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文 号:XS-SH026
项目名称: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垃圾桶采购
采购人: 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
二零一二年四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信息—相关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垃圾桶采购公开招标信息
采购内容:包件一:50升垃圾桶 数量:约1300只
包件二:120升垃圾桶 数量:约1200只
包件三:240升垃圾桶 数量:约8600只
招标编号:XS-SH026;
一、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措施》相关要求,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受委托,对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中国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 合格投标人必需含有《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条件外还应含有以下条件:
1. 含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应经营范围,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 含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含有良好销售业绩,老实守信,在本市内有固定售后服务点;
3. 投标人必需是投标产品最终制造商厂家或是在本市唯一授权代理商;
4. 此次采购不接收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经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产品);
5. 供给商要求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给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措施》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给商。
6. 投标人递交标书同时必需提供本单位信用评定汇报(详见杨浦区政府采购网: 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定指南());
三、 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在本市内有固定售后服务点证实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报名时间
此项目定于4月1日至4月12日,天天9: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而且证照核实,经经过合格供给商,方可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和购置招标文件。购置招标文件时间:4月13日,招标文件:150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投标截止时间: 5月4日早晨10:00止(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5月4日早晨10:00 (北京时间) 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七、报名、购置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络方法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
联络地址:上海市河南中路382弄1号707室
联络人:徐一勇
联络电话:(021)63214024-801 (021)63299392-801
传真:(021)63293550-820
八、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联络地址:上海市平凉路700号
联络人:蔡明
联络电话:65896776
传真:65896776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4月1日
第二部分 投标邀请书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受委托,为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垃圾桶采购进行中国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给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措施》要求,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进行登记并成为正当供给商,符合并认可和推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供给商)。
1. 招标文号: XS-SH026
2. 货物名称:(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东路233号707室(河南中路382弄1号707室)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月4日早晨10:00时(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会议室)。
为了确保开标顺利进行,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于9:45送达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6. 开标时间:5月4日早晨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会议室),公开开标。
到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请于招标文件购置后两天内和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联络,对招标文件中所提相关问题请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递送到下述地址,招标代理方将视情况确定采取合适方法给予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
招标代理方: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
地 址: 南京东路233号701--717室(河南中路382弄1号701--717室)
邮 编:02
电 话:63214024/63293550-801 传 真: 63293550-820
联 系 人: 徐一勇
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垃圾桶采购
招标文件编号: XS-SH026
2.
招标代理方名称: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方地址: 南京东路233号701--717室
招标代理方电话:021—63214024
邮政编码: 02
3.
16.2
投标确保金金额:包件一:3000元
包件二:5000元
包件三:3万元
在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交至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
帐 号:10425
4.
18.1
正本数量:壹套
副本数量:陆套
电子光盘壹份(和投标书正本密封在一起)
5.
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5月4日早晨10:00(北京时间)
6.
投标使用期:90天
7.
开标时间:5月4日早晨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会议室)
8.
其它评标考虑原因:30条款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关键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只)
一
50升垃圾桶
约1300
二
120升垃圾桶
约1200
三
240升垃圾桶
约8600
二、技术要求
包件一:50升垃圾桶
1. 产品名称规格:50升垃圾桶,尺寸为:L480*W430*H747MM(±5%)
2. 产品材质说明:
1) 产品使用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HDPE)一次性注模成型;
2) 桶体及桶盖要求采取100%高密度聚乙烯材质,原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3%,颜料色素占5%以上,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长达6年以上;
3) 轮胎采取塑料万向轮结构,使用方便;
4) 桶盖要求为弹盖式设计,方便垃圾倾倒;
5) 垃圾桶壁厚≥2.0mm;
6) 产品含有耐酸、耐碱、耐腐蚀性能,正常工作温度:-30℃~+65℃;
7) 使用寿命为6年,期间垃圾桶结构不会变脆弱和变形;
8) 桶体表面印图案经过特殊处理,牢靠不易脱落,表面图案对光线有反射作用。
包件二:120升垃圾桶
1. 产品名称规格:120升垃圾桶;尺寸为:L570*W480*H930MM(±5%)
