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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结束该如何申请转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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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结束该如何申请转正 【问题】 我们是小型商贸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六个月的辅导期马上就要结束,需要在什么时候向主管税务提出转正申请?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国税发〔2005〕267号)第十六条规定: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在有效期满后十日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贵单位需要在辅导期有效期满后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申请转正申请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延长或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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