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连理工大学新校区化工实验楼、化工综合楼周边景观设计方案征集 项目编号:DGZB09-067
大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新校区化工实验楼、化工综合楼周边景观设计方案征集
项目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红凌路(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西侧)
招 标 人: 大连理工大学(公章)
联 系 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招投标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监督举报电话:
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监制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前附表
第一章 招标项目综合说明和投标须知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综合说明
1.招标工程概况
2.设计总体构想
3.招标内容
4.设计依据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费用
3.技术要求
4.设计质量及深度
5.费用控制标准
6.本次招标须提交成果要求
7.中标后调整完善的整体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和数量要求
8.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有效期
10.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开标程序
16.评标
17.现场询标及澄清
18.评标过程的保密
19.定标
20.合同的签订
21.履约担保
22.其他
第三部分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3.招标文件的修改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书
5.设计计划与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函
7.投标人一般情况(附表1)
8.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附表2)
9.目前正在进行工程设计情况一览表(附表3)
10.项目负责人简介(附表4)
11.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表5)
12.主要设计人员简介(附表6)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前 附 表(一)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装备
项目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红凌路(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西侧)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新校区化工实验楼、化工综合楼周边景观设计方案征集,择优选定中标人,继续完善方案调整及深化设计,以及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的投资估算;并完成挡土墙、山体护坡(包括化工实验楼西侧、化工综合楼东南、教学服务中心东北,形式依据现场情况综合确定)和新校区红线范围内涉及到景观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
2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15日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北门对过,科技园大厦B座601房间)
招标说明会及现场踏勘时间:2009年7月21日上午9:00
招标说明会地址:大连理工大学正门集合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31日上午9:00
开标地址: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大连市中山区绿园街10-2号,大连市第24中学西门对过)
收件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投标货币:人民币
4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日历日
6
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元人民币,必须以投标人本企业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转帐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不受理现金及其他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具的保函)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2天(公休日除外)交至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01房间,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联系电话:39700100。
7
发售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需支付成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投标使用。
前 附 表(二)
序号
内 容 规 定
8
投标文件(包括图册)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文档1套。
设计说明及图纸份数要求:图纸设计说明和图册(均为A3规格)正本1份,副本7份;设计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彩色效果图、夜景效果图等方案设计图板1套。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或相应资质;
3)外地投标企业在大连设有办事机构,且担任本项目设计的人员必须长驻大连,以保证项目后期服务。
4)设计人员有相应从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资格。
注: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按要求及早办理。
10
资格审查方式:直接入围,资格后审。
1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满足方案深化设计需要,达到施工图深度。
1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方案中,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比选,选择四个方案为拟中标方案(不足4个全部选取),由招标人从中确定一个方案为中标方案。
13
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 15 %),以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支付(不受理其他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具的保函)。
14
项目负责人陈述方案及面试: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进行方案陈述及面试答辩,时间约10分钟。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参加面试并进行方案讲解。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面试罚款壹万元。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不予中标。
中标结果公示后7日内,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须报辖区招投标管理部门代管,同时网上锁定。
15
未中标补偿:经评委评审,选择四个方案为拟中标方案。拟中标方案中,除中标方案外均可得到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补偿费(包括效果图的费用),未入选的方案认为是不合理方案不进行补偿。
