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国税: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一、条件: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见附件3),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认定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三、所需资料:(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见附件3)(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
2、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报告(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自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手续。五、审批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程序: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批准(决定)。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