2. 产品所实施标准、标准号:《中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号:CJ/T280-。
3. 产品材质说明:
1) 产品使用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HDPE)一次性注模成型。单桶体重量要求5.6KG以上,整体重量9KG以上;
2) 桶体及桶盖要求采取100%高密度聚乙烯材质,插销为ABS材质,原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3%,颜料色素占5%以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长达6年;
3) 轮轴为插入防盗式结构,轴采取Q235钢材料,表面电镀锌12μ厚度,防锈时间为;
4) 轮胎采取优质天然橡胶材质做外轮,优良塑料材料做内轮框,每轮承载力达120±5kg;
5) 垃圾桶壁厚≥4.0 mm,桶顶部外沿厚度5mm以上,顶部外沿每边设纵向加强筋4条,加强筋厚度5mm;
6) 产品含有耐酸、耐碱、耐腐蚀性能,正常工作温度:-30℃~+65℃;
7) 使用寿命为6年,期间垃圾桶结构不会变脆弱和变形;
8) 桶体表面印图案经过特殊处理,牢靠不易脱落,表面图案对光线有反射作用。
4、验收方法(抽样)
1) 桶体从10米高位置零速度跌落两次,一次桶底着地(水泥地)另一桶体正面着地(水泥地),桶体无开裂、无显著变形;
2) 桶体装有75千克以上杂物,从4米高位置零速度跌落,桶底着地(水泥地),桶体无开裂、无显著变形;
3) 冲击试验:用10千克大锤三次重击垃圾桶表面、底部及铁轴上方,桶体无开裂;
4) 吊装试验:装有100千克以上杂物,用餐厨垃圾车连续吊装三次,边口不开裂、不变形;
5) 容积:用注水法测量容积,注入清水至桶沿;按实际量尺寸计算;
6) 重量:用称重计量器,称桶体和垃圾桶总量。
包件三:240升垃圾桶
1. 产品名称: 240升垃圾桶,尺寸为:L730*W580*H1080MM(±5%)
2. 产品所实施标准、标准号:《中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号:CJ/T280-。
3. 产品材质说明:
1) 产品使用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HDPE)一次性注模成型。单桶体重量要求10.3KG以上,桶盖重量1.5KG以上 整体重量16KG以上;
2) 桶体及桶盖要求采取100%高密度聚乙烯,插销为ABS材质,原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3%,颜料色素占5%以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长达6年;
3) 轮轴为插入防盗式结构,轴采取Q235钢材料,表面电镀锌12μ厚度,防锈时间为;轮胎采取优质天然橡胶材质做外轮,优良塑料材料做内轮框,每轮承载力达120±5kg;
4) 垃圾桶壁厚≥4.5mm,桶顶部外沿厚度6mm以上,顶部外沿每边设纵向加强筋4条,加强筋厚度5mm;
5) 产品含有耐酸、耐碱、耐腐蚀性能,正常工作温度:-30℃~+65℃;
6) 产品底部最少不低于5个PC材质防滑耐磨垫;
7) 使用寿命为6年,期间垃圾桶结构不会变脆弱和变形;
8) 桶体表面印图案经过特殊处理,牢靠不易脱落,表面图案对光线有反射作用。
4、验收方法(抽样)
1) 桶体从10米高位置零速度跌落两次,一次桶底着地(水泥地)另一桶体正面着地(水泥地),桶体无开裂、无显著变形;
2) 桶体装有120千克以上杂物,从5米高位置零速度跌落,桶底着地(水泥地),桶体无开裂、无显著变形;
3) 冲击试验:用10千克大锤三次重击垃圾桶表面、底部及铁轴上方,桶体无开裂;
4) 吊装试验:装有180千克以上杂物,用餐厨垃圾车连续吊装三次,边口不开裂、不变形;
5) 容积:用注水法测量容积,注入清水至桶沿;按实际量尺寸计算;
6) 重量:用称重计量器,称桶体和垃圾桶总量。
三、其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 此次项目拒绝经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产品
2、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代理商投标必需提供制造商产品授权书;
4、 提供7月后原料(高密度聚乙烯)进货凭证、发票、检测汇报和品牌型号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
5、 提供使用辅件、配件明细清单、进货渠道及相关证实;
6、 结合上述材料提供具体成品垃圾桶价格组成说明书,(比如需多少千克原料能一次性注模成型招标文件要求垃圾桶、配件辅件价格等说明);
7、 提供垃圾桶成品相关检测汇报;
8、 各供给商投标时请各提供一组样品,便于评标时对实物评价。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样品由我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封存,以备和以后厂商提供产品作对照;
9、 协议签定后15内交货或依据甲方要求交货,附相关售后服务计划书(需列明质保期、维修保养计划、维修响应时间等);
10、 提供承诺质保期备件备品保用年限及质保期满后备件备品、易损件报价;
11、 交货后批量产品,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总数2‰进行抽样,招标单位会同中标单位依据抽样验收方法和送相关质检部门检验进行项目验收,如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招标单位可拒绝货物,同时要求中标单位在7天内重新发货,若未准期发货或经抽样验收,货物仍不符合相关标准,招标单位可立即终止协议,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2、 质保期:六年以上(含六年);
13、 提供在上海地域有固定场所经营、维护机构对应说明和证实资料;
14、 投标供给商近三年内不能有不良诚信统计;
15、 近三年销售协议50万元及其以上业绩或类似成功项目业绩清单(以协议复印件为准);
16、 投标文件中必需提供企业信用评定汇报,要求详见杨浦区政府采购网:.gov. cn “政策法规”栏目《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定指南()》,未提供该资料做无效标处理。
17、 其它相关资料。
备注:
* 1、以上产品是指中国境内生产产品,由厂方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文件附电子文档。
第四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货物提供、安装等相关服务。
2. 定义
2.1 “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组织此次招标招标单位。
2.2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制造商或供给商。
2.3 “货物提供”系指投标方按技术要求提供设备。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要求卖方须负担售后服务义务、安装、技术帮助、培训服务和其它类似义务。
3. 合格投标方
3.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含有法人资格,有生产、供给能力和资格,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给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措施》要求,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进行登记成为正当供给商,符合并认可和推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供给商。
3.2 投标方应遵守相关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3.3 许可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需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参与投标活动,并连带负担投标及履约中应负担全部责任和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全部联合方在法律上全部有约束力。
3.4 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给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措施》要求,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4.1 不管投标过程中作法和结果怎样,投标方自行负担全部和参与投标相关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说明所需设备提供、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协议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
(2) 技术规格及要求
(3) 投标方须知
(4) 协议通常条款
(5) 协议特殊条款
(6) 投标文件格式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自然环境、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和推行协议相关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澄清
6.1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请于招标文件购置后两天内按投标邀请中载明地址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取合适方法给予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并在其认为必需时,将不标明查询起源书面回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每一投标方。