注:中标人及所有接受招标人补偿的投标人的投标成果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均归招标人所有。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一部分 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招标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大连理工大学西山新校区整体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的西侧。东有正在建设的新红凌路,并与老校区的学生宿舍相邻,西侧为大有恬园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约57.3公顷,其中景观方案设计面积约43.4公顷,施工图设计面积约33公顷。区域原有地势高低起伏,有山丘环绕,原为零散村民居住地和果园地,树木不多。新校区景观设计依据大连理工大学西山新校区控规(调整)方案设计。
1.2计划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币。
2、设计总体构想(仅供参考)
2.1创意。二十一世纪的高校校园区必须拥抱绿色,亲近自然,不仅要有优美的自然景色,而且要有先进的理念,要现代科技与自然融为一体。校区环境在科研教学过程中对师生员工具有一种潜移默化的沟通交流功能,是广大教师的第二个办公空间,是学生的第二个学习课堂,景观设计要结合各种构景要素创造科技与自然完美结合的境界,从而对师生员工起到熏陶和导向作用,要让师生员工在校园里舒适、安全的学习生活。并要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悠远的历史,浓厚的学术氛围,设计出沉稳但不失活泼向上精神的景观特色。
2.2景观设计的基本原则。
2.2.1西山新校区是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部的重要一部分,在统筹规划上要与大连理工大学整体规划建设统一起来,在外观上要与外界通透,以展示优美的校园环境。新校区四周均紧邻城市道路,故要在保证私密性的前提下又给外界开朗大方的感觉,并为减少外界干扰和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可采用常绿阔叶树形高大的树种,列植成隔音减噪保护绿化带,以形成一个天然的绿化屏障。要考虑到新校区东侧与老校区隔路相望,并要配套考虑园区绿化区供、排水系统。
2.2.2整体的和谐统一原则。根据建筑方案所表达的有趣大方的建筑形式,仔细研究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强调将建筑融入环境,建筑与环境相互衬托,同意和谐,交相呼应,相得益章。环境小品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体现科技文化,成为环境的点缀和烘托。
2.2.3植物景观设计要形成“以人为本”的优雅、同时具有严肃、活泼气质的环境空间,提升环境优化科研教学氛围的功能。让广大师生员工在紧张的工作学习中还能感受到舒适宁静,各个空间节点景观(如小品)要充满勃勃生机。
2.2.4在绿化树种的选择上要实地择树,该地区为酸性土壤,适宜栽种的树种较多,在树种的选择上要考虑季相的变化。主、次干道行道树各成特色,既要有庄重的气氛又不失活泼大气的效果。
2.2.5从建筑的空间围合形态上,应注意人在不同空间场所中的心理体验与感受的变化。各栋建筑内庭在富有生命的自然中创造出具有生命活力的多元化感悟空间。同时注重内庭景观与园区大景观的相互渗透。
2.3具体表现元素
2.3.1交通设施:道路系统,要流畅,便于限速和造景、避免产生视觉盲点;停车场要求考虑遮阳措施,停车场部分等道路要以行人安全为原则;考虑道路铺设色彩以及道路与建筑两边关系的处理。
A、铺装材料:设计多选用本地区的适合材料,在会所等公共部位可适当设计使用新材料、新工艺,色彩的纯度可饱和一些。
B、路缘石:应优选本地适宜材料并设计出新颖的路缘石断面型式。
C、管线检修井盖板:尽量选用表面可覆材质的新型盖板,并可设计成带有大工logo的盖板样式。
2.3.2硬覆盖:所有单体出入口至校园道路的道路、校门前广场至红凌新路转盘、台阶、围合空间等所有硬覆盖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3.3浮雕及雕塑的方案设计:包括浮雕、雕塑设置的位置;方案另行征集,不在设计之列。
2.3.4服务设计:设置邮箱、座椅、卫生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的位置及其样式色彩。
2.3.5信息设施:标志牌的设置及色彩,建筑的可识别性,导向系统的形式。
2.3.6园林设计:正确草坪、植被、树(树径以大为宜)、色块的组合,建筑前后,道路边的细部栽植,要精心设计;加强新红凌路沿线景观效果。要注意植被四季色彩的变化,使各季色彩效果均衡。
2.3.7景观设施:廊架设计美观大方;入口及门卫房朴素简洁;校训牌的设计要结合门卫房,文字内容可参考校训;景观小品、地面铺装的形式色彩;
2.3.8围栏设计:围墙要求通透,并设计突出大连理工大学徽标或logo。
2.3.9景观设备:给排水系统设计;庭院灯及建筑的泛光灯包含管线、控制系统的电器设计。要求灯光、灯具造型美观、高雅、新颖、独特。校园广播系统造型可结合灯具处理。
A、广场照明:庭院灯、地灯;节能技术的使用。
B、绿化泛光照明;
C、景观小品照明;
D、建筑(图书馆、化工楼、教服楼等主广场附近建筑)泛光照明,轮廓照明等。
2.4投标人设计风格应满足招标人总体构想要求,但不限于此,投标人可以发挥专长,融合新的理念,体现高校风范。
3、招标内容
3.1本次为景观设计招标,首先进行景观设计方案征集,方案征集阶段设计范围主要分以下几个部分:
3.1.1.突出表现以校门前广场、化工实验楼、化工综合楼、教学服务中心组成核心区域的外场地设计、绿化景观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等,包括中心转盘、校门、门卫房等构筑物的设计,包括C03-04、C06-01、C06-02、C04、C07地块,面积约为11.62公顷。(其中C06-01、 C06-02地块中包括图书信息资源中心单体红线【约3.3公顷】不予扣减,相抵红线外需要协同设计部分的景观)。
3.1.2.绿地设计:包括两处山地设计,山地内规划设计人行体系作为校园休闲交流空间,其中一处规划设计学校计划建成一处体育拓展训练中心并结合景观合理设计;另有两处高压线下防护绿地及南区中央绿地。详细指标见下表:
绿地设计主要技术指标
用地编号
面积(公顷)
C01
10.50
C02-02
2.09
C03-01
4.09
C03-02
0.67
C05-01
2.42
C09-01
1.86
合计
21.63公顷
地块编号详见09控规调整文本中指标2。
3.1.3.道路系统设计:其中道路、人行路、路灯已设计完成,本次招标设计内容包括绿化、引导系统、东西主线及60米跨新凌水河桥照明及景观、景观小品及支路小径设计等;道路宽度见施工图纸,长度及范围见下表:
道路系统设计主要技术指标
用地编号
长度(米)
一期工程
2000
南区道路
1732
北区道路
535
东西主线
497
合计
4764米
3.2通过方案征集择优选定中标人,继续完善方案调整及深化设计,并完成挡土墙、山体护坡(包括化工实验楼西侧、化工综合楼东南、教学服务中心东北,形式依据现场情况综合确定)以及新校区红线范围内涉及到景观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投标报价时考虑此部分设计工作内容的费用。
4、设计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设计规范。
4.2本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4.3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设计要求。
4.4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①大连理工大学校园扩建项目绿化系统规划设计,大连都市发展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07年;
②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部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9年);
③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部修建性性详细规划调整(最新稿);
④化工实验楼外场地设计,清华大学设计院,2007年12月;
⑤新校区校门前广场方案及场地设计,清华大学设计院,2009年3月;
⑥新校区综合管网与市政道路(一期)设计图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2009年4月;
⑦其它在建工程单体施工图纸及前期方案论证资料。
