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权人、质权人请求提供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的查询事项事项名称: 抵押权人、质权人请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的查询事项 办理机构: 区县局、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地址、时间、电话 受理方式: 上门 办税程序: 范围(条件)请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查询的抵押权人、质权人 申请人提供资料(一)出示资料1.查询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抵押权人、质权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查询的:代理人的身份证件3.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二)提交资料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一式两份)2.抵押权人、质权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查询的:委托授权书3.国家税务总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交的
2、其他资料 办理时限: 主管税务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查询结果。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93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纳200982号) 咨询电话: 12366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