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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增值税规则之:“红票”-开具“红票”需要注意神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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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增值税规则之:“红票”,开具“红票”需要注意神马? “红票”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在营改增后将会大面积使用,如果使用不当,将会给企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应熟悉具体操作流程,在未来营改增后避免企业损失。 哪些情形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申请时间? 红字发票申请需要在企业开具蓝字发票次月,企业抄报税之后进行。只有企业抄报税之后,税务系统才能完整收集到购销双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认证使用情况,系统才会自动进行校验。 由谁申请?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式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开具流程(1)购买方或销售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受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发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活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填开注意事项? (1)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 (2)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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