⑧1949-2009大连理工大学60年校庆宣传册。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l 适用范围与定义:
①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工程设计招标;
②“招标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特指大连理工大学;
③“投标人”指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设计单位。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为具有签订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新校区景观设计合同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或相应资质;外地投标企业在大连设有办事机构,且担任本项目设计的人员必须长驻大连,以保证项目后期服务;设计人员有相应从业资格。
1.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
1.3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1.3.1投标人近三年有已完类似工程设计的经历和业绩。并具有相应的设计、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1.3.2 投标人担任本标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3.2.1参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设计方面具有5年及以上经历,并有在相关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的经历;
1.3.2.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担任本工程的设计人员、设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性质相应的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且有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1.4外地设计单位须办入连备案手续,该手续须在中标后两周内办理完毕。(须在投标承诺书中做出承诺)
1.5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按要求及早办理。
1.6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所有投标单位须经大连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开标时公布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1.7要求中标人的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工程设计工作。
1.8 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2. 投标费用
2.1本次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中标后的设计工作内容)的投标报价,并且不因设计方案的反复调整影响本次投标报价。
2.2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投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2.3经评委评审,选择四个方案为拟中标方案。拟中标方案中,除中标方案外均可得到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补偿费(包括效果图的费用),未入选的方案认为是不合理方案不进行补偿。
3.设计技术要求
3.1要有人文景观建设。体现文化、生态、科技、人文气氛,体现大师、大楼、大树、大爱培养大才的气息,体现“大工特色”。
3.2明确提出“大景观”的指导思路,结合校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新老校区绿化景观在设计上要做到统筹兼顾。
3.3综合考虑景观效果。针对不同具体表现元素可采用绿化、雕塑、泛光照明等手段体现特色:对树木品种选择要适合大连地区气候,少病虫害对人体无伤害;绿化要注重色彩组合,花期搭配合理,做到到“四季有色,三季有花”;景观雕塑要体现学校60年发展历程等。
3.4坚持可持续发展。使景观建设具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能够伴随学校的历史和发展,代表发展的历程,长久的特色。
3.5注重生态效益。如水的循环利用:雨水收集、适当引用地下水、西山中水利用等。
3.6因地制宜,可以学习但不能仿造。
3.7命名要慎重,要有意义。校内标注中英文对照。
4. 设计质量及深度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图设计需要,所有设计成果最终要达到招标人满意。
5.费用控制标准
本项目在以绿化工程为主的前提下,环境景观设计、施工(含市政道路、围墙、路灯、廊架、小景点,各信息牌等设施)投入使用,其工程总费用控制在3000万人民币之内。(工程费暂定单价200元/平方米)
6.本次招标须提交的成果要求(至少包含下述内容,但不限于此。所有送达成果概不退还,中标人及所有接受招标人补偿的投标人的投标成果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均归招标人所有。)。
(1)设计说明书(编制目录,且前后对应一致,A3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正本一套,副本七套。)
① 设计理念
② 设计原则
③ 周边环境、现状条件、地形与排水
④ 道路和绿地
⑤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⑥ 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
⑦ 投标单位其他说明
(2)图纸
① 设计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
要求:1#图纸,标明建筑物、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的位置和范围等。
② 彩色效果图、夜景效果图等;
要求:1#图纸,做板装裱,底色为黑色,数量不少于8张。至少包括新校区景观总体效果图、新校区校门前广场的景观效果图及夜景效果图、化工实验楼周边效果图、挡土墙和山体护坡效果图、山地拓展训练中心方案效果图。
③ 图册(A3规格):正本一套,副本七套。包括景观小品、构筑物细部大样图、植物配置图,主要平面图、剖面图等。
(3)计算机数据文件
以上成果均须提供计算机数据文件。图纸使用Auto CAD版本编辑。图片、彩图、照片等使用Adobe photoshop格式,文字资料使用Word或Excel编辑,并制作提供所有资料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7.中标后调整完善的新校区整体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和数量要求
(1)提交时间:调整完善的新校区整体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采用竞争性方式,投标人结合新校区各子项目进展陆续分阶段进行,投标文件填报按阶段完成时间。具体阶段划分如下:
第一阶段:完成新校区校园整体景观方案设计调整;
第二阶段:完成第一期已实施建成校区周围景观施工图设计;
第三阶段:完成第二期实施建设的校区景观施工图设计。
(2)数量要求:调整完善的新校区整体设计方案文件一式捌套,电子文件光盘贰套。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贰拾套,电子光盘贰套。其中电子文件格式要求本须知第6条第(3)款。
8. 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文件的编制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投标有关的来往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8.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均应包括下列内容:
8.3.1 投标书
投标人对该工程设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修正报价。