7. 招标文件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给予确定。
7.2 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时间考虑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每一投标方。
7.3 招标文件修改书将组成招标文件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确保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不然,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 投口号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汉字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其它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
(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货物简明说明一览表和业绩一览表。
(2) 投标资格证实文件。
(3)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实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其它内容。
(4) 售后服务条款及质量确保期。
(5) 投标确保金。
(6) 企业信用评定汇报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署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货物简明说明一览表及业绩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名称、货物介绍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所附投标价格表(附件格式3)上写明投标货物单价和投标总价。如单价和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方对每种货物只许可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收有任何选择报价。
12.2 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 技术规格中尤其要求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费用。
(2) 技术规格中尤其要求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费用。
12.3 投标方按上述12.2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方评标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它方法签署协议权力。
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及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 投标方资格证实文件
14.1 投标方必需提交证实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附件格6),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 若投标方提供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方生产或拥有,则必需得到货物制造商和/或技术拥有者提供该货物代理证、经销证;
(2) 投标方必需推行协议所需财务、安装或生产能力;
(3) 投标方应有能力推行招标文件中协议条款和技术要求要求由卖方推行保养、维修、供给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义务;
(4) 投标方资质、证实;
(5) 投标方须提供上月底财务报表。
15.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方必需提交证实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等其它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
(1) 货物关键技术性能具体描述;
(2) 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要求确保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全部备件专用工具具体清单,包含其价格和供货起源资料;
(3)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附件格式5)。
15.3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指出材料和设备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16. 投标确保金
16.1 投标确保金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之一。
16.2 投标方应在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向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提交。
16.3 投标确保金用于保护此次招标免受投标方行为而引发风险。
16.4 投标确保金能够下列方法提交:
银行本票、汇票、支票或现金。(在投标使用期满前,因票据立即到期,招标方有权临时行使票据权力。)
16.5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6 未中标投标方投标确保金,将按要求给予无息退还。
16.7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给商投标确保金,在采购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供给商投标确保金。
16.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或
(2) 假如中标方未能做到:
a. 按本须知第35条要求签署协议;或
b. 按要求提供履约/质量确保金。
c. 按本须知第36条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
17. 投标使用期
1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使用期为90天。特殊招标项目在“技术规格及要求”部分另行要求。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使用期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方能够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确保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投标方,既不要求也不许可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相关退还和没收投标确保金要求在投标使用期延长久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签署及要求
18.1 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六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投标方代表签字。
18.3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需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人进行签字。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概不接收。
D 投标文件递交
19.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9.1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和副本。
19.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方应将正本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招标文件密封袋中。
19.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月*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要求开标日期立即间)不准启封”字样。
19.4如投标文件由专员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19.1-19.3中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后,按投标邀请注明地址送至招标方。
19.5假如投标文件经过邮寄递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1) 内层信封封装于标识同19.1-19.3 要求。
