要求,咨询人应增加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推行协议期间或协议要求期限内,不得泄露和本协议要求业务活动相关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和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第三人协调工作,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该在约定时间内,无偿向咨询人提供和本项目咨询业务相关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该在约定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
出回复事宜做出书面回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相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该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该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代表,负责和咨询人联络.。
咨询人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
人提出书面汇报。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和本咨询业务相关问题进行查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问询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
2、委托人有权叙述对具体问题意见和提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协议推行其职责,或和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 直至终止协议并要求咨询人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咨询人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使用期。如因非咨询人责任造成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出约定日期,双方应深入约定对应延长协议使用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该推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中约定义务,因咨询人单方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该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问题不能立即查对或回复,造成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咨询人应该负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赔偿因为该赔偿或其它要求所造成委托人多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该推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约定义务,如有违反则应该负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假如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它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赔偿因为该赔偿或其它要求所造成咨询人多种费用支出。
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因为委托人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连续时间,则咨询人应该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影响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时间应该对应延长,并得到额外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则应该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因为非本身原因暂停或终止实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恢复实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协议通知或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新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酬金,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协议书约定方法计取,并按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假如委托人在要求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要求支付之日起,应该向咨询人赔偿应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要求支付期限最终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假如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
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该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标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货币币种、汇
率由协议专用条件约定。
其 她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要,咨询人在协议约定外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要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教授帮助,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负担;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同意并认可其费用后由委托人负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协议约定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约定以外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关任何酬劳。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和协议要求和委托人利益相冲突任何活动。
协议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协议而引发损失和损害赔偿,委托人和咨询人之间应该协商处理;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协议适用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措施和要求:
《中国协议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措施》(中国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如国家调整相关规范要求时,须根据国家最新相关适用规范要求实施)、《深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计价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
第四条 咨询人指派 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咨询业务,其关键职责: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签署文件、相关专业协调等工作。
第五条 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提交造价咨询文件:
咨询人应在协议生效及收到相关资料后,依据委托人对具体工作要求完成时间,向委托人提交一式陆份书面造价咨询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调整预算等)、一式贰份工程量计算底稿和一式贰份电子光盘。
第八条 双方约定委托人应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委托人对工程造价咨询编制具体要求。
第九条 对咨询人书面提交问题,委托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
第十条 委托人授权本咨询业务代表,姓名 ,其关键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联络、协调、沟通等工作,为咨询人工作提供条件(包含向咨询人提供和本项目咨询业务相关资料、书面回复、资料转送等)。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咨询人正常服务酬金:
(1)协议价(暂定)万元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 最终咨询服务酬金以宝安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审定工程结算价(不含甲供设备材料费)为基数,按 ‰取费标准计取。
(2)支付方法:
①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十天内,支付协议价10%作为预付款,即支付 万元人民币。
②完成深基坑支护施工图、桩基础施工图预算编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价10%,即支付 万元人民币。
③完成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图预算编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价30%,即支付 万元人民币。
④建设工程完工验收经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价10%,即支付 万元人民币。
⑤完成建设工程结算、完工结(决)算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按协议约定计算方法计算最终服务酬金,并付清剩下酬金。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和咨询人应立即协商处理;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 (一) 种方法处理:
(一)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协议条款:
第1一条、咨询人违约责任:
1、工程量清单中造价一万元以上项目漏项,每漏一项扣除处以违约金5000元;
2、出现单项造价1万元以上一项或一项以上工程量正确率在85%—95%之间,按对应项目误差部分造价 5 ‰处以扣除违约金。如正确率在85%以下,按对应项目误差部分造价 10 ‰处以扣除违约金;
3、未能主动配合委托人指定审核单位及审计部门相关工作。如出现未能配合有效投诉,按元/次处以扣除违约金。;
4、未按约定时间提交造价文件,每延误一天处以扣除违约金10000 元;
5、若乙方泄露甲方要求保密内容和资料,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按10000元/次处以扣除违约金;触犯违反法律应负担法律责任;
6、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责任人及项目组组员,按5元/人/次处以扣除违约金;
7、累计处以扣除违约金总额不超出本协议咨询费用20%。
1) 上述违约金委托人可直接从咨询人咨询服务酬金内扣除。
第二条、咨询人应在协议签定前将项目班子组织形式、人员组成通知委托人,并报委托人审核,报送项目班子应和投标书承诺一致。协议推行过程中,标准上不得更换项目责任人及以上人员;如需调整,必需取得委托人同意并书面通知委托人。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委托人有权对不负责任、不推行法定职责项目班子相关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咨询人不得拒绝。
第三条、咨询人为本工程配置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配置项目责任人(一人),必需含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必需含有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经验;配置土建和安装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一人),必需含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它人员必需含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含有造价员资格,造价员需含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认可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廉政协议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规范项现在期工作委托和被委托双方各项活动,预防发生多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正当权益,依据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本项目 (单位名称) (以下称发包人)和(单位名称) (以下称咨询人),特签订廉政协议。
第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含项现在期各阶段工作)和市场活动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廉政建设各项要求。
(二)严格实施《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文件,自觉按协议办事。
(三)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标准(除法律认定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要求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觉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要求行为,有立即提醒对方纠正权力和义务。
(五)发觉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提议给处理并要求通知处理结果权力。
第二条 发包人义务
(一)不准向咨询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收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珍贵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咨询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收咨询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儿女工作安排和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实施公务咨询人和相关单位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咨询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儿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协议》相关服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咨询人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咨询人义务
应和发包人保持正常业务交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方针、政策、尤其是工程勘察工作相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收或赠予礼金、有价证券、珍贵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费用。
(三)不准接收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儿女工作安排和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实施公务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级办公用具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根据管理权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给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咨询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赔偿。
(二)咨询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根据管理权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给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赔偿;情节严重,发包人提议行政主管部门给咨询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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