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管理制度3篇【第1篇】危险化学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路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过公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业务员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二条 业务人员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在交付运输时应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第三条 业务人员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承运人强调承担运输的企业必须根据所运的危险化学品性质,派出熟悉此类性质(危害、应急措施等)的驾驶员及押运员;正在运输危险货物车辆不得驶入商业区、居民区,不得在
2、村、镇停留,如需驶入,必须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并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业务员必须如实记录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及押运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记录存档保存备案(至少保存1年); 第五条 业务员在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时,必须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分清双方责任;主要分清双方以下方面的责任: 1.在运输途中,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出现机械故障、超载或驾驶员的违反操作规程等因素,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2.在运输途中,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脱离押运员的监控,导致货物的丢失、损坏、发生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火灾,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3.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和押运必须
3、定时停车检查所装货物的情况(尤其在通过危险路段前和后),如发生事故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4.如果企业委托给运输企业进行运输的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负责。 第六条 业务员在运输车辆进行装车前,必须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和是否在危险化学品品种运输范围内、运输车辆是否安装了警示标志、驾驶员是否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资格证、是否配备了押运员、押运员是否有押运证和是否在押运危险化学品品种范围内、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必须检查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
4、 由供货货方负责发货运输时,业务员必须按运输管理制度内容向供货方强调安全管理,在供货合同注明供货方式及运输由谁负责委托;提醒供货方必须对运输企业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签订运输安全协议。 第二章 铁路运输管理制度 第八条 必须委托具有剧毒危险化学品(氰化金钾)运输资格办理站,办理铁路运输; 第九条 严格执行铁路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必须相对固定,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和规定要求,并通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知识考核认证。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必须持有铁路局发放的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 必须按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
5、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运200220号)在办理托运前,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在办理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格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 【第2篇】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1.目的:对委托加工的产品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确保委托加工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而非*有限公司生产的的所有产品。 3.职责: 3.1生产车间为委托加工产品的归口责任人。 3.2供销科负责委托加工供货商的选择。 3.2 质检科负责确定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参与委托加工公司的实地考察和产品质量评价、通报。 4.定义: 委托加工:系指在非
6、*食品有限公司加工,以*食品有限公司名销售的成品。 5.安全注意事项:无 6. 程序和要求 6.1 委托加工商的选择 按照本公司的战略规划,供销科提出新产品、新业务拓展的需求,公司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后确定新产品、新业务在公司生产还是委托加工,由供销科提出委托加工公司的推荐名单。并同时要求对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掌握初步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已通过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文件。 c、相关行业的营运许可证明,如生产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 d、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信状况、行业地位、人力资源、产品、服务等。 e、产品标准、双方认可的检测方法。 f、研发能力。 g、服务水平。
7、 h、主要原材料 i、工艺流程图 j、供方调查表 6.2委托加工者的资格要求 6.2.1 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 6.2.2 委托加工者生产技术水平在该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2.3 委托加工商的生产车间应符合食品加工行业通用卫生要求,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必备的检测仪器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6.3 样品测试 对拟委托加工的产品由该产品的技术负责制定样品综合测试计划,质检科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审核测试计划后安排检测中心进行样品的检验,产品技术负责人根据样品测试结果召集相关人员评审后作出委托商样品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的判定。同时将检测结果通报委托加
8、工单位、营销、质检科等相关部门及公司技术、质量、营销负责人,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6.3委托加工公司的实地调查 由质量管理、研发、销售、供应等组成调查小组,对初选的委托加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分别对其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及成本作出评价和测算。 6.4 评审 产品技术负责人汇集委托加工公司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情况、成本核算及样品检测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评审,确定新产品、新业务的委托加工公司,经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6.5 质检科负责组织制定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含内外包装材料的要求)、检测方法和验收规则。 6.6 签定合同 由供销科代表公司与委托加工公司按委托加工的标
9、准合同格式签定合同。 6.7 产品质量验收 6.7.1 要求委托生产公司随货将每批检测报告传至我公司质检科,质检科按委托加工产品的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生产车间对照委托生产公司的检测报告对委托生产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确认,作出合格判定。合格入库发货,不合格的退货或降级接受。 6.7.2定期的评审:供销科每年年底组织质检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对委托加工公司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评价内容为产品质量、订单交付及时性、售后服务等,将评价结果和改进建议抄送生产企业。 6.7.3质量问题的处理:发生质量问题时,通知委托生产公司改进,同时做好质量考核管理工作,并依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罚。对连续
10、出现质量不合格,影响公司声誉的生产公司,可向公司提出更换委托加工商的建议,经供销科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按委托生产企业的选择程序重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第3篇】某酒店接受委托培训管理制度 酒店接受委托培训管理制度 1、酒店接受系统外的人员培训,需经人力资源部报请酒店领导批准。其他部门一律不得擅自接受外单位委托培训。 2、人力资源部就培训有关问题与委托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应包括培训形式、人数、内容、费用和培训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件的处理等有关条款,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人力资源部根据委托单位的培训要求,与接受培训的部门制订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有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教材、师资、场地和考核等内容,并经委托单位认可后,予以实施。 4、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应对培训计划进行跟踪考查,确保培训质量。 5、培训结束后,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入委托培训鉴定表,反馈于委托单位。 6、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受训人员入店、离店等各项事宜。 7、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存档备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