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出售、出借包装物的检查
1.常见涉税问题
(1)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不计或少计收入。
(2)包装物押金收入不及时纳税。
2.主要检查方法
(1)现场查看纳税人成品仓库的产品有无包装,询问相关人员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
(2)审查纳税人“包装物”账户,看其贷方是否与货币资金、往来结算等账户发生对应关系;根据“包装物”明细账贷方发生额逐笔审查产品销售领用包装物业务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核实其是否存在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计而未计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的问题。
(3)结合企业生产的特点,了解其是否有出借包装物的行为及包装物的出借方式、押金的收取方式等。
(4)审查与出借包装物有关的货物销售合同、审核与包装物押金相关的“其他应付款”明细账,掌握各种包装物的回收期限,核实时间超过一年的押金,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纳了增值税。
(5)对酒类生产企业,还要重点审查包装物明细账的贷方发生额,核实销售除黄酒、啤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是否并入了当期销售额计算缴纳了增值税。
例:2007年8月,稽查人员对某公司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销售黏合剂产品,同时有包装物出借业务,并收取押金。稽查人员核对企业包装物账面数量与库存实物数量时,发现存在一定的差异。进一步采用直查法检查企业的有关账证资料,查实2006年1月销售产品并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00元,在2007年4月25日将这笔逾期的包装物押金转入了“营业外收入”未计提销项税额的税收违法事实。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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