(2) 外层信封装入19.1及19.2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货物名称、招标方名称、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方名称、地址,方便将迟交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19.6假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2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 依据21 条要求,全部投标文件不管派人送交还是经过邮寄递交,全部必需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20.2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要求时间递交。
21. 迟交投标文件
21.1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投标方代表签字。
22.2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书面材料或撤销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2.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4投标方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使用期前撤销投标文件。不然招标方将按16.7款要求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E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方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派代表参与。
23.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招标方认为适宜其它内容并统计。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方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国财政部令第1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要求和招标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应该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得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教授人数应该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定和比较。
24.2 评标期间,招标方将视情况邀请投标方派代表参与询标。
25. 对投标文件审查和响应性确实定
25.1 开标后,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确保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合适签署。假如单价和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收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废除。
25.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具体评定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资格证实文件审查投标方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假如确定投标方无资格推行协议,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权力和投标方义务要求,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方公平竞争地位。
25.4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方不能经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投标。
25.6评标委员会将许可修改投标中不组成重大偏离微小、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
25.7 评标委员会确定,以下情况作为无效投标:
a. 投标金额超出单位预算(预算于开标前投标截止时公布);
b. 投标产品关键技术规格不响应标书要求,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26. 投标文件澄清
26.1 为了有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定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根据招标方通知时间、地点派专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6.2 关键澄清回复是书面,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7. 对投标文件评定和比较
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27.2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和技术服务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原因:
(1) 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法;
(2) 安装、调试能力;
(3) 货物质量及适用性;
(4) 配套设施齐全性(如需要话);
(5) 投标方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可能性;
(6) 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费用;
(7) 技术规格所要求相关服务费用;
(8) 若发货到最终目标地内陆运输、保险及其它费用;
(9) 其它特殊要求原因。
28. 评标标准及方法
28.1 对全部投标方投标评定,全部采取相同程序和标准。
28.2 评标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
28.3在评标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采取综合评定法确定出中标人。
一、评标依据:
1、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财政部令第1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且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遵照公正公平公开,老实信用标准,做为选定中标单位依据。
2、此次评标,评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用户方二人,上海市政府采购教授库随机抽取教授五人,七位评委评分数学平均值作为每一个投标人最终总得分。
3、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根据评标措施,对全部投标单位报送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各自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而且进行评审简述。
二、评标原因、评标措施
1、评标原因:包含价格、质量、性能、诚信度、售后服务。
2、评标措施:
(1)、最终报价(30分)
A 首先确定评选基准价:教授小组甄别确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最终报价为评选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30分。
B 确定其它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评选基准价/打分报价单位最终报价×30%×100,分值计算保留一位小数点。
(2)、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28分)
A.所投垃圾桶技术参数、性能、功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5-11)分,所投垃圾桶技术参数、性能、功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若出现负偏离,偏离程度不影响采购方使用,评委可酌情扣分;
B.提供材料明细清单(包含但不限于桶身、桶盖、紧固件等材料厚度、品牌)有一项得1分, 最高3分;
C.使用材料进货渠道及相关证实<包含但不限于高密度聚乙稀、紧固件等>有一项得1分, 最高3分;
D. 结合上述材料提供具体成品垃圾桶价格组成说明书,最高得4分;
E.防腐、润滑处理方案(包含钢构件、轮轴等) 有一项得1分, 最高得2分;
F.有相关专业资质机构出具高密度聚乙稀抗老化证实材料,得1分 ;
(3)、样品分(依据供给商提供垃圾桶实物打分)(15分)
A、整体设计结构及外观成形工艺质量,最高得4分;
B、配套紧固件工艺质量,最高得3分;
C、产品设计合理性及适用性,最高得3分;
D、整体装配质量,最高得3分;
E、桶体表面印图案经过特殊处理,牢靠不易脱落,对光线有反射作用,最高得2分;
(4)、检测汇报(5分);
A.专业资质机构出具垃圾桶成品检测汇报,得3分;
B. 专业资质机构出具原材料(高密度聚乙稀)检测汇报,得2分;