(1)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及相关资料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市场价格,计算设计费价格,汇总报价,报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为中标人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内容所需费用,并列出详细报价计算细目清单、设计工作内容及设计费计算清单。该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内容的设计费、图纸费(含招标使用的图纸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办法见本文件附件)、建设工程交易费招标人应支付部分(费率0.6‰)、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2)应明确时限,为投标人对按照本须知第7条第(1)款要求分阶段完成整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所需时间的承诺,并列出设计周期计划表。
(3)应有明确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4)必须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8.3.2 法人委托授权书
投标人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
8.3.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说明投标人的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范围。
(2)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与本工程类似工程设计的经历和业绩(附相应的证明文件、设计合同等资料)。
(3)现在正在进行设计工程的合同履约情况。
(4)有关证明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及获得各种奖励等资料。
(5)本标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与经历(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资格证书、国家注册资格证书、类似工程设计合同等资料)。
(6)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设计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以及专业人员的构成(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资格证书、设计合同等资料)并编制项目组织框图。
8.3.4 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的综述、项目计划、项目组织、各设计阶段的设计质量控制、设计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及节能、环保、组织与实施措施等措施。提供设计成果及设计投资估算书。
8.3.5 中标人在工程招标期间、工程施工期间、工程竣工期间的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该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配合服务作出书面承诺,包括工程招标期间的、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竣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外地企业对本项目设置的常驻大连机构及配置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的承诺及证明以及违约承诺等。
8.3.6投标文件附件
l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l 完成类似工程设计(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设计合同等资料)
l 正在进行工程设计情况表(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设计合同等资料)
l 拟在本工程任职的设计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l 外地投标企业对于担任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代表长驻大连的承诺、证明及违约承诺
l 其它社会信誉与业绩证明资料
l 投标人经济实力:包括企业注册资金、财务报告与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
8.3.8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
8.4其他说明
根据国家、辽宁省及大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规定,建设工程交易费由甲乙双方各负担交易费总额的50% 。本项目中标人须交纳部分,费率为中标价总额的0.6‰计取,由中标人交纳到交易中心,此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招标人应交纳的50%,由投标单位按标准计取,含在投标总价中。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担保。
10.3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历日。
10.4 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担保,须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
10.5 对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凭大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履约担保复印件及收款凭证,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0.6 对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15日后,投标单位凭退款凭证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0.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含银行开立的保函),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事实清楚的;
(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中标的;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10.8 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10.9 招标项目有投诉的,待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退还。
10.10 其他事项
10.10.1投标人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和投标单位的名称相一致。
10.10.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通存通兑,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
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份数。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1.4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1.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
1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2.2“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应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
