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酬所得根据什么规定“每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根据国税发1996148号第七条规定:稿酬所得以在图书、报刊上发布一项广告时使用其作品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采取分笔支付的,应合并一次所得计算纳税。国税发1994089号第四条规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
2、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另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例如:如果您的小说连载时每月取得3600元,连载三个月,然后您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酬20000元。那么您因此而缴的个人所得税为:根据以上规定同一作品先连载后出版,相当于发表一次,又出版一次,应为两次收入,分别计税。连载时应交个税:36003(1-20%)20%(1-30%)=1209.6(元)出版时应交个税:20000(1-20%)20%(1-30%)=2240(元)您共需要交个税:1209.6+2240=3449.6(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