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处购进废旧物资更划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3号)规定:“凡年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必须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可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但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如购买方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
2、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的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文件对经营废旧物资的企业开具发票和取得发票作出了明确规定。 由于回收废旧物资企业的购入废旧物资渠道较多,税务机关在实际管理时基本按以下原则掌握:1.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废旧物资,必须取得对方开具的普通发票;2.向一般纳税人购进废旧物资,必须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3.向城乡居民个人收购废旧物资,可开具统一收购发票。而且税务机关对经营无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实行核定征收。因此,若要向其索取普通发票,则将加税至销售金额中,结果为二:一是干脆不提供发票,二是由购买者自己到国税机关
3、代开临时发票。对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废旧物资可以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因此,对于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选择购进对象不同,其购进成本不同,从而导致企业支付成本相差较大,对购进相同重量和金额的废旧物资,其购进成本由小到大依次为居民个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最好向城乡居民个人收购,其次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最后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 例如:某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其分别向居民个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购进废旧物资1吨,金额3000元(不含税),则其向居民个人须支付货款3000元,由其自己开具
4、统一收购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支付3000(12%)3060元,取得其开具的普通发票;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金额为3000(117%)3510元,取得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这样,因购进对象不同,其购进成本分别为3000元、3060元、3510元,三者分别相差60元、450元、510元。 综上所述,由于从居民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均可购到废旧物资,但是购入对象不同,对成本影响也很大,因此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灵活选择购入渠道,以达到节税目的,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