(5)、售后服务(13分)
A. 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进行评分(包含上海设有维修人员和单位、维护力量,产品无偿维修年限长短、用户培训计划、设备故障响应时间、其它附加优惠条件等);服务优良得(8-6分),很好得(5-4分)该项最低得2分。如报价方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
B.投标单位承诺质保期备件备品保用年限及质保期满后备件备品、易损件报价, 最高得2分;
C.投标单位在上海市内已经设置该单位售后服务部(站)得3分(如服务部房屋为自有,则须提供房产证,如服务部房屋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实复印件,不然不得分,原件中标后备查;)
(6)、销售业绩比较 (5分)
依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同类垃圾桶销售协议50万及其以上业绩进行打分(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协议复印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5分;
(7)、企业综合实力(2分)
依据报价人综合服务能力、企业规模情况、协议推行情况、银行资信证实或财务报表等对报价人资质业绩进行评分,最高得2分;
(8)、投标文件制作(2分)
A.投标文件双面复印,得1分;
B.投标文件制作条理性、响应度,最高得1分。
29. 保密
29.1 相关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定和比较和相关授予协议意向一切情况全部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和上述评标工作无关人员。
29.2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评标活动,不然将废除其投标。
F 授予协议
30. 协议授予准则
30.1 协议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投标人。
30.2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协议确保。
31. 资格最终审查
31.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方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推行协议。
32. 接收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力
32.1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协议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力,并对所采取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3. 中标通知
33.1 评标结束15日内,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出投标使用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署协议依据。
34. 授予协议时变更数量权力
34.1 买方在授予协议时有权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要求货物数量和服务给予增加或降低,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变更。
35. 签署协议
35.1 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和买方签署协议。
35.2招标文件、中标方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署经济协议依据。
36. 中标服务费
36.1中标方须向招标方按以下标准和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
(1) 以中标通知中确定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基数。
(2) 中标方按中标总金额1%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 中标服务费交纳方法:
a. 在签约前按36.1(1)-(2) 要求,向招标方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付款方法;或
b. 在签约前向招标方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承诺协议生效或收到协议定金后10天内按要求标准一次向招标方缴清中标服务费。
37. 履约/质量确保金
37.1 甲方在验收合格后,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预留协议货币提供协议总价5%履约/质量确保金,履约/质量确保金使用期依据投标方对产品质量确保期限而定(如产品较多,投标方应以此次投标产品中质量确保期限最长作为履约/质量确保金期限)。
第五部分 协议通常条款
1. 定义
1.1 “协议”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已达成协议,即由双方签署协议格式中文件,包含全部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全部其它文件。
1.2 “协议价格”系指依据协议,在卖方全部正确地推行协议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款项。
1.3 “设备提供”系指投标方按要求所提供设备。
1.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要求卖方须负担售后服务义务、安装调试、技术帮助、培训服务和设备提供等其它类似义务。
1.5 “买方”系指经过招标采购,接收协议货物及服务企业或单位。
1.6 “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协议货物和服务经济实体。
1.7 “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地点。
1.8 “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接收协议货物所依据程序和条件。
2. 适用范围
2.1 本协议条款适适用于此次招标活动。
3. 原产地
3.1 原产地系指货物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起源地。
4. 技术规格和标准
4.1 本协议项下所供货物技术规格应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对应要求,则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布对应正式标准。
5. 专利权
5.1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相关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指控。任何第三方假如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和第三方交涉并负担由此而引发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 支付
6.1 除另有要求外,可采取下列付款之方法一个付款:
(1) 银行托付;
(2) 电汇付款。(外地单位)
6.2 协议签署和设备交付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在集中采购机构出具《委托验收单》和发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集中采购机构凭签章《委托验收单》和发票复印件按相关要求一次性支付货币协议总价95%货款,预留协议货币协议总价5%作为履约/质量确保金。
7. 价格
7.1 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金额应和其投标报价一致。
8. 质量确保
8.1 卖方应确保其提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采取是最好材料和第一流工艺,并各个方面符合协议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确保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要求质量确保期内,卖方应对因为设计、工艺和材料缺点而造成任何缺点或故障负责。除协议另有要求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无偿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点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损失买方保留索赔权利。
9. 检验
9.1 卖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相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正确和全方面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协议要求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议付银行付款单据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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