12.3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封装、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错开标书的责任。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3.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3.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14.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 开标程序
15.1本工程招标将于前附表第2条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进行。
15.2开标前,投标人IC卡及项目负责人IC卡刷卡通过后,方可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
15.3按规定提交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15.5.1条款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5.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公布大连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
(6)开标机构工作人员查验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7)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
(8)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函,宣读符合要求投标人姓名、投标总报价、设计周期、质量标准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9)投标人代表及开标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10)开标会议结束。
15.5 无效投标文件(即废标)的有关规定:
15.5.1 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15.5.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前,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刷IC卡或刷卡未通过的;
15.5.1.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
15.5.1.3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3.5.1.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
15.5.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5.5.2 开启标书后,经评审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5.5.2.1投标函的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未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缺少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15.5.2.2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具体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
15.5.2.3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的;
15.5.2.4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明细,设计费计取费没有执行国家相关取费标准的;
15.5.2.5有足以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
15.5.2.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及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目标的;
15.5.2.7 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15.5.2.8经大连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5.5.2.9外地设计单位未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中标后两周内办理完毕入连备案手续;
15.5.2.10其它不符合招标要求的;
15.5.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 评标
16.1 评标组织
16.1.1本次评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16.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6.2 评标原则及方法
16.2.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16.2.2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6.2.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6.2.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估标准详见第四章),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方案中,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比选,选择四个最优方案为拟中标方案(不足4个全部选取),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本项目设计招标共分两个步骤进行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16.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按本投标须知第15.5条款的规定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评定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报价、法人委托授权书、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计算细目清单等主要内容是否完成;
(3)评定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是否招标文件要求;
16.3.2详细评审:本阶段主要对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打分,首先对设计方案的总体设计理念、总体设计原则、景观分析、功能设计及功能分析、车辆和行人导向系统、实施和分期计划、设计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其次对设计质量标准、项目投资估算、提交设计成果时限、企业的信誉、业绩、投标报价、设计人员投入等方面综合评审。
16.4详细评审期间,进行项目负责人面试,由投标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对方案设计进行10分钟的陈述,必要时投标人须派相关人员(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该项目设计的主要人员最多不超过3人)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16.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7.现场询标及澄清
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对质疑函中的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如投标人不提交对质疑函的书面解答或其书面解答不为评标委员会接受,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8.评标过程的保密
1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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