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商品销售的会计核算结算方式进口商品销售是指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在国内进行销售的经济业务。根据货款结算时间的不同,可分为货到结算和单到结算两种方式。(1)货到结算。货到结算是指由海运进口的商品,当货船到达我国港口,取得外运公司的船舶到港通知后,凭船舶到港通知单按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开出进口销售发票,向订货单位办理货款结算的方式。货到结算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进口商品的采购和销售几乎同时,进口商品一般不需入库。因而,在核算上不库存商品账户来反映进口商品的进销存情况。 以货物到达港口并取得到港通知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例:远大公司为一外贸企业2003年9月从A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商品,进价10000美元,增
2、值税1700美元;销售价120000元,销项税20400元,货款结算采取单到结算方式。对A国某公司付款时(当日银行挂牌卖出价1:8.8),作如下会计分录:借:物资采购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当该批商品到达港口后,与国内订货单位结时,作如下分录:借:应收账款-国内某订货单位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进口商品的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物资采购收到银行收账通知,销售款项已经收到,作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国内某订货单位(2)单到结算。单到结算是以收到国外进口单据的时间作为向订货单位办理货款的结算的时间。若购售双方合同规定实行单到结
3、算的,销售方凭国外账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收入的实现。当销售方对外支付进口商品货款时,作以下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当销售方与国内订货单位办理国内货款结算,体现销售收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国内某订货单位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销售款项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国内某订货单位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