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 )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
2、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例如:王某为公司员工,王某2011年年初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两年,该企业一次性支付王某8万元作为补偿,那么王某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缴纳呢?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80000/24-2000)*10%-25】*24=2600元由此可见王某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600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